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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是换做其他任何一个华国人投稿的话,怕是方少华第一个就不相信这篇作品是出自华国人之手,因为这部作品,从里到外,都能看出是一部彻头彻尾的西方文学作品。∈♀頂點小說,

    方少华也不是一点担心都没有的,对于唐风的身家背景,方少华自然是知道的,这一点在华国也不是什么秘密,唐风的家庭背景一般,本人也更是没有什么留学的背景,照道理说,这样一个人,又怎么可能写出这么原汁原味的西方文学作品?

    无论是从名字,还是主角,或者是地方,都像是一个英联邦的人多过像一个华国人,这无法不让人感到奇怪和怀疑!

    可是再回头想想,唐风甚至连大学都没有上过,可是他的那些成绩却是实打实的,哪怕是不理解,但是事实却是就摆在眼前。

    所以,方少华虽然也有些怀疑,但是很快地就打消了怀疑,因为,如果不是有那么看起来不可思议的成就,唐风也不至于被人称作,奇迹之子了。

    不过,方少华虽然相信这应该就是唐风的作品,但是外国人会相信吗?

    《红发会》大概的内容是:“1890年秋季,华生医生前往拜访福尔摩斯,从而得悉长了一头红发的当铺商人杰贝兹?威尔逊遇到的奇怪事件。

    两个月前杰贝兹当铺的伙计文森特?斯波尔丁告诉他关于红发会的消息,按照文森特的说法,红发会是依照美国一名红发百万富翁的遗嘱设立,用遗产的利息让红头发的男子有个舒适的差事。

    所以只要入选,就可以只干很少工作,每周4英镑薪金。然而两个月后,突然得知红发会倒闭,所以向福尔摩斯求助。

    福尔摩斯当即怀疑这个只拿半新的伙计有yin谋。经推理与验证,与当铺附近的银行负责人和苏格兰场警官琼斯,深夜守候在银行中的地下金库中,当文森特(实际上是惯犯约翰?克莱)从当铺到银行的地道里出现之时,抓住了他和他的红头发同伙,即红发会的那位负责人。

    福尔摩斯推理红发会的目的只是让老板离开店几个小时,好挖通通向银行地下室的隧道,上午与华生的调查支持了这一推理,于是捉住了罪犯。”

    故事新颖,完全摆脱了推理小说只是凶杀案的格局,结局也很巧妙。

    刨除其他方面的因素,方少华看完之后,也是兴奋不已,他甚至可以想像这部作品推出之后,那个叫嚣着唐风不懂什么是推理的米罗?马森会是什么表情。

    唯一让方少华觉得可惜的是,这篇《红发会》似乎太短了一些。

    比起唐风此前的动匝几十万上百万的长篇武侠小说来,这部《红发会》的确有些短了。

    不过,这些不是方少华需要想的事情,发生在英联邦的事情,方少华自然知道,对于那个米罗?马森,方少华也很不爽。

    对于唐风的新作品,启点方面自然是万分的重视,这不仅仅是因为唐风是启点的股东,更是因为,唐风是奇迹之子,是擅长创造奇迹之人,虽然《名侦探柯南》在英语地区遭受了冷遇,甚至被迫下架,但是唐风的短篇童话故事合集却是备受好评!

    斯蒂芬是一名英联邦的高中生,酷爱推理小说,其实之前的《名侦探柯南》他也很喜欢,他觉得米罗?马森有些太上纲上线了,他觉得《名侦探柯南》很好看,而且很有代入感,因为,在书中的主角柯南,其实是高中生侦探,这让他很有代入感。

    只是可惜的是,这部小说他还没看完就被下架了,现在就算是想看也看不到了,所谓爱屋及乌,因为喜欢这部作品,所以,斯蒂芬也寻找了唐风的其他几部作品来看,结果,让他失望的是,那几部作品特别是据说是华国的奇迹之子的唐成名的作品,但是他却一点也看不下去,或者说看的有些莫名其妙。

    至于童话故事合集,那才是小孩子看的东西好吧?

    这一天,斯蒂芬习惯性地打开启点文学国际站,结果首页上出现的横幅让斯蒂芬眼睛一亮。

    《thered-headedleague》宣传的标语是打着《名侦探柯南》《短篇童话故事合集》作者唐风的全新推理小说!

    “唐的作品?”斯蒂芬眼睛一亮,迅速地点击进去。

    “去年秋天的一天,我去拜访我的朋友歇洛克?福尔摩斯。

    我见到他时,他正在和一位身材矮胖、面sè红润、头发火红的老先生深谈。我为自己的唐突表示歉意。

    正当我想退出来的时候,福尔摩斯出岂不意地一把将我拽住,把我拉进了房间里,随手把门关上。

    他亲切地说:“我亲爱的华生,你这时候来真是再好不过了。”

    “我怕你正忙着。”

    ……”

    “oh,mygod,这是唐的作品?”斯蒂芬惊呼道,因为这部《红发会》让他有种看英联邦推理名家的作品的感觉。

    斯蒂芬继续看下去,越看斯蒂芬越吃惊,因为这部作品,和他之前看的华国唐的作品完全是两种感觉,这部作品,无论是从命名还是从地方,或者是从对话方式,都不像是一个华国人的作品,反而更像是一个英联邦名家的作品。

    当看到福尔摩斯一眼从杰贝兹?威尔逊的着装看出了他是干什么的的那一段:“他干过一段时间的体力活,吸鼻烟,是个共济会会员,到过中国,最近写过不少东西。除了这些显而易见的情况以外,我推断不出别的什么。”

    杰贝兹?威尔逊先生在他的坐椅上突然挺直了身子,他的食指仍然压着报纸,但眼睛已转过来看着我的同伴。

    他问道:“我的老天爷!福尔摩斯先生,你怎么知道这么多我的事?比如,你怎么知道我干过体力活?那是像福音一样千真万确,我最初就是在船上当木匠的。”

    “我亲爱的先生,你看你这双手,你的右手比左手大多了。你用右手干活,所以右手的肌肉比左手发达。”

    “唔,那么吸鼻烟和共济会会员呢?”

    “我不会告诉你我是怎么看出来的,因为我不愿把你的理解力看低了,何况你还不顾你们的团体的严格规定,带了一个弓形指南针模样的别针呢。”

    “噢,是哦,我忘了这个。可是写作呢?”

    “还有别的什么更能说明问题吗?那就是:你右手袖子上足有五寸长的地方闪闪发光,而左袖子靠近手腕经常贴在桌面上的地方打了个整洁的补丁。”

    “那么,中国又怎么样?”

    “你的右手腕上边一点的地方文刺的鱼只能是在中国干的。我对刺花纹作过点研究,甚至还写过这种题材的稿子。用细腻的粉红色给大小不等的鱼着色这种绝技,只有在中国才有。此外,我看见你的表链上还挂着一块中国钱币,那岂不是更加一目了然了吗?”

    “wow,socool!”斯蒂芬忍不住拍案叫绝!

    原本只是好奇,可是当看下去之后,斯蒂芬就再也停不下来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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