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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可是算过的。在这个战乱不断的大陆上,人们的平均寿命大概不到五十岁,骑士,贵族稍微好点,勉强能到六十岁。只不过四十多岁之后,身体素质会大幅度下滑。所以,一般到了五十岁之后,除非必须,不然他们不会再上战场。而这些骑士差不多三十八九,四十出头就退了伍,换句话说,他们还能给自己赚十年的钱,而且,这十年都是价值极高的高端任务,怎么都够养老送终了。
更何况,他早就计划好了。他会在每一次任务中,一点点地拉低骑士们道德底线,就像温水煮青蛙一样,久而久之,他们的道德防线就会松动,一些价值极高但原本不可能接受的任务也会顺理成章地接下来。最终,在攫取大量财富的同时,这帮榆木脑袋也会变成他们口中无耻的佣兵。当然,沐没必要做的这么绝,只需要将骑士的底线拉低到一个他们与客户都能接受的范围即可,毕竟,骑士这块招牌还是挺值钱的。
当然,骑士们并没有发觉沐这邪恶的计划。他们首先是对有人认同他们地思想而感到骄傲,然后,为兄弟开路这句话则狠狠地敲在了他们的心房。没错,共同浴过血的袍泽,交情可不是命这么简单。看着他们越来越潦倒,越来越困苦,而自己却无能为力,可知道这对正义感爆棚的骑士们是多么大的心理压力么,所以,他们很容易就接受沐的论调,包括老骑士也是如此。
只是这个时候,法提斯举起了手,示意有话要说。沐心头一颤,这货现在几乎就是这帮老兵中的二把手,要是他不愿意,自己的计划八成就要吹了。
“有什么意见么,法提斯大哥?”
“不,没什么。”法提斯讪讪道“只是,在开张之前,我想回苏诺一趟。。。毕竟。。。以后怕是很难回来了。”
沐松了口气“当然没问题,本来我也打算回苏诺再征募些人手。”很快,他的笑容变地促狭,“大哥你这么急着赶回去,不会是。。。”
法提斯不好意思地挠挠脸,小声道“啊。。。是,见我的恋人,自从我出狱之后还没见过她,我想先向她报个平安,然后。。。向她告别。”
沐凑过去,好奇的问道“哎哎,那位小姐是谁啊,能迷得你神魂颠倒的。”
法提斯饱经风霜的脸也罕见地变红了,只是脸上擎起的笑容中带着几分自豪
“她是苏诺城最美丽地女人,没有之一。”
沐觉得这个调调有些耳熟,连忙追问了一句,“那。。。是谁呢?”
“当然是葛兰初男爵家的茉蒂亚女士。”
沐的笑容一僵,
这下玩大了。葛兰初男爵是苏诺的税务官,不过,作为斯瓦迪亚的首都地区官员,其他各个城市,领地的税赋也得在他手上走一遭。只是,虽然这个差使肥的流油,但葛兰初男爵本人却是个老实人,老实到他的日子也过得清贫地可以。当然,这么一个老实人却坐在这么一个关键的位置上,无论是王权派还是领主派,自然不会视而不见。这些年来,他们用尽各种手段拉拢,威胁,诬陷,甚至是美人计,只可惜正所谓无欲则刚,这位兄台行的正,坐的直,手头的事儿也滴水不漏,再加上保持着只忠于国家的立场不动摇,让那些使惯阴谋的贵族们觉得自己就像狗咬乌龟,无处下嘴。见此,很多屁股还算干净的廷臣也纷纷效法,就这样于两派之间茕茕孑立,逐渐形成了第三股势力,也就是中立派,即不参与任何宫廷之争,仅仅埋头于自己的本分工作。这些人大多都是些爵位低,地位也不咋地的贵族,没有封地,没有军队,没有势力,所以另外两派认为他们构不成威胁,所以也没再下什么黑手。
