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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洲一代的气候偏热,冬日短而夏日长。虽然已经是深秋,但天气并不是很凉。
林睿依旧每天不忘打探消息,林辰和林瑾几乎将林家村附近和大青山可以制作香料的花都采了下来,再加上他们以前晒得干花,都存了起来。来不及晒的,便正好乘着刚刚盖新房,还和工匠们有联系,专门盖了三间新房子,一间做烘干用,一间制作方,一间库房。
事到如今,他们也不怕花钱,请的人多,三间房只几天就盖好了。
不过,新店铺开张,生意并没有他们想象中的好。毕竟,十里镇再富裕繁华,也只是个镇子,三两银子一盒的胭脂,已经属于奢侈品了。十两银子的花露油,也只是物以稀为贵而已。
更何况,他们隔壁还有一间早就名声响亮的老牌铺子。
隔壁,那曾经辱骂笑话过他们是穷鬼,会脏了他们铺子的女掌柜姓张,叫张玲珑。娘家是买豆腐的。夫家姓王,祖传的制香手艺,好几代积蓄下来,才开了现在的胭脂铺。不过因为手艺确实过硬,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如今已是十里镇当之无愧的名店旺铺。
一般情况下,哪怕是主营胭脂水粉这样的女子之物的铺子,掌柜的或者伙计,也是男人干的活。可王家情况比较特殊。王家三代单传,到了这一辈,只剩下一个公公和张玲珑的丈夫王有根。由于是独子,哪怕王家算不上顶富贵,可王有根还是有些被宠坏了,还跟着十里镇一些真正的大少爷们,学了不少纨绔少爷们才有的毛病。
比如说,他的妻子张玲珑,就是他自己先动了情,然后央求父母求娶而来的。所以,娶来之后一度无比痴恋,以至于被生性要强的张玲珑给骑在了脖子上,拿捏住了。张玲珑不愿意老老实实呆在后院,也不愿意做粗活,主动要求看铺子,悠闲轻松而又豁朗。
有道是‘同行是冤家’,对于有人居然买下了隔壁的三间铺面之事,同样做起了胭脂生意,张玲珑夫妇本来就心里膈应。何况,这新怨家还是林家兄弟和姚子清。对于林家兄弟和姚子清,张玲珑可谓记忆深刻。
自己曾经鄙夷嘲笑之人,如今居然翻身了,这让生性要强的张玲珑像吃了苍蝇一样难受。
最让张玲珑夫妻受不了的是,林家的铺子虽然生意远不如他们家红火,但比起一般新开张的铺子,却算是很好得了。
除了林记杂货铺介绍来的顾客外,还有不少原本打算去王家铺子的顾客,看见隔壁也有一家胭脂铺,便不由自主的起了去看看的心思。结果,在看完之后,发现这家的东西竟然比张家的还要好,干脆便直接买了这家的。
姚子清受林睿小肚鸡肠的影响,心里也燃起了恶趣味。
他们家的铺子叫‘红妆’,这一次终于满足了林瑾的心愿,是林瑾起的名。但匾额却是姚子清亲自设计的。
最中间五个大字,‘红妆胭脂铺’,‘红妆’二字出自于林瑾之手。林瑾的字本来就写的不错,自从林文和林宝上学以后,他也时常提笔练字,由于功法不深,自然比不得名家手笔,但比起一般的秀才之流,也不逞多让。清秀俊逸,看着就漂亮,糊弄一般人足够了。
而‘胭脂铺’三个字,却是出于姚子清之手,字体比‘红妆’二字稍小,字体极其不正经,简直像是在作画,或者胡乱勾勒,但不知道怎么的,居然给人一种妖娆魅惑,恣意洒脱的美感,透着股难以言语的韵味,格外吸引人的眼球,与‘红妆’二字的大气规整,清秀俊逸相得益彰。
在匾额的左上角是一朵雍容华贵,美艳绝伦的大红色牡丹;右下角是一朵清丽高洁,娇艳动人的粉红色荷花;四角之间,有绿叶枝蔓隐隐的缠绕勾连,大片留白之处,还用蝇头小楷写了一手长短词,使得整个匾额在美丽夺目的同时,又宛如一副构图严谨而又极具灵气,同时不失高雅与意境的图画。
唯一的遗憾就是,那用蝇头小楷写的长短词,真的不怎么样,只是勉强合格而已。没办法,那首词出于林瑾之手,而林瑾除了幼年启蒙时认认真真的读了两年书,在渔阳村又读了两年书之外,其余的时间,连杂书都没得看,怎么可能成为大诗人?
