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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怕是回不去了。”我望向上京的方向,嘴角扬起得意的浅笑,“今日也是改朝换代,迎接新纪元的好日子。”
“姑姑。”
我回过身看了天鹤一眼:“淡定。”
我们离开之前代世明已经在暗中调兵遣将,代言昭提前回京便是最好的证明。这也是我为何不辞而别的原因。阿逸将西峰双侠编的神乎其神,代世明又怎会放过送上门现成的军师。我想代言昭并不只是来送一条纱巾这么简单,之所以没有将我们强制带回去,也是代世明给自己留的一条后路。
余光瞄到蔻红的身影,本宫主朝她招招手:“你来的正巧,本宫主今日心情不错,告诉孩子们今天中午加餐,我请他们吃肉。”
她没应我,将手里的东西扬到我面前:“宫主,宁侯一家业已离开上京。这是苏师伯给你的信。”
笑容僵在嘴角,一口气没上来差点儿没背过去。
事实证明,莫管做人还是做鬼,都不要得意忘形。
我摸摸额发佯装无事的从她手里接过牛皮信封,只觉手心千般沉重。
有气无力的挥挥袖子:“行了,你玩去吧。”
“中午的餐还加吗?”
“加,怎么不加。你派人下山去买筐豆腐,用它给本宫主做出二十道菜来。”
我要以此悼念我那灰飞烟灭的大计。
蔻红带着一脸哀怨离开,我飞身趴在天鹤身上,欲哭无泪:“小鹤,你去把那个杀千刀的吃了吧。”
“……我不吃人。”
“你是不是觉得我特没出息,即便他如今只不过是个再卑微不过的凡人,我依旧拿他无可奈何。”
“上尊大智大慧,谋略在心,即使剔骨百回,有些东西不会改变。阿逸自小便有自己的主意,心思缜密,他既然没有承你的情成就大事,定是有他自己的顾虑。姑姑又何必冒天君之不韪冒险去帮他。”
“你说的对,是我心急了。”
可是小鹤,我只是,怕自己等不到那个时候。
大力拍了下他的胸口:“行了,本宫主也该去忙自己的事了。”
“姑姑……”
“小鹤,你若是再跟着我,小心本宫主把你串成串烤着吃了。”
天鹤从地上捡起那封蹂躏成团的牛皮信封:“阿逸的信您不看了?”
“不看了。”
脚趾头都知道他写的是什么。
起身去往豫州之前本宫主心血来潮到东宫走了一遭,没道理只有本宫主一个人倒霉不是?
······································豫州位于整个版图的最东处,毗邻大海,交通发达、物产丰富,是以虽然远离权利中心却是十二州中最为富硕之处。
离豫州还有一大段距离,百姓们的食宿衣着已是与上京无异。
我牵着马进到一座小城,见城墙一处聚了一群人指指点点,好奇心驱使便挤了进去,原来是上京放下来的皇榜,说太子为巫蛊所惑,重病在床,皇室特向民间征募能人异士,但凡能将太子治愈之人,许之高官厚禄、良田万顷。
本宫主津津有味的看着,摸摸下巴作思考状,好像没干什么过火的事,不至于吧。
“这么多的御医都束手无策,看来太子着实病得不轻。”
“巫蛊之祸,我看是伤天害理的事情做的太多,被冤鬼索命了。”
扭头看向不远的守门士兵,意外的是他们对于这番大逆不道的言论竟然无动于衷,仿佛没听到一般。
周围聚集的人群越来越多,讨论的声音越来越大,过激言辞比比皆是,似乎太子这一病正是遂了他们的心愿。数百年来一向被百姓奉为神明皇室竟沦落到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笑柄,这在历朝历代是前所未有的。失民心者失天下,天朝气数已尽。
天时地利人和,太子逼宫弑父篡位,宁侯以清君侧之名领兵清除叛贼。正值宁侯辅政期间,控制整个上京易如反掌,其他封地的王侯就算有心干涉也是鞭长莫及。再没有比这更好的时机和理由。只是不知阿逸缘何要破坏我精心布下的局。
“姑娘,你说这是不是报应不爽?”
猝不及防被大力拍了一下,我扶了扶头上的纱帽,转过头对上一张有些兴奋的路人面孔,点点头:“大哥说的对,俗话说得好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看到那张淳朴黝黑的面孔上现出点点怪异,我悻悻闭上了嘴,莫不是又说错话了?
