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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势减小,翁杭之已经回到了车上,他在跟文筝对持一番之后始终没能进屋里去,只能撤了。

    翁杭之一开始跟着文筝,纯属无聊之举,并不是真的想进去蹭饭。但当看到那个小女孩之后,他这心里就莫名其妙地难以平静,临时起意想要进去,但遭到文筝的阻拦。

    真如文筝所说是她朋友的孩子吗?为何他却总感觉有点怪异呢?可到底哪里怪,他却说不上来,那纯粹是一种直觉。

    翁杭之走后,文筝这紧绷的情绪才稍微缓和些,但终究是不太踏实,总觉得有种隐约的危机感。关于翁杭之究竟是不是五年前那个男人,文筝不愿去细想,不愿去追究,她的潜意识在逃避面对这个问题。

    兴许是不知道怎么接受,也可能是在害怕有人会跟她争夺晴晴。

    吃饭的时候,晴晴可乖了,不需要大人喂,她拿着筷子就能自己吃。

    油光光的小嘴里包着食物,纯净的眼睛盯着文筝,好奇地问:“妈妈,刚才那个叔叔是谁?他怎么不进来跟我们一起吃饭?”

    文筝一愣,随即温柔地笑笑:“那个叔叔他有事要做,他很忙的,没时间跟我们吃饭。”

    说这种话,文筝会感到心里愧疚,但她必须要对孩子说这样的谎言。她总不能告诉孩子说她为了隐瞒某些秘密,那孩子会问得更多了,怎么都说不清。

    “嘻嘻……叔叔好帅哦……”

    “……”文筝不由得莞尔:“你啊,才这么小,就知道帅不帅了?”

    “他比村口的张叔叔更好看……”晴晴柔嫩的声音听上去可爱极了。

    文筝一听,脑子里顿时浮现出村口小卖部里的张老板那形象,顿时一阵恶寒……那是个肥头大耳的秃顶,若是翁杭之知道有人将他跟老张相比,他只怕是会气得跺脚吧。

    “妈妈,今天晚上睡觉的时候我要听妈妈唱歌,还有讲故事……”晴晴这小机灵,只要文筝在,她铁定是粘着妈妈的。

    文筝爱怜地摸摸孩子的脑袋:“好好好,都依你,那现在乖乖吃饭,多喝点汤,多吃点蔬菜,一会儿妈妈得先检查你的作业,然后洗澡睡觉,给你唱歌,讲故事。”

    “嘻嘻……”

    晴晴四岁了,该去上幼儿园的,可这乡下附近都没有幼儿园,镇上是有,可就是距离这里太远了。

    这件事,是文筝的心病,她到不是想着所谓的要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她只是觉得晴晴四岁了,在这里只有跟姨奶奶为伴,难免会孤单的,如果孩子能上幼儿园,那起码可以有同龄的小伙伴一起玩耍。

    只可惜,目前来说,还不具备条件让晴晴上幼儿园,只有等将晴晴接回城里之后再打算。

    虽然暂时不能上幼儿园,可文筝也会教晴晴一些知识。

    最开始只是想教最基础的,比如数数,比如最简单的汉字,可是晴晴这孩子很特别,不但学得快,而且记性很好,跟同龄的孩子比起来,她的聪明,能远远将别人甩在身后。

    最让人欣慰的是晴晴对于学习,一点都不排斥,反而是很喜欢。她就像是快海绵一样快递地吸收着妈妈教给她的东西,学习效果惊人,这一点,就连文筝的父亲都不得不感到惊讶,不得不承认文筝生了个小天才。

    姨奶奶今年68岁,但身体很健朗,精神矍铄,脾气也是刚烈,在这村子里还有些威性,所以即使她一个人带着个孩子也没有问题,吃的全都是健康食品,住的地方更是空气干净环境清幽。

    这样养出来的孩子还真是白白胖胖健健康康的,加上晴晴本身是个聪明伶俐的孩子,乖巧懂事,因此文筝对于晴晴的生活状况是很放心的,唯一难受的就是不能每天见到孩子,她有时会因为太过思念而心生郁闷。

