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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站台上人潮拥挤,但平乐县毕竟不是大站,因此陆珊并没有等太久,便见到袁子杰和陆珏两人的身影。
只见两人各自扛了两三个大口袋,光从袁子杰涨红的脸色就能猜出那口袋究竟有多重,他刚刚走出车厢门,陆珊就迎了上去,伸手接过他手里的大口袋。
“这里面都装了些啥东西,咋这么沉?”饶是力大如牛的陆珊,在接过两个大口袋后,也不得不惊讶地问了出来。
袁子杰环视了四周,冲她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小声说道:“走,先出去,等回家再说。”
因为陆珊帮他拿了口袋,所以他便主动替身后的陆珏分担了一半行李,陆珏对自家妹子的能力早有了解,因此也不扭捏,很干脆的把手里的口袋递给袁子杰。
三人扛着硕大的蛇皮口袋,雄赳赳气昂昂地走出了火车站,叫了一辆货三轮,连人带货地拉到了位于平乐县城南的一处农家院。
这处农家院位于城边上,步行到城中心也只要十分钟,是陆家两兄妹租的房子。因为陆珊要念书,但她又不愿再住校,再加上陆珏要在县城摆地摊,所以在城里有个居所很有必要。
农家院的格局跟陆家和叶家的房子差不多,但没那么大,也有三间正房,除去兄妹俩一人一间,剩下那间房子便用作客厅。厨房和厕所都是另搭的,看起来跟乡下没两样,唯一的区别就是地理位置很有优势。
这处房子租金不贵,一个月才十块钱,实在便宜得令人乍舌。不过,在平乐县这种偏远小城,十块钱一个月的租金也是合理的,还有很多人一个月连十块钱都挣不到呢!
看到租住了三个月的房子,尽管知道这里并不是自己的家,但陆珏还是有一种回家的感觉。他坐了三天三夜的火车,实在是太累了!
这次他带了一大批货,几乎花光了他和袁子杰这三个月以来所赚的钱。在火车上他连眼睛都不敢闭,就怕闭眼再睁开后,这批货就不翼而飞了!这三天以来,他最多就是在白天打个小盹,但精神却一刻也不敢放松,一直惊醒着。
直到这一刻,他的精神才算彻底放松下来,随即一阵浓浓的倦意袭来,他冲陆珊招了招手,半眯着眼睛说道:“珊珊,来帮哥哥把这些货都搬进去。”
话一说完,他便条件反射地去扛货,那动作就跟在梦游似的,把陆珊看得一阵好笑,不过心里却有一丝心酸。
她看得出来,陆珏现在已经到了精疲力尽的地步,她能想象出他这三天是怎么过来的,毕竟陆珏不像她,有一个空间傍身,可以把所有东西都放进空间。她看了看堆在门口像小山似的蛇皮口袋,很难想象陆珏是怎样一个人把它们都安全带回来的,但其中艰辛可想而知。
“哥,你先进屋去睡会儿,这里就交给我吧!”陆珊打开院门,将头晕脑胀的陆珏轻轻推了进去。
陆珏现在的状态实在不好,他自己也明白,因此也不矫情,和陆珊打了声招呼便进了房间。
陆珊摇了摇头,虽说对于陆珏这样疑似自虐的做法有些不赞同,但对他的毅力和能力却不得不佩服。
早在陆珏打算和袁子杰合作时,陆珊就委婉且隐晦地提出由她出资,让陆珏做养鸡买卖的打算,但陆珏很直接地拒绝了。
陆珊毕竟没有当过真正的农民,也不曾真正的做过生意,对于养鸡卖鸡这一行,真正的农村小伙陆珏肯定比她懂得更多。陆珏并不知道陆珊有个空间,里面家禽泛滥,而陆珊正是因为卖鸡赚了一大笔钱,才萌发了养鸡的想法。
但想得容易做起来难,陆珊并不知道养鸡并不如她想象中那样容易,不仅要面临技术问题,还有安全问题,销路问题。而陆珏也不知道,只要有陆珊在,那些困扰所有人的问题也就不算问题了。
但陆珏并不知道陆珊的秘密,所以他还是按照原计划和袁子杰合作,并且去了南方的沿海城市,在那里寻找属于他的机会。而陆珊也觉得,既然陆珏有自己的想法和打算,她便不好再提了,反正她的初衷便是希望家里人过上好日子,既然陆珏有这个雄心壮志,她只能支持,却不能扯后腿。
显然她的眼光并没有错,陆珏果然不辱他那颗能够考上京城大学的脑子,他不仅给自己选了一个很好的合作伙伴,而且还那么果断地只身去了南方。虽说这个过程既苦又累,但是成效同样也是喜人的。
他用了三个月,便赚到了别人十年都赚不到的钱,他知道自己一定能够赚到钱,却没想到会赚这么多。这让他激动的同时,更加有了干劲!
