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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清晨。
雨歇,天晴,浓雾弥漫。
隋戈在温室棚中劳作了几个小时,用震灵锄锄草,给灵草“扎针”,忙得不亦乐乎。这时候,隋戈身上累出了一身的大汗。
因为昨夜被人“入侵”温室棚的事情,隋戈本来有些担心。但是,小银虫晋升为三级灵兽,一下子就让隋戈安定了不少。有这么一个接近先天期的灵兽把守药田,的确是让隋戈安心了不少。
这时候,隋戈心头真有一种“天助我也”的感觉。
手机铃声响起。
电话是唐雨溪打来的。
唐雨溪告诉隋戈,东江市区的警察,已经撤销了对他的“通缉”。
当日在发丰镇上诱杀那些杀手的时候,隋戈的确惹了一些麻烦,尤其是当街将一个“小乞丐”踢飞,踢得重伤吐血,这件事情引起了一些不良的反响。不过,随着唐雨溪和唐云的插手,这一点小麻烦很快就得到了解决。
接到唐雨溪的电话,隋戈顿时有一种被关心的温暖感觉。
唐雨溪,果然已经默默地开始帮他,替他解决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隋戈想了想,也许应该买个小礼物给唐雨溪送过去,让她也高兴高兴。
挂了电话之后片刻,手机铃声再次响起。
这一次却是沈君菱打来的。
电话接通,沈君菱开口便道:“跟我去见家长吧。”
“等等——”
隋戈一听,感觉脑袋上炸了一个惊雷似的,“见家长,这个也太快了吧?况且,正如你所说,我现在是有妇之夫,名不正言不顺——”
“少给我唧唧歪歪,去不去?”沈君菱说道,“不去的话,我就叫别的男人了。”
“我去!”隋戈果然再次屈服。
让别的男人跟着沈君菱去见家长,这种事情隋戈自然不能答应的。
十几分钟过后,沈君菱已经开车到了植物培育基地门口。
隋戈钻进车里面,一看,傻眼了:
这还是沈君菱么?
她将一头如瀑布般的头发盘了起来,在头顶留了一个发髻,上面插着一个珍珠发钗,只留下了几缕头发,自由地散落在胸前一件黑色的长毛衣上面。黑色的毛衣,上面竟然绣了一只白色的猫,而她的脖子上,也绕着白色的围巾,裤子是一条米色铅笔裤,再加上一双长靴子,后面的座位上还有一个双肩包,分明就是十足的大学女生打扮啊。
隋戈紧盯着沈君菱毛衣上的那一只白猫,感觉很有兴趣,甚至很想笑。
那只白猫,显得很萌。但是绣在沈君菱的衣服上,怎么都让隋戈一时间难以接受,当然并非说沈君菱这种青春少女打扮不合适,而是隋戈已经习惯了她那成熟妩媚的OL风情。
“不准笑!”沈君菱威胁隋戈道。
“我没笑。”隋戈紧绷着脸,憋得可真是难受。
随后,倒是沈君菱自己“噗嗤”一声笑了起来。
“我这身打扮,如何?”沈君菱向隋戈问道。
“挺好。”隋戈说道,仍然盯着她毛衣上面的那只猫,“这是猫尤其好!”
“为什么?”
“因为它可以一直栖息在你的胸膛上。”隋戈艳羡道。
“讨厌。”沈君菱道,“在我家人面前,你要是还有本事说这样的话,我就佩服你了。”
“不是不敢,我是不会。”隋戈说道,“我可不会蠢得故意给你家人留下坏印象。不过我实在有些好奇,你这回家,怎么就弄了这么一身打扮呢?”
“这就叫因人制宜啊。”沈君菱说道,“你们这些学校里面呆着的小正太,不就喜欢幻想那些妩媚成熟、知性有财富的精致女人么?所以,姐姐我在学校里面就保持着那种经典OL风情。但是,要在家里面那些大叔、爷爷们面前留下好印象,就只能扮嫩了。”
“原来如此。”隋戈恍然道。
不得不说,沈君菱的这个想法还真是有道理。
男人不就是这样么?大叔喜欢萝莉,正太幻想御姐。
唯一不同的是,隋戈的爱好更加广泛而已。
“对了,你把后面那套衣服换上。”沈君菱对隋戈说道。
“怎么了?我这身运动服不好么?”隋戈说道,“不是说要给你家人留下好印象吗?”
“你穿个运动服,这不是摆明姐姐我在搞姐弟恋么?”沈君菱道,“别废话了,赶紧去换上。”
“换衣服的话,起码你得在路旁停一下车,好歹让我到小树林去换啊。”隋戈说道。
“滚到后面座位上去换!”沈君菱彪悍地说道,“姐姐不稀罕偷窥你!”