这座城市虽然不大却处在三州交界处,是较为重要的一处交通枢纽。它不属于任何一州管辖由天朝直接派人管辖。
相较于其他地方,这里的民风较为开放,随处可见眉心描花细、落落大方的少女,如我这般头戴纱笠掩面而行的女子,一路上已经接到了不少异样的目光。
这里每日都要迎接大量来自四面八方的行人,是以大街上琳琅满目尽是客栈。即便如此,我还是跑了好几家才订到一间中等客房。据说都是被浒侯府的人占了,顾州浒侯,正是接替涿州宁侯进京的下一任辅政王侯。
他途经此地,此刻正在驻于县衙。
到底是带了多少人,一整座县衙都安置不下。天朝对于诸侯的行头适从是有明文规定的,没有经过圣上特许身旁随侍护卫不得超过二百人。不过看他这般磅礴的架势显然在他眼里那些皇室律例连张草纸都不如。谁让人家是皇帝最信任的臣子,据说为了迎接浒侯进京,何天子连太子重病在床的忌讳都不顾得,特地将皇宫张灯结彩修葺一新,预备设大宴款待。懒得换衣服,直接倒在小床上美美睡了一觉,被楼下鼎沸的人声吵醒,才发觉已经到了吃晚饭的时间。洗了把脸,本宫主打算下楼逛逛,游历的乐趣不就在于置身龙蛇混杂的人群。
解开包袱,各种颜色各种质地的纱巾一拥而出,都是一路上悉心挑拣了。很奇怪,身为绝世美女的本宫主对胭脂水粉,珠玉玳瑁全然不感兴趣,当然,这也恰恰表现出了本宫主的自信,所谓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说的不正是本宫主在下。不过,许是代言昭送的那条丝巾和了我的眼缘,自那之后我便对这种氤氲的饰物产生了兴趣,每当看到它们,那种由衷的兴奋竟然胜过我给孩子们上生理课时的感觉。
托我的福,如今连天上飞过的母鸟脑袋上都顶着花细,按理说本宫主完全可以任何遮掩不带,大大方方的下楼去炫耀我的这张皮。可无奈本宫主体质太过特别,对陌生人的气息和眼光尤其过敏。
左右为难下,选中了一条杏色的挂在斗笠上,正巧遮住本宫主一张脸,这巴掌大的小脸呦。·················
大堂里此刻热闹非凡,我多花了五两银子才在一处僻静的角落得了个位置。叫了两样小菜一壶小酒,等待的空档才想起要不要跟对面的人打声招呼,毕竟是茫茫人海中能在一张桌子上吃饭的缘分。
这一抬头着实惊了一下,好嘛,天涯何处不相逢,敢情还是认识的。不过,话又说回来,我认识他们,他们却不一定会能认出我。
早在她下楼的时候,公孙仪与风扶远便已经注意到。功力越高感觉越是灵敏,初初一见便知此人定是不凡,是以才会属意侍从假意让位于她。
察觉到他们的打量,本宫主若无其事的夹着菜往斗笠下送,虽然不是很方便,我却吃得津津有味。
正所谓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狗血。这不本宫主眼前就上演了最为经典的一幕,强抢民女。
几个身着制服,五大三粗的汉子正在台上拉扯着一位弹曲的姑娘,脸上露出那种几乎所有恶人在做这种勾当时都会露出的油腻表情:“我说小娘子,咱们可是要把你进宫伺候当今圣上的,这是多大的荣幸,保不准哪天就飞上枝头变凤凰了。退一步说,就算皇上看不上眼,能留在浒侯身边做个侍妾也比你在这里弹曲买唱的营生要强的多,兄弟们说是不是啊?”
我看着那被攥在黑粗大掌中的小细手腕,周边已经泛起了紫红,不由得啧声摇头。这世道,怎么东西越来越贵反而人却越来越贱了呢。
睨一眼安坐在对面的两个男人,奇了怪了,武联不是一向以维护正义为己任,怎么遇到这种不平事却能够视而不见,莫不是在忌惮朝廷的势力。
本宫主在心里暗斥一声人渣,却不仅仅是指那些狗仗人势的东西。
对面四道目光突然齐齐定格在我身上,疑惑的抬起头却诡异的发现不仅仅是他们,整个大堂的视线几乎都聚集到了我一个人的身上,此刻才惊觉原来刚刚一不小心把那两个字脱口而出了。
小心肝晃悠了一下,本宫主的密集恐惧症好像又厉害了。
“你刚刚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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