好在,姚子清的要求并不高,她设计匾额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吸引人。
美丽漂亮,鲜艳夺目就行,诗词与书法,只要能让一般读书人挑不出刺就行。十里镇的大户人家,几乎都是商户出身。偶尔有那么一两家书香门第,在十里镇这么一个充满铜臭味的大氛围下,也不可能和那些真正的名门世家相比。就算是有那么几个真正的才子大儒,也不会关注胭脂铺这样一个地方的匾额。
正如料想中的一样,这副美丽夺目的匾额,还真就如广告一般,为他们的铺子里吸引了不少人。以至于隔壁那中规中矩,普普通通的匾额,与之相比简直是华丽贵气的小姐身边灰扑扑的小丫鬟。
张玲珑夫妻差点没被姚子清这匾额给气吐血了。
林辰和林瑾对于姚子清这一做法,都有那么一点点不赞同。毕竟,他们吸引来的人,都是原本王家铺子的老顾客。不然,他们的匾额做的再漂亮,段时间内都吸引不来这么多人。
林睿对于姚子清做法却是无比崇拜与赞同,他将铺面选在这里,不就是为了挤垮王家的铺子吗?
从七岁时那场忽然起来的变故起,他就一层层的被人背叛,欺辱,轻视,可在那之前的七年,他早就形成了习惯了小世子那尊贵的身份,习惯了被人喜爱与抬举。皇祖父与母亲的无情与背叛,他无法抗拒,只能忍受,之后的十年,很多时候,他也只能忍受。但如今他有能力报复,又怎能宽恕曾经轻视侮辱过他的人?
更何况,他们现在是做生意,做生意当然要竞争了。铺子正式开张以后,林睿和林瑾便带着旺财和小六子走了。
林睿虽然看重胭脂铺,但他本人却不喜欢做这个。就是杂货铺,他现在也不怎么喜欢了。看铺子的事交给了小六子。而他则带着旺财,继续投机倒把,倒腾货物。虽然做这个有输有赢有风险,但他硬是凭借着过人的聪慧、敏锐与胆识,做的挺红火。
同时,他还进可能的找机会,结交攀附,开拓人脉。
而胭脂铺,林睿则完全不插手,交给了姚子清。林辰自然也留了下来。王晓和小顺子也归了姚子清。
这样一来,林瑾便彻底闲了下来,每天晚上回家,白天或留在家里,或者去杂货铺与胭脂铺帮忙,空闲之时,终于能重拾书本,写写画画了。对于考功名当大官之类的,他已经不再奢望,但他就是喜欢读书,喜欢写字画画,做个才子文人。
又过了半个月,‘红妆’铺子终于也积攒了一定的名声,开始盈利。
姚子清做出的新产品,也一一亮相,出现在了铺子里。不过,对于这种只是养颜护肤的东西,十里镇这些富家千金们并不怎么买账。加上价钱比胭脂水粉还要贵,也就一些年纪较大,却依旧很爱美的中老年妇女们比较喜欢,卖的并不好。
胭脂铺的后院里,姚子清和王晓在捣药,林辰在用一个小磨盘磨制作香粉的米粉。
就算是豁出去了,林辰也不怎么抛头露面,看铺子的活交给了小顺子。
红妆胭脂铺的后院,要比林记杂货铺大多了。有整整三间正房和两间厢房,另外还有一口井。三间正房一间做库房,一间制作室,一间住人。两间厢房一间住人,一间做厨房。
眼看着太阳西斜,又一天结束了。
林睿又和往常一样,带着小六子来胭脂铺蹭饭吃了。
这半个月投机倒把,倒腾货物又让他小赚了一笔,再加上杂货铺的收入,他完全能自给自足,可他就是喜欢来这边蹭饭。他自己最讨厌做饭缝补这两样活,有了小六子和旺财这两个奴仆之后,他也曾用心调教过两个人。可惜,就算是大酒楼的厨子,也不是十天半个月练成的。何况,在他看来,就算是大酒楼的厨子,做出来的吃的也不如姚子清做的好吃。
曾经的贵公子,如今有了条件讲究,只觉得除了姚子清做的东西外,也就大哥做的东西能让他吃出享受来。
本来,他是极不认同哥哥做饭给弟弟吃,这一行径的。这不符合他的讲究的规矩。
可是,姚子清实在是懒惰不贤惠,他也实在是不喜欢厨房的活,大哥自己又不在乎,他为了美食,也就暂且不讲究这一规矩了。
“大哥,我来做吧。您歇会儿。”林睿对于林辰,一向是格外敬重的,尤其是当着几个弟弟和小六子等人时,更是规矩守礼。
林辰知道林睿讲究这个,也没有推辞,便让到了一边。
“虚伪!”