    每个周末都是晴晴最开心幸福的日子,有妈妈在身边,这小不点儿的笑容就没停过。

    夜晚,文筝带着晴晴睡觉,先是给孩子讲故事,再唱一首摇篮曲……

    晴晴刚洗过澡的小身子依偎在妈妈怀里,十足的依赖,浓浓的亲情之爱,能将这母女俩的心都填满,暖暖的,胜过所有。

    晴晴那肉肉的小手抓着文筝的衣角,圆润的小脸蛋仰起,软糯的声音说:“妈妈……小杨姐姐问我怎么没有爸爸,妈妈……我是不是没有爸爸啊?小杨姐姐的爸爸好厉害的,可以把小杨姐姐放在脖子上走路……”

    可爱的小不点儿眼里尽是好奇和迷茫,眨动的眸子里尽是希冀。

    “小杨姐姐”是一个比晴晴大一岁的女孩儿,住在城里,但有时跟父母回乡下看望外婆,跟晴晴无意中认识的,那时晴晴看到小杨姐姐坐在爸爸的脖子上,便感觉好羡慕。

    可是孩子也会想,为什么自己没有爸爸呢?

    这个问题,无疑是文筝最头疼的,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生了个这么聪明的孩子,她想含糊过去都不容易。

    “晴晴,宝贝儿,你很想要个爸爸吗?可是如果真的有了爸爸,可能妈妈就没那么多时间陪你了。”文筝暗暗叹息,孩子还小,现在她只能暂时这么说了,她知道孩子很粘她的。

    果然,晴晴没有立刻回答,宝石般纯净的眼睛里露出几分紧张,小手抱得更紧了:“不,我不要爸爸了,我只要妈妈,我要跟妈妈在一起,谁也不可以抢走妈妈。”

    这孩子,对妈妈的占有欲还真强,但这也是文筝感到幸福的原因。

    文筝哼着摇篮曲,晴晴很快就进入了梦乡,文筝望着孩子这天使般的面孔,心里却是久久难以平静……晴晴才四岁就知道问“爸爸”,将来可怎么办?孩子会不会越来越渴望有爸爸呢?

    这些年,文筝只是坚定地要把孩子抚养长大,可是现在会有各种问题冒出来,都是关系到孩子的将来,她需要考虑的事情太多了。

    可即使这样也不会动摇文筝的决定和她对孩子的爱,孩子是她的精神支柱,她每次累到不行的时候只要一想到孩子那张笑脸,她就知道,一切都是值得的。

    文筝的周末会在愉快中度过,可是那个被拒之门外的男人呢?

    翁杭之驱车回到市区的时候,雨已经停了。

    繁华都市特有的热闹喧嚣,霓虹灿烂,灯火辉煌,却不能赶走翁杭之心底那一股莫名的孤寂与失落,总觉得缺少了一点什么,百无聊赖之下,翁杭之想起了一个去处,正好,肚子很饿了。

    老城区古巷尽头,有一家小小的面馆,已经存在了三十年。

    面馆里的一切都没有太大的变化,只是老板却已经从壮年变成了白发苍苍的老人。

    一对朴实的老夫妻经营的面馆,三十年如一日,在这里,好像时间都停留在过去的宁静与恬淡。顾客不是很多,但全都是来吃过无数次的人了,他们认的是面馆多年来那一成不变的温暖的味道。

    “大林叔”,是人们对这面馆老板的亲切称呼,六十岁的老人,头发白了一半,但精神挺好,正在忙着招呼刚来的客人。

    “小翁,你可有段日子没来了,是不是太忙啊?这么晚你都还没吃饭,一会儿我给你那碗里多煮点面。”大林叔慈爱的面容格外亲切,就像家中的长辈似的。

    翁杭之闻言,心里一暖,笑着摇头说:“大林叔,我每次来,你都会给我满满一大碗,你这儿的碗本来就比别家的大,可份量还比人家足,也难怪你这里的生意一直都这么好。”

    大林叔听到翁杭之的夸赞,笑得更爽快了:“哈哈哈,那都是大家捧场,所以我这面馆还得继续开啊,女儿叫我去京城享清福,我都舍不得去呢。小翁你等着,面马上就来。”

    “谢谢大林叔。”

    “甭客气,你先坐。”

    和谐的气氛,加上这空气里飘着的食物香味,会让人的食欲大振,再看周围的人都吃得津津有味的,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小小的面馆能存在三十年不倒。