既然人家姑娘都这样说了,隋戈自然也不好太扭捏了,只好到后排座位上,迅速换了一身衣服。
沈君菱给隋戈买的这一套衣服是一套黑色的休闲装,隋戈也不知道是什么牌子的,不过穿起来感觉很合身,而且比之前那套运动服的确是好了很多,有点人模狗样的派头了。
“我说沈姐姐,你买衣服给我,这应该算是献殷勤吧?正所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我当然是巴不得被你奸了,但很显然事情不是这样,麻烦你先透露点内情,行么?”隋戈说道。
“内情。”沈君菱道,“我爷爷出关了,今天是他生日。所以,家里人要给他祝寿。为了避免有些人想给我介绍对象之类的,所以我决定先把你带回去,让那些人死心了。”沈君菱道。
“挡箭牌?”
“很显然。”沈君菱道,“如果你不愿意的话,我可以换人。不管你信不信,只要我一开口,至少有上百号公子哥愿意做这差事。”
“我信。”隋戈说道,“那你好歹说一下,我应该怎么做吧?”
“就是作我的准男友。明白么?”沈君菱道。
“什么是准男友?”隋戈说道,“我最关心准男友的待遇是什么。”
“只能牵手。”沈君菱道。
刚说完,隋戈同学就付诸行动了,立即将沈君菱那一只肤如凝脂的纤手握在了掌中。
沈君菱本来想闪开的,但是隋戈的千变捉虫手实在太精妙了,愣是没有闪开。
隋戈牵过唐雨溪的手,她的小手柔嫩、滑腻,好像是陶瓷一样;而沈君菱的小手,柔若无骨,让人有种想要拿在脸上慢慢摩挲的冲动。
美丽的女人,果然都是老天的杰作,每一个都各有风姿、各有风味。
当然也幸好如此,否则人生会变得多么无趣啊。
一个多小时之后,沈君菱的车在一座灵秀的小山前面停了下来。
山脚下,有一座中式庄园,依山傍水,宁静雅趣,让人觉得此间的主人,必定非同一般。
风景如画,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庄园门口附近看不到一辆车,所以整个庄园才有一种与自然、天地和谐为一体的感觉。
随后,隋戈才知道,原来所有的车,全都停入了地下停车场。
偌大的地下停车场内,全都是豪车,不下数十辆,看来沈君菱所言不虚,沈家的确是世家。
沈君菱,的确也是大户人家的千斤、小富婆。
庄园里面无论建筑、还是装饰,全都依照古代的风格,里面看不到任何的电器。
当沈君菱带着隋戈出现在客厅的时候,顿时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
尤其是沈君菱的那些七大姑八大姨什么的,更是不断将目光投向隋戈身上,不知道是在给隋戈打分,还是在干嘛,总之看得隋戈心头发毛。
“我先带你去见我爷爷吧。”沈君菱说道。
家族有家族的规矩,所以沈君菱回来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去拜见她爷爷——沈家的真正掌舵人。
隋戈跟着沈君菱七拐八拐地,然后来到了一座清雅的小院门口。
“小姐,您来了?”
小院门口,一个壮汉恭敬地问道。隋戈一看,心头顿时凛然:这个壮汉,竟然是一个练气后期的好手。当然,因为有先天强者在,练气后期的武者,的确只能算好手,而不能算高手了。
“铁叔,爷爷呢?”沈君菱问道,语气之中带着小女儿姿态,看来定然是跟这壮汉很熟悉。
“老爷在后院,刚才还念叨着小姐呢。”壮汉应道。
“那我自己去找他。衰衰,走吧。”沈君菱说道,领着隋戈往里面走去。
壮汉听见沈君菱称隋戈为“衰衰”,显得很亲切,忍不住将隋戈打量了一番。然后看到隋戈的身形、步伐,不住点头。
隋戈跟着沈君菱穿过宽畅的客厅,到了别墅后院,顿时闻到一股药材的味道。
别墅的后院很宽广,里面中满了多种中药材,整个儿就是一个药园子。
药园子当中,有两个人,一个老人,一个中年人,正站着谈论什么。
“爷爷!五叔!”
沈君菱呼道,一路小跑过去,扑入那老人的怀中。
片刻之后,三人往隋戈这边走了过来,沈君菱赶紧给老人介绍道:“爷爷,这是隋戈,我的朋友——”
“胡闹!”
沈君菱话还没说完,一旁的中年人就不满道,“君菱,今天是什么日子,你怎么能将外人带来这里。你明明知道,你父亲已经准备将你许给宋立豪,正准备今天向你爷爷提出来,所以你想抢先一步坏了你父亲的决定么?”
隋戈一听,顿时明了。
原来沈君菱的父亲已经给她挑选了一门婚事,但是这件事情自然要征求沈君菱的爷爷点头。而沈君菱也是知道这一点,所以才先一步带隋戈来拜见其爷爷,就是希望能够先一步得到其爷爷的准许。
而沈君菱的五叔,自然看穿了沈君菱的想法。
沈君菱的爷爷看了看隋戈,然后向沈君菱的五叔沈天游道:“天游,天珀给君菱挑的那小子,目前是什么修为?”
五叔沈天游道:“当真是人中龙凤,目前二十岁,已经达到了炼气中期的境界,前途无可限量。”
“哼。”沈君菱的爷爷闷哼了一声,如同响起一个闷雷,“愚蠢!哪有舍璞玉而拾瓦砾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