姚子清对于林睿的行径,鄙夷不已。林睿的规矩虽然多,但在她看来,他这些规矩大都是给别人用的。比如说,背过几个弟弟与小六子等下人,林睿就随便的多了。偏偏当着几个弟弟,尤其是林文和林宝时,他那敬重兄长的做派,便做的无比严苛。
如今有了小六子等人,更是经常要秀一秀他小时候学来的那些高门大户的规矩礼仪。
“嘿嘿。大奶奶,您歇会儿吧。这活还是让小的做。”小六子更了林睿这些天,又何尝不知道林睿的虚伪呢?不过,就算林睿敬重兄长这一行径有时候显得虚伪做作,但却是实打实的让他明白,林睿是个讲究规矩,严苛龟毛之人。
林睿可以给大哥虚伪,毕竟人家都是主子,又是亲兄弟,且感情很好。但他们这些下人,可不敢虚情假意,做作糊弄林睿,也不敢糊弄不敬任何一位主子。至于见风使舵鬼心眼之类的,他现在是不敢给任何一位主子用了。
虽然鄙视林睿的虚伪,但姚子清还是去厨房做饭了。
上一世她能给前男友做了整整三年饭,以至于练就出了一手好厨艺。这一世虽然不再喜欢厨房,但既然林辰、林睿都这么喜欢她做的饭,她也愿意为他们进厨房。
看姚子清去了厨房,林睿微微翘起唇角,笑的真实了许多。
对于姚子清的讥讽鄙视,如今的林睿也已经习惯了。反正她说的不错,他自己也清楚,他之所以故意表现的这么敬重孝顺大哥,只是为了一身作则,让几个弟弟也知道兄友弟恭的道理,让下人们知道规矩。
有道是无规矩不成方圆,他虽然只当了七年的皇孙世子,但他从小就聪慧机敏,母亲也是个表面上傲气,实则聪明之极,很有手段的女人。他又和母亲感情很好,耳濡目染之下,自然比那些与母亲关系不亲近的男孩子多了一些女人比较常有的性情。
比如说心思细腻,又比如说小心眼,鬼心眼等。
但他跟着后院女主人的母亲,学到的最多的还是规矩与威仪。比如说,他的父亲也属于妻妾成群,比较好色的男人。但他们家的后院却远没有一般妻妾众多之家那么乌烟瘴气,而父亲甚至没有落下个多情好色的名声。归根结底,除了父亲还真就不是多情好色之人外,也是因为母亲治理下的后院规矩森严。
以小见大,规矩森严这一条推挤整个家族,乃至于整个国家,都是很有必要的,不然瞧岂不是乱套了。
真情固然重要,但理法尊卑的约束更重要。
反正,大哥也知道他的心思与想法,就是林瑾也知道,如今多一个姚子清知道了,也不要紧。
“大奶奶,王晓给您烧火吧。”看见姚子清进了厨房,王晓丢下手里的活,也跟了进去。
这是一个很独特古怪的孩子,一方面似乎心思很深很极端,较一般孩子早熟,另一方面却又很稚嫩单纯。对于姚子清,他有种特别的依恋。若不是姚子清年纪不大,他们又身份差别太大,他恐怕要把她当娘亲了。
林辰见了,干脆也去帮忙。
三个人合作,不到三刻钟,三荤三素一汤,外带一叠薄饼便摆上了桌。
由于地盘紧张,这里的餐桌是一张不太大的圆桌,就摆在厨房里头。
林睿停下手里的活,在小六子的伺候下洗了手,来了厨房。按照林睿的讲究,他们家没有丫鬟,那么小六子和小顺子是要兼职丫鬟,伺候他们用餐的。可是姚子清实在不喜欢,吃个饭还要别人布菜夹菜。所以,便只有小六子立在林睿身边伺候。小顺子则继续看他的铺子。
王晓通常适合姚子清、林辰一起吃东西的。但有林睿在,王晓是不允许上餐桌的,只能独自盛一份菜,在角落里吃。
以前,林家几兄弟吃饭时严格遵循‘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但林睿在与几个生意场上结交的朋友吃了几回酒之后,便第一个打破了这一习惯。
“听说你的新东西卖的很不好?”林睿一边惬意的享受美食,一边笑眯眯的问。
“嗯。”姚子清淡淡的道。
东螭国以白艳为美,为了让皮肤的‘白’,他们不惜使用涂抹铅粉这样对皮肤有损的东西。而她制作的新产品,大都是以养护滋润为主,就算具有美白乌发抗皱等功效,也不能立竿见影,要长期使用才行。
当然,她要是加大异能,也不是不能提高效果,但那就太妖孽了。