    翁杭之从小就爱吃来这面馆吃东西,这么多年来,他每隔一段时间都要来吃,就算是在国外留学的时候还会时常想起这儿的面。

    谁能想到翁杭之这样身份的人会喜欢在一个小面馆吃东西,他给人的形象是大都是高冷的,但这面馆的老板见到的却是翁杭之平易近人与温和的一面。

    老城区的古巷里,特有的怀旧气息和温宁的氛围,有种神奇的魔力可以让人暂时忘记那些纷纷扰扰,忘记白天工作的压力,坐在这里,仿佛世界都会慢下来。

    这样的地方本该是受到当地ZF保护的,假如有一天它被围起来,周围修建起大楼,那古巷就会变味儿了,它应该是属于整个龙京市的而不是被某些人圈禁的。

    翁杭之一边吃面条一边忍不住想起了庾弢来公司的第一天提出的那个计划,就是关于这老城区古巷的。当时翁杭之表现得很强硬,一口否决,就连母亲的面子也不给。

    现在当翁杭之再一次坐在古巷的面馆里,看着这里的人们那一张张平静的笑脸,看着面馆老板忙活的身影……一切熟悉的场景,都在坚定着他内心的想法,他的决定是正确的,他不会后悔。

    钱嘛,谁能不爱?翁杭之也爱钱,但他不会为了钱而不择手段。有些钱,他不屑去挣。他是有原则有信仰的人,所以明知道如果能开发这里,修建高档小区,把古巷围进去,那么这里的楼盘将会创造全市房地产行业中又一个新的高度。

    可翁杭之偏偏不这么做,只因他想让这座城市即使在现代化的快速进程中也能保持着一点历史的痕迹,保留着一块能让人清心静气的净土。

    古巷里的小店不止一间,生意都是一直很稳定的。而这些做生意的人和消费者们,都不会知道,这里坐的一个男人,他竟然有着那呼风唤雨的能耐,他们之所以还能在这里继续,都是因为这个男人心存的一点执念才让这里的一切还不至于被破坏。

    吃完面,翁杭之心满意足地离开了,临走时大林叔还不忘招呼他下次再来,这么多年都是如此的。

    晚上九点钟,又到了一个尴尬的时间点,对于单身人士来说,是该宅在家里还是该约上几个朋友去外边放松放松?

    这两点其实都是不错的选择,因为至少你是在休息。但是,翁杭之居然不想回家,开着车在街上兜来兜去的最后竟是往事务所的方向开去……

    文筝说得没错,这男人就是个工作狂。

    杨舒敏的案子已经在等法院排期,等着上庭的日子,对律师和对当事人都是一种煎熬。

    翁杭之可是一点都不敢放松,因为杨舒敏的案子要达到这五成的赢面,实际上是很有难度的。

    翁杭之花在这个案子上的精力不少,正是有了他这种敬业精神,所以他才会发生某些看似是巧合的事情,但其实跟他的坚持是分不开的。

    就在翁杭之的车子开到一个红绿灯路口时,他停下等红灯,无意中一扭头就看见旁边停着的车里有个熟悉的身影。下一秒,翁杭之出于本能地赶紧将车窗关上,但视线却一直盯着那辆车,红灯过了,他就尾随而去。

    那辆车里有个女人,不是别人,正是多次拒绝跟翁杭之见面的,郭丽雅!

    开车的也是个女人,郭丽雅是坐在副驾驶,两人似乎在争吵,可是具体说了什么,翁杭之还没听清。

    翁杭之多次打电话给郭丽雅要求见面,是要从她这个被害者身上获得一些线索,可是都被郭丽雅拒绝了。今天这么巧碰到,翁杭之毫不犹豫地就跟过去,不管结果如何,他就是想看看郭丽雅去哪里,跟她一起的女人又是谁。

    车子是往海边去的,很僻静,郭丽雅和那个女人停车下去了。

    大约过了半小时,两人又都同时往路边走,看样子是准备返回了。

    昏黄的路灯掩盖住了郭丽雅脸色的苍白,但却掩盖不住她一脸的怒气,而另外个女人呢,如果现在是白天,就能看到这女人的脸颊有一边的是红肿的,像是刚被打的?

    这两个女人之间发生了什么?

    郭丽雅的手刚搭上车门,忽听身后传来一个低沉的男声,随之,一道高大的身影走过来。

    “郭小姐,这么巧啊?你也来海边散步?”翁杭之神态自若地打招呼,可这双眼睛却是在不停打量着眼前的两个女人。

    郭丽雅一惊,眉头皱起,勉强笑笑说:“翁律师,我们只是路过这里,还要赶着回家呢,下次再聊。”

    郭丽雅这么急着走,但她的慌张怎能逃过翁杭之的眼睛?

