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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花店相逢
想做就做。
花明蕾一贯是雷厉风行的。
她有气无力的从沙发上起来,溜溜达达的回到自己的卧室,开机,登录……然后他她视野就被各式各样的物品堆满,再也没有多愁善感的心思了。
那是一个国内排行第一的大型网购机构,名字叫某宝,正式面世也才近几年的事情,但里面包罗万象,几乎涵盖了人类的所有需求,衣食住行更是面面俱到。里面包括衣服、鞋子、玩具、家电、家具、家居、珠宝、美食、汽车、百货、影视、游戏等等大项,花明蕾甚至还在里面看到了房产-装修-建材的选项。
小到柴米油盐,大道房子汽车,都能足不出户的在网上买了,可见它的覆盖面。
花明蕾是个胆子比较小的,家居用品什么在网上买一买,偷个懒,那是完全没压力,但是房子或者汽车这样的大件儿,她还真没那个胆子。万一买了个残次品,或者上当被骗了,她也找不到人说理不是。
有发泄的情绪在,也是在网上没有真实感,花明蕾不多会儿功夫就买了不少东西,有给自己挑的两条连衣裙,给孩子挑了两套分体的短袖短裤和一件连体小裙,给花母的时下流行的中长款短袖雪纺裙和打底七分裤,还有花小弟和花父的每人两套偏正式一些的休闲装……
把选好的东西付了款,花明蕾还想在选一些零食来吃,电话来了。
“你牛什么牛/你牛什么牛/你的金钱买不到姐的自由/你牛什么牛/你牛什么牛/姐的幸福只是那真心拥有……”
花明蕾拿起手机一看,备注是明宇,就接了起来,“什么事儿?这会儿来电话。”
【姐,你来一趟花店吧,刚刚建筑队的负责人给我打电话,让我过去一趟。你赶紧过来给我看会儿店。】
看店?花明蕾习惯性的看了眼电脑显示屏右下角上显示的时间,已经下午四点二十了,“你不是中午才回来的吗?现在就回去?那晚上还赶得回来吗?对了,刘世超呢?”
【我今儿是肯定回不来了,超子出门进货了,现在还没回来。行了,不跟你聊了,店里来客人了,你快点过来吧!】“嘟”的一声,那边忙音了。
花明蕾眼睛盯着黑掉的手机屏,叹了口气,默默地把某宝购物车里选好的零食一一删掉,关掉电脑,拿上手提包,出门了。
——呵呵,还抑郁呢,弟弟都为了她忙成狗了,为了不让弟弟撂挑子,她还是有眼色一点儿吧……
果然,花明宇已经等急了,看到花明蕾推门进了店,打发掉正接待的客人,他就拿起柜台后的钱包走了,话都没功夫跟他姐说,就留下一句“我走了”就推开门跑走了。
“这猴急的……你慢点儿,看着车啊——!”花明蕾担心的推开门,冲着他的背影大喊。
“诶——知道了!”花小弟头也不回的挥挥手上的钱包,跑得更快了,眨眼的功夫就窜上了一辆公交汽车。
“呵,真是的,这么风风火火的……”花明蕾好笑又无奈的回到了店里,“不过,确实得给他买辆车了,老这么跑来跑去的可不成啊……”
“买车?给谁买车?你要买车啊?”石军刚进门,就听见她嘀嘀咕咕的,忍不住笑道,“你是想买电动车还是小汽车啊?”
“诶?你怎么来了?快进来……”能在自己的店里看见他,花明蕾还真是挺意外的,忙不第的给人倒了杯水,把人让进了花店收银台后的茶水间——一个用盆栽和花架围起来的小小的待客间和休息室,里面就一套竹制的桌椅,满打满算也就能容纳四五个人而已。
“什么时候进的城?”除了在寿山村,花明蕾也就买房子的时候见他进过城,现在居然在城里看到他,还真挺不可思议的,“有事啊?如果有需要帮忙的,可千万别客气啊。”
不过也是,花明蕾暗自嘲笑自己。她也有点儿太自己以为是了,才认识人家几天啊,就有固有的印象了,谁晓得人家是不是三不五时的进城呢,铺得那么大的摊子,不往城里跑才是稀奇的吧?