这一次他冒了一个很大的风险,几乎投资了所有的钱带回了这批货。这是一场豪赌,赌赢了,他便能够从一个摆地摊的小商贩,变成一个真正的商人。赌输了,他纵然会失落,会备受打击,但绝不会就此一蹶不振。他还年轻,足以承受任何打击。
当然,这一次进货也非一时的心血来潮,他和袁子杰经过多番考察,这才下定决心。这一次,他和袁子杰都有很大的信心能够大赚一笔!
“这次到底带了些啥东西回来,咋这么重?”堂屋里,陆珊对陆珏这次带回来的货感到十分好奇。但这是陆珏和袁子杰的东西,不经过两人同意,她也不好意思自作主张地打开翻看。
把六七个大口袋全部搬到堂屋放好后,陆珊便准备做午饭了,这时候骑着自行车的袁子杰也到了,陆珊正好抓他替自己打杂。
“陆珊,今天中午做那个凉拌椒麻*,再做个凉粉,炒两个青菜。今儿天气实在太热了,吃大肉菜估计都没胃口。”袁子杰一边说,一边从自行车后座取下个纸箱,里面是他刚去供销社买的冰冻汽水和啤酒,这个天气喝冰冻啤酒简直就是享受,再加上今天陆珏回来,也有庆祝一下的意思。
陆珊把要洗的菜都放到院子里的水池上,袁子杰把箱子搬到堂屋后,便很有自觉性的洗菜折菜,一点怨言都没有。
太阳依旧很烈,但陆珊租住的小院背靠一座小土包,虽说山不够高,但至少绿树成荫,因此还算凉爽。院子里也种了不少柚子树,袁子杰此时正是在柚子树下洗菜,倒是不怕被晒到。
经过三个月的磨练,陆珊已经由一个仅仅能把菜做熟的人,完美蜕变成能作出一手好菜的人。她并不是对厨艺没有天赋,而是以前没有做菜的机会。只要她专注地学习某一项技能,自然不会难倒她。
这几个月来,空间里的家禽已经被她自产自销了一小半,今天送几只鸡回娘家,明天送半只羊回叶家,偶尔还趁着早集的机会去卖点鸡,这样一来,空间里的家禽如今便被控制到了一个合理的范围。
而让袁子杰心心念念的凉拌椒麻鸡,并非是陆珊手艺超群,而是因为那鸡是喝过生命之泉的金贵鸡,要是这样还不好吃,那就真的是暴殄天物了。
陆珊手脚麻利地杀鸡拔毛,不过一分钟的时候便处理好鸡,大锅里正烧着开水,这是准备用来煮鸡肉的。她先在整只鸡的身上涂抹一层黄灿灿的香油,再抹了少许盐和其他一些香料,将它盛在蒸笼里,放进大锅里蒸。
二十分钟后,估摸着鸡已经蒸熟,陆珊便把整只鸡拿出来,用筷子试了试软硬,见正好合适,便开始宰鸡。调料都是已经配好的,只需把宰好的鸡放进盆里搅拌均匀,色泽诱人的凉拌椒麻鸡便算完成了。
陆珏闻着香味便醒了,他虽然很困,但更饿,所以一闻到鸡肉香,便再也睡不着,打着个光膀子就来到了厨房。
“珊珊,做啥好吃的这么香?”陆珏刚进厨房,就见平时端着一副斯文相的袁子杰就跟恶狗见到肉骨头一样看着陆珊……手里的盆,那神情怎么看怎么猥琐。
陆珏走上去,毫不客气地在他肩膀上狠狠拍了一掌,笑骂道:“你小子几百年没吃过饭呐?瞧着眼神,跟饿鬼投胎似的!”
听他这么打趣自己,袁子杰也不气,他小心翼翼地吞了口唾液,头也不回地说:“是啊我就是饿鬼投胎,等会吃饭的时候你可得让着我这个饿鬼,别跟我抢。”
凉拌椒麻鸡是最近几天陆珊想出来的新菜式,她回忆了一下上辈子吃过的美食,凡是能想到的便都想尝试一下。这个凉拌椒麻鸡便是她曾经吃过且念念不忘的菜式,除了鸡必须要选土鸡以外,这道菜的重中之重便是新鲜麻椒。
这个季节正是新鲜麻椒成熟时,张惠前两天刚好来平乐县看她,给她带了很多家里种的蔬菜水果,这个新鲜麻椒也在其中。
陆珊第一次做这道菜时,袁子杰正好来这里蹭饭吃,那时陆珏还在南边,所以他并不知道。
“咱们都是文明人,做不来强抢豪夺的事,你放心,属于你的那份我肯定不会动。”陆珏哈哈大笑,他指着满盆的鸡肉,说,“这么一大盆,难道你还担心不够吃?”
袁子杰正想说他不担心陆珏会跟他抢,他担心的是……话还未出口,就听见门外传来一声狼嚎。
“嗷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