然而,葛兰初家的女儿茉蒂亚并不认同他父亲消极的政治方针,她觉得,父亲这个税务官的职位虽然不大,但绝对关键,无论投向哪一方,都能获得大量的利益。当然,站队这种事儿茉蒂亚也觉得蠢透了,她认为,以自己的美貌和智慧,能在两派之间翩翩起舞,顺便为自己家从两边都捞好处。
当然,这位负责任的父亲也警告过他地女儿。没错,无论是王权派还是领主派,都不是家里养的猫咪,那是两头真正的狮子!自己地女儿就像是在两团篝火之间来回飞舞的飞蛾,只要一个不小心,就会被撩起的火焰烧的尸骨无存。但这位交际花只把它当了耳旁风,或者,在骄傲的茉蒂亚看来,无论爵位的高低,男人这种东西,都是愚不可及的。只要自己钩钩手指,他们就会被迷得神魂颠倒。
当然,这是沐从法提斯口中所总结出来的,在那位落魄骑士的原文中,茉蒂亚就是一只徘徊在两丛鲜花中的漂亮蝴蝶,迷茫而无措,自己必须挺身而出,小心翼翼地保护她。。。嘛,至少从这家伙的状态看来,这位交际花貌似干地挺顺利。
其实法提斯自己的心里,也挺复杂的。最初,他看见茉蒂亚投入别人怀抱的那一刻,是愤怒无比的,在她尖叫逃跑的时候,是失望异常的,但被投入牢狱以后,他也想了很多,并且越想越后悔。没错,这怎么看都是个误会。自己和自己的兄弟都是混军伍的,穿着军装回家真是再正常不过了,而他和自己长相也有些相似,黑灯瞎火的时候,茉蒂亚八成是弄错了。没错,一定是这样。后来尖叫着跑开的时候,八成是真的吓到了。自己杀人如麻,双手沾满鲜血,但她只是一个藏在深闺的大小姐,见到流血,见到死人,这种反应才正常嘛。
也就是这么想,法提斯也越来越痛苦,越来越后悔,他后悔自己为什么喝了那么多酒,为什么就没能冷静一下,为什么突然就把骑士的那些教条统统忘在脑后。。。所以,哪怕出狱以后,也没办法躲过内心的责罚,而他本人,似乎认为失去了一切的自己已经丧失了拥她入怀的机会,所以,每次只是远远地看上两眼,算是安抚自己心中的思念。
然而,现在,想到以后可能整月整年地见不到自己的爱人,他终于忍耐不住,决定鼓起勇气,见她一面。
看着如此痴情的法提斯,沐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直接跟他明说“你老婆跟人跑了还给你带了绿帽子”?信不信愤怒的法提斯先扁你一顿出出气。
“话说,”沐抖了抖身上的黑斗篷,初冬的寒风,哪怕在斯瓦迪亚依然料峭“今晚就到苏诺了,有没有熟悉苏诺的大哥介绍一下今晚住哪儿?”
闻言,老兵们面面相觑。他们平时都是住军营的,若是问哪里的酒好喝,或者哪里的妓女漂亮也还好说,可是,问哪家旅馆能住下这么多人。。。那还真说不好。
法提斯尴尬地咳了咳,迈尔骑士也臊地扭过脸去。作为王国的高端人士,他们倒是知道一些高档的酒馆,但现在队伍本身就不富裕,怎么能把沐介绍去那些销金窟?
沐见此,叹了口气,“话说,你们在苏诺住了这么久,连这个都不知道么?”
“老板,我们没必要知道这个啊。”一个老兵委屈地回答。
没错,因为没必要,所以也不会去了解,平时就算有听到一些,也不会记在脑子里。就像我现在问你,你家所在的城市中,性价比最高的一家三星级酒店叫什么名字,你答得出来么?哎哎,不许百度啊!