    “郭小姐,你好像很怕我啊?”

    郭丽雅被戳中心事,急忙否认:“没有啊,我只是赶时间,不好意思,先走一步。”

    说着,郭丽雅向那个女人打眼色,意思是赶紧走。

    但翁杭之却很不客气地跨上前一步拦住了郭丽雅的去路,还装作很绅士地说:“两位美女行色匆匆,这让我很汗颜啊,难道我真的那么面目可憎么?郭小姐,这位是你的朋友吗?”

    翁杭之边说边看着眼前这个穿黑衣服的女人,露出他标准的职业笑容:“你好,我是杨舒敏的代表律师,我叫翁杭之,小姐贵姓?”

    此刻的翁杭之,怎么变得这么无赖了?对方显然不愿跟他多话,他还不知道识趣?

    他当然是有目的的,他想看看郭丽雅有何异常。

    黑衣女人面无表情地点点头:“翁律师,久仰大名……我是丽雅的朋友,但你既然是杨舒敏的代表律师,我想,我和丽雅跟你也没什么好说的。”

    两个女人的说法很一致,立场也一致,说着就上车走了,再也不搭理翁杭之。

    翁杭之没有阻拦,只是望着那辆车远去的影子,翁杭之脸上的笑容渐渐收敛,慢慢恢复惯有的岑冷。

    “郭丽雅,你还真当别人是傻子么?你遇袭的案子,表面上你是受害者,可只要仔细研究案子的细节就知道,你给警方的口供里分明就是在撒谎!你到底隐瞒了什么?你差点没命了却还要有所隐瞒,郭丽雅,到时候就别怪我会揭穿你了。”翁杭之冷冷的眼神里流动着智慧的光芒,若是郭丽雅此刻在场一定会心惊肉跳!

    郭丽雅和那个女人在海边待那半小时,虽然翁杭之没能将两人说的话全都听清楚,却还是听到了一少部分。

    他听到了薛振的名字,听到了杨舒敏的名字,甚至听到了郭丽雅前男友的名字。并且这两个女人吵得还很凶,但刚才她俩又像是什么事都没发生,还说彼此是朋友?

    翁杭之心里在想一件事……这个案子,由于是很快就发现了杨舒敏家里藏着那一把桶伤郭丽雅的凶器,所以才那么快锁定了嫌疑人,而郭丽雅所认识的人,警方就很少有去调查了。

    如今案子被检察院审核过,认为杨舒敏的犯罪证据足够,所以才会移交法院,排期开庭审理。如果翁杭之想要为杨舒敏做无罪辩护,他还得做很多事情,比如先从郭丽雅认识的人开始排查……

    这种事本该由警察来做,可警察现在只怕也不会相信翁杭之的,人家已经将证据交给检察院了,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现,便不会在开庭前再做调查。

    可翁杭之坚信自己的判断,所以他要坚持下去只有自己去查。

    要说呢,遇到翁杭之这种律师,是天大的幸运,因为他不仅有权威的专业知识,有过人的工作能力,更重要的是他有敬业精神,还有一颗侦探迷的心。

    查就查,他不嫌麻烦,对他来说,每一件案子都是一种成就。

    星期一,上班时间到。文筝经过周末的休整,又变得有精神了,干起工作来很有劲,因为,今天是发工资的日子。

    这是文筝在事务所工作以来,第一次领工资,怎能不高兴呢。

    想想她这一个月来的辛苦,不仅是把事务所的卫生和杂务全包,她还在第一次出跟翁杭之出去办事的时候就差点遇险……这份钱来得特别不容易,流了多少汗水,受了多少闲气才熬到今天领工资啊。

    中午吃饭前,MISS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工资已经如数发到每个人的账户,包括奖金和加班费。

    文筝默默盘算着,她的加班费可不少,不仅时间多,有两次还是五倍呢……太好了,领到工资,这个周末就带晴晴去海洋公园玩,这可是晴晴心心念念好久的事情。

    文筝满心喜悦,浑然忘记了一件重要的事。到了中午下班吃饭时间,事务所里来了一个姓邓的小伙子。

    他一来,大家都很热情地跟他打招呼,并且他对这里很熟悉。

    文筝在知道小邓是谁之后,顿时就高兴不起来了……这是事务所里以前那个打杂工!他出院了,他能上班了!

    文筝感到了危机,不妙啊,难道她刚领了工资就要面临失业吗?【6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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