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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卫夕发觉自己身处破庙,穿着一件复古的荼白色直裾锦袍时,确认自己是魂穿了。

    不久之前,她正在北京城郊参与一场抢救性发掘,接连几天都没合眼。当墓室门被成功打开后,她却激动地突发心梗,一头栽倒在墓室门口。

    是的,狗血与她同在二十六年。

    就在她欲哭无泪时,破庙的门“吱呀”一声被人推开了。灰尘从门棂子里弹起来,在阳光下袅袅地打着旋儿。几个乞丐模样的男男女女蓬头垢面走进来,夹带着一股酸腥之气扑面而来。

    卫夕倏尔回过神来,胃里开始翻腾,向后挪了挪步子。

    为首的老乞丐须发花白,瞎了一只眼,看到了她后,瓮声瓮气的说:“诶,你竟然没死?真是菩萨保佑了。”

    真是谢谢菩萨让她穿越了,卫夕心塞的要命,语气无力的搪塞道:“呵呵,我命大。”

    老乞丐被众人簇拥着坐在了麦秆堆上,拿着破碗呷了口水,抬起一只混沌的眼睛看向她,“烟毒一吸,必死无疑。没想到你一介郎中还有如此深厚的内功,没被烟毒迫害,我今日真是开眼了。”

    烟毒?卫夕一头雾水,刚想张口追问,余光忽然瞥到一个物件。她垂头睇望,只见墙角边放着一个黄梨木制成的箱子,上插一杆白色三角旗,写着隶书字样的“药”。

    这具新身体是个郎中么。

    在她愣神的须臾,老乞丐依然在喋喋不休:“小姑娘,我不知你为何要女扮男装,也不知你这是得罪了哪路江湖人士。如今活下来了,那我奉劝你一句,赶紧金盆洗手吧。”

    卫夕头脑发懵,有些听不下去了,扯开嘴角对老乞丐勉强地笑笑,举步离开了破庙。

    外面的景色美得真是让人醉了——

    一眼望去没有半点钢筋水泥的遮挡,简直是一夜回到了前。远处是个湖泊,一条泥路坑坑洼洼的,两侧的野草得有一人多高。

    彻彻底底的原生态,生产力急速倒退。

    她踱到湖边,清湛的湖水如若明镜,清晰地映出了一张略带稚嫩的美人脸。一双小鹿眼甚是清明,丰泽的唇泛着健康的肉红色,下颌处有一道细微的伤疤。

    卫夕皮笑肉不笑,自顾自的嘲讽道:“这么可爱的女孩子果真不是我。”

    侥幸心理被彻底打碎了,她托着沉重的步子回到了破庙。

    好在她是搞考古的,在现代没少跟死去的古代人接触,如今跟活的古代人接触起来倒是更简单了。傍晚时分,她成功的蹭到了乞丐团的一顿晚饭,佯作镇定地和他们促膝长谈,旁敲侧击的问了些许。

    穿过来的地方国号为华,并没有记录在现代史册,兴许是个淹没在历史尘埃中的小国,可在老乞丐的嘴里却是个泱泱大国的模样。

    而这个女扮男装的少女应该是死于老乞丐口中的“江湖烟毒”,遗物只有一个药箱。

    卫夕检查了一下,药箱里装着不知名的药粉,打开后貌似面粉,嗅起来没有味道。她大着胆子用指尖沾了一点,放进嘴里尝了尝,确定是面粉无疑,看来这个死去的少女是个卖假药的野郎中。

    除了尴尬的身份外,最为关键问题是没有银子。

    她叹了口气,愁的直挠头,这假药卖的也太不成功了!

    在卫夕怅然若失的时候,自来熟的老乞丐也没闲着,一直嘟囔她内功深厚什么的,好像他有一双慧眼似得。

    她一听就是胡诌的,将药箱阖上,偷偷翻了个白眼。这少女早挂了,内功深个屁!

    夜深后,卫夕找了个角落倚着,阖上眼却没丁点睡意。

    穿过来容易,可她没有显赫的家室背景,活下去可难了。

    要不去死一死?或许还能回到现代。

    她很认真的忖度了一会,没奈何的摇了摇头。听说魂穿的都是阎王不收魂的人,再死一次也不一定能重回现代,在这古代当个孤魂野鬼可算是雪上加霜了。

    天人交战了许久,卫夕妥协的叹气。

    好死不如赖活着,万不得已她就重操旧业,组织个民间小番队,挖坟盗墓去算了。

    .