“也没什么大事,就是我的高中同学组织了一场同学会,我想着反正也是进城,就顺道过来看看你……光听你说你开了个花店,还没见过长什么样呢,挺好奇的。”石军可不知道花明蕾心里的纠结,听见她的问话还以为她只是平常的寒暄,坦然的回答道。
可花明蕾却反而被石军那一个停顿弄得心跳都漏了一拍,等听他说是想见识一下自己的花店,这才暗自松了口气。
真是的,说话居然还带大喘气的,简直吓死个人啊有木有。不过……听到他的后话,她心里怎么还有点儿怅然若失?
摇摇头,花明蕾把这个莫名其妙的感觉抛开,坦然的跟石军寒暄,“那,现在看到了,感觉如何啊?”
“太超过预期了!”石军赞道,“你这个花店归置的既干净又整齐,这些花养的也很精神,看着就让人心旷神怡,而且这店里的空气也很清爽消暑,至少我从外面进来,整个人都清爽舒适了不少。看来,对这个花店,你用了不少心思呢……”
“这你可说错了,花店从装修开始,就一直我弟弟再弄,日常整理和运营,也一直是他,我还琢磨着,等过段时间,他要结婚了,这花店我就给他当结婚贺礼了。”
“结婚贺礼?你弟要结婚了?这可是大好事儿啊!……等等,你要把店给你弟弟,那你……”
“我?我去乡下种花啊。”花明蕾自我调侃道,“要不我费心买你们村里的房子干吗?”
“我还以为你是要投资呢。没想到……你真的决定以后在村里住了?”石军现在是真的有些佩服她了。他自己是个男人,还是土村土长的寿山村人,大学毕业后回乡创业还惹来不少闲言碎语呢,她一个女人还是从小在城里长大娇生惯养的,居然能为了自己的目标而下乡定居……
虽说社会在发展,现在的乡村已经比过去有钱有地位多了,农民的生活水品甚至比大部分城市居民还好,村里也发展的也不差城市里什么,但大的潮流还是原来那样。在人们根深蒂固的观念里,从乡村搬入城镇,那叫上进,有本事;反之则是自甘堕落。
可以想见,花明蕾要是真的在乡村定居,不说她的亲友,就是周围的邻里也会有些说头的吧。毕竟,对于整个社会而言,农村知道目前还是一个比较落后的代名词。
——到底是怎样的家庭,才能教养出这样的女人?思想可真不是一般的超前啊……
石军的欣赏和感慨,花明蕾可不知道。不过说道乡下的那套房子和她以后的生活,她还是有很多的说道的。
“目前的想法是这样,以后的事情,谁晓得呢?而且,城市里虽然生活很方便,但节奏还是太快,而且,也没有地方给我种花啊。”花明蕾摊手,归根到底,她还是想有个自己的地方,让她随心所欲的折腾,但城市里高楼大厦的,她实在是折腾不开啊。
“原来你是为了种花才搬家的。”石军笑了,越发的赶着这女人很真实,忍不住想更多的了解她。活得这般自我,别说在女人中,即便是男人,也很少有人能做到的。
常言道:好奇是爱情的开端。
石军不知道他对于花明蕾的关注和好奇,是不是步入了爱情的轨道,但他不想违背自己心里的渴望。至于爱情,甚至是婚姻,那都是以后的事情,顺其自然就好。
“别光说我了,你们同学会约在哪里?几点啊?别一会儿忘了时间,去晚了。”
“没事没事,晚上六点半的,就在跟你同一条街的那家饭点,很近的。”
“你是说,老槐树?”花明蕾问道。
他们这条老街一共也就两家成规模的饭店,一个名叫老槐树,一个名叫小蜜蜂,都是三层楼的大饭店,据说老板还是从学生时代开始的竞争对手。
不过,说实在的,虽然两家饭点水平都不错,可以说是各有千秋,但小蜜蜂偏情调和小资,适合谈情说爱的小年轻,里面东西死贵死贵的,论实在,还是得老槐树啊。
“是叫老槐树。”石军点头,“听你这意思,这里面还有点儿讲究?”
“那当然了,这可是我们这儿流传很广的小道消息啊。”花明蕾一看他有听下去的*,来精神了,把自己听到的消息原原本本的叙述了一遍,还着重突出了两家饭店的饭菜质量和价格,“不过虽然价钱很贵,不过小蜜蜂的味道,那是没得说的。”吧唧吧唧嘴,花明蕾还颇有些回味。
“那有时间,咱们再去吃一回去?”石军建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