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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听了姬贼的话之后,所有人都明白,重点,来了。
毕竟,在打败黑山部落的计划中,联合其他部落的势力,可谓是重中之重,也是最为关键的一环。
尽管说,这一环成功的几率非常大,但委实是事情过于重大,让所有人都不得不慎重对待。
那可是黑山部落啊。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姬贼面向乌斯玛与阿劫:“你们两个觉得怎么样?”
乌斯玛与阿劫同时一喜,随后又是谨慎的看对方。
姬贼道:“部落里,你们两个都是聪明人,我打算,把这个组织交给你们,部落里,选出来一些能说会道的族人,交给你们两个来管理,专职和其他部落交流,乌斯玛为主,阿劫为辅,有意见没有?”
乌斯玛自然恭敬道:“没有。”
姬贼点头:“你呢阿劫?”
阿劫张张嘴想说什么,最后一想还是算了:“我也没有。”
姬贼点头:“那好,从明天开始,你们两个便开始行动,等什么时候,你们成功联合其他部落,复仇行动,便正式展开!”
乌斯玛与阿劫同时站起:“是!”
“好了,大家的工作先暂时定成这样,都先去忙吧。”
众人答应一声,转身而去。
巴布正要走的时候,忽然停下,转身道:“对了勇士大人,有件事,因为太忙忘了说了。”
姬贼道:“什么?”
巴布伸手在怀中摸摸索索,最后,摸出来一个兽皮包裹的东西放在姬贼面前,道:“这是我们部落的特产,平日里,大家在没有吃的时候,都用这些东西挨日子,勇士你看看怎么样。”
姬贼疑惑的把那兽皮包裹接过来。
巴布在一旁道:“这东西虽然难吃,但是可顶饿了,没有食物的时候,我们好多族人都是靠这个撑下来的。”
老族长哈哈大笑,拍着巴布的肩膀道:“巴布,那是之前,现在的话,我们有勇士,永远不可能会缺少食物的。”
巴布一想也是,就不由得尴尬道:“也是,是我多想了。”
然而,就在他的话落下时,旁边看兽皮里面特产的姬贼一声卧槽喊了一声。
惊得老族长与巴布同时回头:“怎么了?”
只看到,姬贼手指着兽皮里的东西,颤颤巍巍,结结巴巴的问:“这,这就是你们部落的特产么?”
问出来这句话的同时,姬贼脸上,写满了惊喜,很明显,是那种大喜过望的表情。
老族长见状一愣。
勇士这是怎么了,啥时候也没见过他这么惊讶的样子啊,难道,那兽皮里包裹的是什么吓人的东西不成?
想着,他连忙过去看。
然而,就在老族长到了跟前,看清楚姬贼手心中,那兽皮上躺着的一颗一颗的毫不起眼的东西时,当时泄了气:“嗨,我还以为是什么好东西呢,让你激动成这个样子。”
巴布有些尴尬,毕竟自己曾经部落的特产,被说成啥也不是,可不就有些下不来台么。
姬贼白了一眼老族长,一把抓住兽皮里的东西谨慎的包好了,心说你懂什么。
跟着,他面向巴布,还是有些按不住心中的激动问道:“巴布长老,这个,真的是你们部落里的特产么?”
巴布只以为姬贼有些失望,难免更加的尴尬道:“啊,是,是啊。虽然不多,也很难吃,但,但它的确是救了我们族人很多次的食物···”
声音越说越低,到最后,就连巴布自己,都听不到自己的声音了。
却不想,在听了巴布的话之后,姬贼却是扬天大笑:“哈哈,天助我也,天助我也。”
老族长一副你这是怎么了?该不会受的刺激太大了的表情看姬贼。
巴布却有些慌,难道勇士让我气傻了?别啊,俩家刚合并成一个部落,还没等看到崛起呢,领头羊就疯了,这叫什么话啊。
只有姬贼,方才明白那枫谷部落的特产,代表了什么。
他再一次小心翼翼的打开兽皮,露出来里面躺着的三四十颗,体表泛黄略青,只有米粒大小的植物,内心,是按捺不住的狂喜。
小麦,小麦,竟然真的是小麦卧槽。
枫谷部落有这种逆天的特产,竟然全然不懂它们的珍贵之处我去,真是暴殄天物,暴殄天物啊。
作为现代人,姬贼很清楚小麦对于人类进步起了多大的作用。
这种植物,易养成,产量高,养分还足,完全是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食物。
更别说,还是原始社会这种食物比生命更加重要的时代。
这东西的珍贵之处完全不弱于圈养猎物好伐,成本低,收获高,有比这个更适合一个部落发展的食物么?没有!