“唉,算了。”沐摸了摸鼻子,还是带队走进了苏诺城。
。。。。。。
“啊,您问能住下您这么多人,而且还很实惠的旅店啊,好说!”沐的前面,走着一个干瘦的男人,身材佝偻,衣着也不是很好“我向您推荐,夏日,战风,和格林家。”
“哦?”又听到一个熟悉的名字,沐心中一动,但还是问道“能不能介绍一下?”
“当然,老板!首先说说夏日,它是帕拉汶最出名的明夏酒厂投资开的一家旅店,其中专营明夏的麦酒,所以,您若是喜欢喝酒的话,夏日是个不错的选择。只是这家旅店他只卖酒,要是想吃点什么的话,还得去别处找找。”
“那么,战风呢?”
“战风是一家由退役老兵开的旅店,修的跟军营似得,环境条件也不好,不过,他胜在价格特便宜,地方更是宽敞,很多佣兵团,赏金猎人都喜欢那个地方。只是。。。”
沐明白他想说的下半句,赏金猎人,佣兵团喜欢的地方,秩序肯定不会好。
“那格林家呢?”
“您算问道点子上了,我强烈向您推荐格林家!”那男人咧开一个谄媚的笑容。
“哦,怎么说?”
“啊啊,格林家旅店是由一家人开的,老板就叫格林,平时就在吧台招待客人,为人豪爽大气,热情慷慨,所有的人都喜欢他。他的婆娘一般在后厨,她的手艺,啧啧,真没的说。他们的一双儿女则负责招待客人,也算是识情知趣儿。最重要的是,他们的服务特别周到,只要打个招呼,热水,毛巾什么的都会跟您准备好,要是多加点钱,还有。。。嘿嘿嘿。”
沐撇撇嘴,看了看背后的人群道“行,就去格林家吧。”
“好咧,我来跟您带路!”
。。。
“这个人对苏诺很了解嘛,比我这个在苏诺出生的人还要熟悉。”法提斯摸了摸胡子,有些惭愧。
“那当然,他是职业掮客,就指着这吃饭呢。”沐笑了笑。
掮客,一种活跃在各个城市街头巷尾,靠着撮合各种生意生存的“商人”。他们没有自己的货物,自己的商队,但没有人比他们更了解一座城市的了。别说一家不错的旅店了,你就是想找红灯区或者地下黑市,他们也能说的头头是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跟情报贩子倒有异曲同工之妙。
“看样子,这家格林家旅店好像很不错,”法提斯没听到后面半句话,“他这么盛情地推荐,一定有道理。”
“道理就在于,他在这家旅店拿的提成最高。”沐笑了笑“掮客这种职业,生意要是撮合成功了,可是有提成拿的,他们就指着这个过活呢。”
法提斯一听,勃然大怒,“这家伙骗我们!”
“我可没骗你,骑士老爷。”在前面带路的掮客扭头笑道“我们虽然拿提成,但也是有规矩的。我们的消息必然准确,说这旅店好,它就不会差!情报是我们生存的根本,就算拿了再多的钱,也不敢在这上面作假。格林家旅店的确不错,格林老板出手阔绰些,所以我就多美言几句。不过就算他没有给钱,我依然会向您推荐的。”
法提斯狐疑地看向小老板,沐见此,也笑着说“这位先生说的没错,格林家的名声我在帕拉汶也听过一些,这也是我为什么最终选它的原因。”
法提斯点点头,躬身向掮客致歉,那掮客吓了一跳,赶忙退了两步,连道不敢。
很快,他们就到了旅店门口。
在已经泛紫的天边,旅店袅袅的炊烟腾空而起,星光之下,活板门里透出的灯光,温暖了旅店门口的一片街区,随之而来的是一阵嘈杂的欢笑声,这让入夜的城市一下子活了过来。
“的确是一家不错的旅店呢。”沐微微笑道。
“当然,我干这一行十多年了,不可能骗您。”掮客笑着,随即唤过老板的儿子安排众人的马匹。
走进旅店,迎面而来的就是老板的大嗓门“哈哈,又有新的客人来了。来来来,里边请!”
