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番外(错字已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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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志龙番外
我叫权志龙,也是G-Dragon。我出生于1988年8月18日,狮子座。
我是YG的练习生,当然现在已经顺利出道成为韩国大势组合bigbang的leader,keke,说自己是大势组合似乎有点自恋啊。
我曾经爱过,不,或者只是喜欢过一个女生。
名字?嘘,名字可不能告诉你们呢?恩......那就叫她J小姐吧。
J小姐是我的学姐,大我两级,那时的我可以说疯狂的迷恋她。要怎么形容呢,忙碌在YG练习室的我,每日筋疲力尽的来到学校,就是为了看她一眼。
她有一双弯弯的眼睛,有时候会笑着眯起来,总爱穿着白衬衫和短裙。我曾在课堂上一动不动的盯着在操场上体育课的她,也曾坐上同家里完全相反方向的公交车尾随她回家。
也许在每个男人年少的时候,都会迷恋过这样一个女人,有直直的黑发,单纯美好。
Ya!真是,年轻时候的我啊,keke~~~
我们曾交往过一段时间,我说了,J小姐一向是个聪明的女生,在我和她成为朋友的时候,她就渐渐察觉我的心思,后来我告白,就这样在一起了。
这段恋情就维持了短短的三个月,后来我出道。
成为明星的我是不能恋爱的,这意味着J小姐的身份从不能曝光。繁忙的行程,让我不能接她上学,不能给她送饭,这些即便是我练习到最累时也依然会做的事情。
当我看见她和其他男人亲吻在一起时,我有一种愤怒燃烧了我的全身,但更有一种悲伤,弥漫不去。
我上前去,我想质问她,却不知如何开口。
“权志龙,没有一个女人愿意跟一个几乎见不到面的男人谈恋爱的。”
J小姐从不甘于做我的地下情人,她是个骄傲的女人,从来都是。
我以为我可以守住我的女人,我以为我付出全部就能换回真爱,但事实却可笑又可悲。当我把这个故事讲给我日后的爱人时,她一如既往的说我是傻瓜。
“真正的爱情是可以让人低入尘埃,但却从心底开出花来。”
她的眼睛是一如既往的淡褐色,笑起来像是猫一样。
所以我日后的人生,不论是最辉煌的时刻,还是最卑微的时刻,都有一个人的陪伴,直到生老病死,步入坟墓。
啊,都很好奇吧,keke,我的爱人是谁呢?
这个女人啊,可是世界上最了不起的女歌手,至少在我心目中,这个叫cola·teri的女人永远是第一位的。
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还是在YG 的录音室,那时的她把一头金发染成蓝色,灯光下闪的耀眼。
我在想,这是哪个女人,is so cool!
后来,我看清楚了她的脸,我想,那时的我表情一定傻极了,我从没想过会在YG的大楼里看见她。
后来TOP说这是她的姐姐,再后来社长说cola签约了我们公司。
天啊,以后就和cola·teri一个公司了,这真是,让人太不可置信了。
Cola是个很酷的女人,我一直这样认为。她被媒体誉为像风一样自由的人不是没有原因的,她十五岁可以拿着自己所有的钱录制第一张专辑,20岁自己只身一人去非洲做志愿者,21岁的时候公开支持纽约吸烟爱好者反禁烟令大游行,23岁放下在美国的所有成绩回到韩国发展。
原来不知不觉间,我已经是这样的关注她,听过她的每一首歌,知道她的所有新闻。
等我们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时候,不可避免的熟悉了起来,况且她是TOP的姐姐,好吧,原谅我现在都不能相信这件事情,哥的保密工作做的可真好。
我才发现,这个我一直关注的女人那些我不曾知晓的个性。
她不朋克也不摇滚,当她没有遇上音乐的时候,爱穿棉质的运动衫和牛仔裤,爱穿着高跟鞋跳舞,喜欢生牛肉伴辣酱,不喜欢开车,最爱把自己包的严严实实的疯跑来公司,录音的时候总是爱不自觉的跺脚,看书时喜欢自己一个人嘟囔,写歌时喜欢在天台上喝酒......
我是G-Dragon啊,怎么会去迷恋一个女人。但是当我得不到她的消息开始不安时,当我发现我的每一个眼神都追随着她的动作时,当我看见她与其他男人亲密谈话而恼怒时,我必须承认,我迷恋着这个叫做cola·teri的女人。
没有以往的轰轰烈烈一见钟情,对于J小姐,我能清楚的记得我是因为什么爱上了她,在开学典礼时的惊鸿一瞥,白衣黑裙的身影就撞进了我的脑海。
而对于cola,我无法回忆起最初心悸的那一刻,似乎就这样,悄然无声的走进我的世界,当我发觉的时候,将她剥离已像抽离血肉一样的疼痛。
我,权志龙,在发觉自己爱意的那一刻,最先想到的居然是逃避。
当我成为leader时,最先明白的两个词,一个是责任,一个是承担。而面对我的爱人,甚至都没有告白的勇气,没有相爱的信念。
她曾和我说过,这个世界上没有音乐界,只有娱乐圈。
我从十几岁做练习生起,最大的心愿就是出道,而出道后,最大的心愿是bigbang能成为世界一流的音乐人,我朝着这个目标努力。
但是现在,面对我爱的人,第一次痛恨自己身在这个娱乐的泥潭。
我不能让bigbang再次陷入借cola·teri上位的传闻,我不能让我们的关系成为anti攻击的对象。我甚至都不敢去争取,不敢说出其实我爱你。
我没有想过那天的排练cola会过来,我拼尽全力想像之前一样面对她,可是却又怕多见一面而陷得更深。
“如果失败呢?”
