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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洲那边的消息一件件的传来,明歌却没有要插手的意思,她固然对郑玉珠不喜,可宿主的心愿却并没有要对付郑玉珠的意思。

    宿主觉着,郑玉珠与她怎么也有从小照顾提携的情谊,宿主虽然怨愤不甘,却只想好好过好自己的日子,而不是去报复打击郑玉珠。

    在宿主心底,郑玉珠最后不管怎么变化,却也都是个从小失了母亲看似风光无限其实境遇可怜的大小姐。。

    其实换个角度来看,郑玉珠的确可怜,她没有亲娘教导,继母肯定不会教她一些管家之道,甚至多少都有把她教歪的意思,她在郑家爬摸打滚好不容易嫁进刘家,可因为没能力掌家又生不了孩子,一直得婆婆不喜。

    哪怕她有她聪明之处,也有她的心机能力,可那些聪明没有一个人来引导,往往只是些局限于鼠目寸光的小聪明罢了。

    只是可怜人多少也有可恨之处,郑玉珠自己过不好,便也不想让别人好,就如宿主,对郑玉珠忠心耿耿,可郑玉珠却还是能毫不犹豫的把宿主推出去!

    宿主把郑玉珠当了天一般的大小姐,可在郑玉珠眼里,宿主不过是个婢子而已。

    柴宋两家渐渐在吴城站稳了脚跟,小生意做的红红火火,一天脚不沾地,宋家还买了一个婢子一个小厮。

    刘翼处理完家里的事儿,又以公务为由跑来了吴城,他倒是想天天喊着明歌和他一起去马场溜达呢。

    大概是得不到的最是惦记,这个以前恭恭顺顺的小婢子如今成了妇人且还越看越是有味道,尤其是对他爱答不理或是低声呵斥的时候,让他更是想凑上去捏一把小脸摸一把小手。

    要是能让明歌在他身下喊个哥哥,刘翼想想就要美死了。

    宋小壮哪里看不出这个江洲王对自家媳妇一脸垂涎的意思啊,每次江洲王来的时候,他都是不离媳妇左右,为了能做一个合格的护花使者,宋小壮每天早上天不亮的起床开始舞刀弄枪的,打算当个武林第一高手。

    不过宋小壮在经商上面有点天赋,在练武方面,真心是个渣渣,他的那花架子功夫明歌都不忍直视,偏偏人家每天在院子里又是金鸡独立又是一马当先的练的非常认真。

    有银子有经验,宋家的布庄也算是财源广进,不过宋小壮的野心不知这么点,他以前是想让自家媳妇当个美美哒有丫鬟侍候的地主婆子,如今他的目标就是让自家媳妇过上比江洲王妻子还要滋润的生活。

    气死那个江洲王。

    虽然宋小壮没有江洲王那么个出身,不过他自己会规划啊,要是能做个富甲一方的商人,到时候有钱使得鬼推磨,江洲王要是敢再撩拨他媳妇,他完全可以用银子砸死那丫的。

    明歌当然不知道自家汉子的宏伟理想。

    她最近发觉自家汉子似乎不怎么撩拨她了。

    这以前可一直都是围着她团团转呢,晚上更是八爪鱼一般抱着她,如今这是怎么了?白天汉子不见踪影,晚上回来更是倒头就睡。

    好纠结,汉子不交公粮,要不要检查一下他是不是把公粮缴纳给了别的女人?

    纠结的明歌吃嘛嘛不香,干啥都没个奔头。

    这小门小户的日子啊,不就是图个男人好么,如今男人都要靠不住了,她还能图啥?

    明歌的纠结没用了多久,就被京城里刘曦递来的信拉去了兴趣。

    刘曦在信里说会找一批匠人们赶赴吴城,让明歌选个地址作为武器大本营,这些匠人们全权听令于明歌,且有刘曦的手谕,吴城城主也会对明歌大开方便之门,只是这事儿需要保密,送信来的人告诉明歌,刘曦希望这件事,明歌连自己最亲近的哥哥母亲之类的也不要告诉。

    这意指的是江洲王刘翼!

    明歌巴不得和刘翼对着来了,自然是应允的。

    于是失业在家没多久的明歌,天天被宋母盯着肚子,又各种喝补身体汤水几乎要变成猪的明歌又意气风发的在吴城找到了自己的第二春。

    汉子缴纳公粮不要紧、不要她不要紧,她总还是有事业的。

    明歌热热烈烈的开始了自己的新事业,宋小壮的反射弧度有点长,等反应过来自己好久都没有搂着媳妇睡热炕头的时候,明歌已经上班十多天啦。

    知道自家媳妇有了新事业,而且还不和刘翼那厮在一块,宋小壮当然不会觉得是媳妇儿爬墙了,他深深觉得,他听了自家老娘说媳妇最近胖了,是不是有身子了之类的话,深深觉得媳妇难不成是有了崽子不要他这个下种的苦力了?

    等明歌在晚上的时候回到家,宋小壮难得的先她一步回到家了,两个人洗漱一番,宋小壮摸摸索索的光着屁/股蛋爬进了明歌的被窝,却被明歌嫌弃的推了一把,“我月事来了!”

    明歌心灾乐祸的表示:老娘想要的时候你不给,等你想要了,老娘就得配合么,美得你!

    宋小壮小同学丝毫不知道自己和媳妇之间的关系因为公粮问题出现了很严重的隔阂,他无比怅然的叹了口气,和明歌躺在一处,一手摸在明歌的肚子上,帮明歌轻轻的揉啊揉,“媳妇,怎么感觉你这个月的事来早了呀!”

    早和晚难道是她能控制的吗?明歌在黑暗中翻了个白眼,不过声音却没什么异常,“是吗,我还真没发觉,你个大男人还挺细心啊,这事都记得。”

    宋小壮用自己的小棍子戳了戳明歌的腰,立刻谄媚着说,“媳妇的事儿我都记得!”

    明歌才不相信呢,她来事之前尼玛的特想要,也没见这家伙帮她解决一下问题,这会子感觉到宋小壮那根棍子的坚硬程度,她心底便是一阵解气,“你这段时间忙什么呢?”

    “媳妇,我过两天想去克洛城一趟!”

    克洛城是邻国的离边境最近的贸易城,很多商人们就是从那里拿货。

    不过克洛城因为地处边境,且几个国家的商人们都走这里,所以附近比较乱。

    ~~四更,这是今天月票上20张的加更,么么有点晚,大家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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