沐笑了笑,安排了老兵们的桌子以后,跟着掮客一起去吧台订房间,然后点餐。老板是个识趣的人,和沐交谈了两句确定了他住店的意向以后,就叫女儿给老兵们端上一些面包,甘蓝,麦酒之类现成的食物,然后再和他慢慢商谈一些细节。
待沐看完房间回到桌子边的时候,赶了一天路的老兵们早就忍不住大快朵颐了。沐也拿起一块面包,一点点掰着。这家旅店果然名不虚传,这面包虽然普通,但老板娘别出心裁地加了一些细小的胡萝卜粒,这样,不仅让面包变得更加香甜,就是这撕开面皮以后,鲜艳的橙红色萝卜魔混合在淡金色絮状的面包肉之中,仅仅看着也让人食欲大开。
没过多久,胖胖的老板娘一个人扛着一根硕大的火腿从厨房里出来,然后咚地一声,墩在老兵们的桌上,然后从围裙的兜中掏出一柄割肉刀,嗖地插进火腿中央,然后扭头就走。这一豪迈的动作引来周围一片叫好之声。不久,老板的女儿又满头大汗地在桌边摆了一个火盆,这样一是供客人取暖,二则,不喜欢冷食的客人可以将冰冷的火腿烤一烤。
火腿这种东西,可不是那么好吃的。要知道,这种食物可是一种可以作为军用储备粮的东西,而储备粮,最大的要求就是,保存时间要足够久。一般的火腿,经过烟熏和长时间的风干,水分早就流失干净,整根猪腿硬的跟柴火棒子差不多。一些滑稽剧中就有类似于主角和敌人搏斗时一时找不着武器,就随手抄起挂在墙上的火腿一通乱打的剧情,没错,这是真的,一根风干时间足够长的火腿的确能当钝器使用,还是那种重型的。
当然,从另一个侧面来说,这样的火腿味道肯定好不到哪儿去。由于长时间的储存,大多数火腿的表面早已长满了霉菌,不过,由于大量盐甚至香料的作用,内部却不会腐败。所以,行军的时候,厨师一般会把表皮削掉,然后把里面完好的部分一片片割进汤锅里煮。这样,一来可以让火腿变软,士兵能够咬得动,二来也给汤中补充了盐分,让食用士兵可以更加持久地作战。只是这种火腿。。。别说鲜味,没有霉味就谢天谢地了。
不过,沐用刀子戳了戳桌上的火腿,软的,说明风干的不彻底。看肉的颜色,还带些鲜红,看来比较“新鲜”。他有些迟疑地切下一小片,在火盆上炙了炙,然后放进嘴里。肉质因为风干,变得很有韧性,盐渍的也非常到位,让整块肉入了味儿,但又不显齁。嗯。。。一种独特的香味,肯定是加了香料,不过这种香料的味道很常见,应该是那种平民也用的起的便宜货。沐不由得感叹,说老板娘手艺好真是侮辱她了。就凭她这一手能将普通甚至低贱的食材都应用到淋漓尽致的手段,如果厨艺也能成为大学的一门课的话,这位老板娘当教授那简直妥妥的。
正当桌上“群魔乱舞,风卷残云”之时,小老板发现法提斯一反常态地文静,一边小口地抿着麦酒,一边四下张望。
他凑了过去,却见法提斯的手抖得好似抽风一样,疑惑地问道“怎么了?”
“那两个,”骑士悄悄指了指坐在墙角桌子上的两个人,“茉蒂亚的护卫,虽然他们乔装打扮过,不过我以前常常跟他们打交道,认得出来。”
“还有那边刚来的一桌。”他的下巴不易察觉地摆了一下,“劳格拉的近侍,以前总喜欢找我麻烦。”
“哈,真走运。”沐由衷地松了口气。
“是啊,真走运。”法提斯也兴奋地发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