“十里镇还是太小了,你那些东西若是在东洲城,或者是在京都,只要坚持下去,卖出名堂,就是价钱再贵上十倍,也有的是识货之人。”林睿有些抑郁挫败的道。
没有自由还是不成啊,就算他们有天大的本事,被困于一隅,束手束脚的,也难成气候。
林辰平静的道:“你们就知足吧。想当初,我们连饭都吃不饱之时,不是想着只要顿顿能吃饱穿暖,不用为看病住房这些事情而发愁,就已经很满足了吗?比起一般人,我们已经过的很好了。”
姚子清忽然嘿嘿一笑,道:“大哥,你这话说的。人就是因为不知足,才会努力上进啊?吃饱穿暖可从来不是我的最终目的。我想要的从来都是舒适惬意,安逸自在。吃得饱,穿的暖是为了舒适惬意,安逸自在。但想要真正的舒适惬意,安逸自在,光吃得饱,穿的暖还不够啊。就目前来说,我能想到的只有挣更多的钱。有道是有钱能使鬼推磨,有了更多的银子,自然就能更加舒适惬意,安逸自在了。”
林辰深深的看了姚子清一眼,没有再说话。
林睿就夸张的多,在大哥和姚子清跟前,他已经懒得掩饰自己了,甚至有些破罐子破摔,完全不顾自己的形象。反正他是什么样的人,这两个人已经很清楚了。
“大嫂,你这追求倒是……我也喜欢舒适惬意,安逸自在的生活。我想,很多人都喜欢这样的生活吧?但让我真的每天懒散清闲,猪一样混日子,我却是受不了。我就是个劳碌命,只要劳碌有回报,劳碌就能让我觉得安逸自在。”林睿有些感慨,又有些嬉皮笑脸的道。
“我知道。”姚子清也不怎么正经的道。但她心理却是真的认同林睿的话。这小子太要强,是个闲不住的人。他喜欢忙碌,喜欢奋斗,喜欢冒险,喜欢刺激,但是种种的喜欢,都是为了收获。如今,他努力奋斗,想要收获的是财富,或者说是银子。
“那你们有什么打算?”林辰风眸漆黑深邃,但脸上却戴着只有面对家人或者尊重的客人之时才有的浅笑,一副淳厚温和的大哥范。
“能怎么样?”林睿郁闷的皱眉,“以我们这身份,就算是有能力,也不可能把铺子开到京都去。就是东洲城……除非我们能找到一个可靠的合作对象,躲在幕后,不然也不行。”
这本来是一个无比沉重悲愤的话题,但是这些天下来,姚子清和林辰已经能做到至少表面上平静以对,心如止水了。就是林睿,也只在他们跟前时,会毫不掩饰露出如此之色来。
林辰淡淡的瞥了小六子一眼,道:“你不用伺候了,去给小顺子送吃的,和他一起吃东西吧。”
小六子一愣,先看了一眼林睿,然后便立刻恭顺的笑着,去给小顺子送饭了。
“还有那个呢,你也去和小六子一起吧。”林睿一指王晓。
王晓可能是当乞丐是饿肚子饿怕了,吃起东西来特别快。作为一个下人,又有一个林睿这样严苛刻薄的主子,他吃的东西自然不会太讲究。六样菜被一起盛在一个大碗里,汤暂且没有他的份,一手拿筷子,一手拿着两张薄饼。只这一会儿的功夫,他便已经将一半的事物吃下了肚子。
听了林睿的话,王晓有些黯然的起身,看了姚子清和林辰一眼,便恭顺的答应一声,端着大碗,沉默的低头走了出去。
“你们两个……那小子是我买的奴仆,不是给你们买的干儿子。以后还是严厉一点的好。别把他惯坏了,或者惯出野心来。”林睿对于大哥和姚子清待王晓的态度,极其不满意。要知道,人都不经惯。一些奴仆若是被惯坏了,或者抬举的过份了,难免会生出野心与傲气来,心高气傲,不服管束事小,叛逆不忠事大。
林辰看了姚子清一眼,他虽然宽厚,但也知道规矩与本份的重要性。不过,姚子清喜欢惯着那孩子,他又喜欢惯着姚子清,又看那孩子至少现在没有什么大问题,便也就由着姚子清胡闹了。
林睿摇了摇头,觉得姚子清毕竟不是高门大户,真正的世家大小姐,在这方面严重欠缺,不适合当一个合格的当家主母。好在,他们家现在只是小门小户。感慨完了之后,才道:“我想那死棺材也许真的不打算搭理我们。毕竟我们已经沦落到了如此地步,他再赶尽杀绝没有必要,又容易惹出麻烦。听说,他这两年也不好过,正韬光养晦装孙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