“巴布长老,这东西一共有多少?”姬贼暂时压下心中的兴奋,颤巍巍的问道。
“没多少,也就是几百株而已,因为这东西救了我们部落不少次,所以,大家除非饿的没办法了,都不会打它们的注意,怎么勇士,这个东西,很有用么?”巴布弱弱的问道。
“当然有用!这玩意的价值,可以说是目前我们部落里面,最珍贵的。”
巴布与老族长都一副“???”的表情,啥玩,最珍贵的?我们不会是听错了吧。
姬贼兴奋的搓着手:“不行,我得赶快把这些东西带回部落种植。”
“种植?”
“是的,几百株全都种下去的话,预计到明天,我们所有的族人都可以吃得上面了。”
“什么面?勇士你到底说什么啊在。”
两个老人完全不明白了,怎么总觉得勇士有些失心疯了。
然而姬贼哪管他们两个在想什么,此时节,他整个人都陷入发现小麦的狂喜之中。
“土山!”
姬贼大声的喊了一句。
山洞外面,土山迈着步子走了进来,憨憨问道:“勇士大人,怎么了?”
“现在,找几个族人,跟我出去一趟。”
“现在么?”
“当然,快点,别愣着啊。”
打从见姬贼开始,就见他一直都是冷静沉着样子的巴布不淡定了:“勇士这是怎么了?为什么这么激动?”
老族长摇头:“不知道,他当初打败黑山部落的时候,都没有这么激动过。”
巴布:“···”
很快的,土山找到了几个族人,有姬贼的吩咐,他还特意把阿劫叫了过来,充当向导。
一行人成群结队,出了山谷,一路向枫谷部落旧得住址而去。
当来到了枫谷部落旧山谷时,迎面风中先是一股子怪味飘来,路上一直保持高度兴奋的姬贼嗅了嗅鼻子:“什么东西,怎么这么臭?”
阿劫有些尴尬,因为遍地都是排泄物,根本就没有人清理,这一点,与干净整洁的霜谷部落相比较,相差真不是一点半点。
姬贼没有过多的功夫管这个,而是问阿劫道:“那些植物在什么地方?”
阿劫拿手一指山谷偏僻的角落:“都在那里了。”
姬贼闻言,眼前一亮,欢喜的跑过去,到跟前了,入眼便是数百株与杂草相互交错生在一起的小麦,因没有人打理,被杂草抢走了太多养分的小麦干瘪异常,难以直视。
可以说,这种小麦的卖相,放到后世,便是最懒惰的庄稼汉,也不屑一顾。
然而,姬贼却是倍加珍惜这些小麦,像是一个初得儿子的父亲一般,小心翼翼的呵护着自己的孩子,生怕摔着碰着。
他一点一点的把那些麦子全都收起来,全部丢到来时特意带着的背包里面。
土山他们想帮忙,却让姬贼一脚一个踹走了:“你们的任务就是尽可能给我多找出来这些小麦,然后我来采集,明白么?”
土山憨厚的挠头:“可是我们怕勇士大人您太忙了嘛。”
“你懂个屁,快别愣着了,去找去。”
“哦哦。”
一下午的功夫,姬贼哪也没去,光是收集这些小麦了。
当夜晚降临,姬贼伸了个懒腰,环视一圈昏暗的山谷,此时节,谷中所有的小麦,都已经让他收集干净,足有半背包之多。
只要等到合适的时机播种,来年,足够部落百十号族人们吃个一年都用不完。
想到此,姬贼心满意足的笑了:“走,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