    翌日清早,卫夕背着药箱离开了破庙,老乞丐昨天告诉她,几里远的地方有个村子叫张家村,兴许到那里能讨口吃的。

    途中遇到了一家野户子,门口晒了几件布衣裳。

    卫夕踌躇了一会,偷了竹竿上的衣裳,撒丫子开始狂奔。第一次做贼,心脏都快跳出嗓子眼儿了,好在她脚底抹油,没一会就窜进了小树林里。

    换好肥大的粗布短竭后,她将带血的锦袍扔在了林子里,走之前遗憾的叹了口气,这件衣服要是能完好无损的带回现代,一定可以拍卖不少钱。

    在小河边洗了把脸,卫夕整理了一下仪容继续进发,直到太阳开始偏西这才找到张家村。这个村子不太大,只有十几户的黑瓦房子,家家户户都有高墙,看起来经济比较富足。

    进村的时候,恰巧遇到了一个肩部受风的老头。老头见她一副郎中模样的打扮,便询问她有没有止痛膏药卖。

    摆出一套“外用治标,内服治本”的说辞,卫夕入戏颇深,成功向老头兜售了假药,换来了穿越后的第一桶金。当然,这还真得感谢无良媒体播放的电视广告,让她受益匪浅。

    既然现在有钱了,当务之急要先找个地方祭祭五脏庙。

    卫夕按捺着心头的窃喜,将珍贵的铜板塞进了空空如也的钱袋里,淡定问道:“老大爷,这附近有没有大点的城池?”

    “有啊。”老头将药包塞进了布腰带里,扬手一指,“往南走,约莫十多里地就到京城了。”

    循着他手指的方向,卫夕很快找到了一条宽阔夯实的黄土道。道上行人车马众多,想来都是往京城去的。

    她拦了一辆商队的马车,主人笑容可掬,态度和善,爽快地把她捎到了传说中的京城。

    下了马车,卫夕礼貌的对主人拘礼道谢,一踅身,便被巍峨气派的城门慑住了——

    鸦黑石砖城墙约有数丈高,楼阁式的城楼上有身穿铠甲的官兵把守。门洞上方挂一青黑牌匾,上书“承安门”,里面豁然开朗,人头攒头,好不热闹。

    能亲自体验一下古代生活对于考古工作者来说真是件大幸,短暂的惊愕过后,卫夕难掩兴奋之心,背着药箱疾步朝前走。

    城门下驻守着二十几名官兵,各个都是孔武有力的小伙子。本以为他们会上前盘问,好在只是警觉的看她一眼。

    角落的木桌旁坐着一个年轻男人,乌发高束,衣着黛蓝锦袍,看起来器宇不凡。

    卫夕和他对视须臾,径直走进城里。

    然而君澄的眼底却浮出一丝诧讶,盯着她的背影看了好一会子,这才打了一个呼哨。

    须臾的功夫,一只灰鸽停在他手中。他从衣襟里掏出一方细小的锦帕,执笔写了几个字,系在鸽腿上,将它放回了天空。

    灰鸽盘旋一圈,直朝镇抚司衙门飞去。

    .

    镇抚司衙门设在皇城外的东南角,威严十足。

    大门巍峨高耸,设有数层高的瞭望楼,两侧插满了暗黄色的织锦大旗,上书“锦衣”二字。门前两个石狮面相狰狞,脚下踩的是贪官污吏、不发奸臣。

    普通百姓但凡路过衙门口,便能感觉到一阵阴冷飘过的穿堂风,无不胆寒而立。

    灰鸽轻车熟路的飞入衙门正堂,落在了厚重的红木桌案上。

    牧容原本正在踱步沉思,耳畔传来了鸽子咕咕的叫声,这才回过神来,捋起曳撒登上官阁,取下了鸽腿上的锦帕。

    打开一看,他温润一笑。

    半月前,侦察章王府的任务落在了三大密探手里。原本来无影去无踪的三人在接头时竟然遭到了不明人士的伏击,所用之物乃江湖流传的烟毒。

    三人鸣响号箭求援,锦衣卫迅速出击,在城外找到了昏迷的流秦和尚贡,然而老大白鸟却消失了,一晃十多天都杳无音信。

    如此看来,人是凶多吉少了。

    可他爱惜良将,一直未曾放弃搜寻,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如今功夫不负有心人,君澄送来密函,白鸟毫发无损的潜回了京城。

    心头的郁结终于疏散了,牧容一阵畅快,轻声唤道:“来人。”

    待命的锦衣卫闻声后,大步流星的走进衙门正堂,“大人,有何吩咐。”

    “你速去承安门告知君大人,让他把白鸟带回来。”牧容将锦帕攥在手心,秀长的眼瞳中泛着内敛的锋芒,“本官即刻要见她。”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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