我脱口而出这句话,连我自己都不清楚是在问音乐还是再问这份爱情。
“如果连尝试都不敢,又怎么敢期望成功呢。”我看见她笑了,我知道,她早已明白我的心意。等着我,终究逃避不出去自己的心意。
我愿意尝试,如果我眼前这个女人,都这样的无所畏惧,那我为什么不敢正视我的爱情。
我,权志龙,从来都不是懦弱的人,我能守护好所有我想要守护的东西。
“权志......咦,人呢?”
我听见卧房传来的声音,关好电脑,轻手轻脚走到某个刚刚运动完的女人身后。
“ya!权志龙,你要吓死我啊。”
突然被我抱起的cola吓了一跳,运动完之后的脸上红晕更胜。
好了,就到这里,我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Cola番外
我叫崔智媛,也是cola·teri。我出生于1984年11月9日,天蝎座。
我15岁时,离开从小长大的舅舅家里,回到父母在洛杉矶的家中。我告别胜贤,我记得从不掉眼泪的我走的时候哭了,因为看着胜贤泣不成声的脸。但是我还是怀抱着希望,就要回到亲生父母身边了,一年只能见几次的人就要和我一直生活在一起了。
这时父母已经有了弟弟,我的弟弟真的很招人疼爱,金色软软的头发,大大的眼睛,不说话时会嘟起来的嘴巴。上学疯跑回来,去厨房要吃的,妈妈总会责怪他跑的满头大汗,但是还会爱怜的送上一杯果汁。爸爸会把弟弟扛起来,开心的转着圈圈,这一切是多么的温馨又美好,但是更我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多余的人。我能感觉出来家人都是爱我的,但是我却固执的去推开这份爱。其实是我先放开了他们伸出的手,让他们只能在远处看着,但是我自己可笑的以为是他们不想要靠近。
我想做歌手,但是父亲无论如何也不同意。他说,他13岁踏进了这个圈子,他以为只要他努力,他的音乐会征服这个世界,但是最后只是他被这个圈子征服。
24岁的我知道他是怕我受伤害,但是15岁的我认为他是不爱我。
于是,我身上带着三万美金的学费,再一次只身一人从洛杉矶到纽约。我录制了一张CD,里面是我的歌曲,我自信,我能得到我想要的结果。
但是,就真的如同父亲说的那样,确实无数的唱片公司找上门来,但是所有人都有着苛刻的条约,我出卖我的音乐,但是却不出卖我的自由。
于是,我为了我的自由,年轻的我自以为的自由,绝不轻易低头向父亲求饶,也绝不轻易向这个圈子妥协。
没有钱吃饭,就去餐馆打工,整理桌子,摆放碗筷,为了得到轻松一些的厨师助理的工作,在家里练习切土豆,切破自己的手指,也不觉得痛。
终于,范思哲找上门来,他们说,如果我愿意签一年的走秀合约,就帮我推广唱片。我第一次意识到,原来我这张脸真的这么值钱。于是,我妥协了,父亲说的对,这个世界不是我想象的那样简单,我不是初生牛犊不怕虎,我只是自视甚高。
那又怎样了,没有关系,早晚有一天,所有人都会看到,我,cola·teri,会做一个自由的,歌者。
专辑刚刚上架还是默默无闻,但是却因为美国著名乐评人联合推荐而变得异常的火爆,从库存尘封到销售脱销。后来我的音乐之路即使有坎坎坷坷却无大风大浪,就这样,在我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张张专辑大卖,首首歌曲被称为经典。
我骄傲的回家,我想向我的父亲炫耀这一切,我成功了,我做过所有偶像都不能做的事,我叛逆我随心所欲,我从来没有走在主流的大路上,但是我的歌一样能登上各种排行榜的第一名的位置,我有全球几千万的粉丝,我的专辑能卖出双白金销量,我现在是超级巨星。
我的父亲,只说了一句话,恭喜你,处于最好的时代的你。
我愤怒又不堪,难道我的努力在他的眼中就是如此的不值一提。后来我才知道,爸爸在晚上激动地抱着妈妈,妈妈说从来没有见过爸爸流眼泪,从来没有。
第二天我见到爸爸,我仍能看到他眼眶的泪痕,我走上前去,我说,我的成功不是因为这个最好的时代。
我看见妈妈担忧的眼神,也看见爸爸晦暗不清的面容,我突然笑了。
是因为我有这世界上最好的爸爸。
我拥抱了他,我第一次看到我酷酷的父亲惊慌失措的样子,我在他耳边说,其实我知道,爸爸去纽约看过我,不要以为你的女儿看不到在饭店外面徘徊的身影,也不要以为你的女儿不知道那乐评人的联名推荐是你的摆脱。
我把我的故事讲给权志龙,他我傻气,笑的温柔而又包容。
我疑惑的盯着他,这很好笑吗?终于在我在我眼神沉下来的时候,他停止了笑声,然后看我,告诉我,这天底下哪有不爱儿女的父母。
就算是他的父亲曾经那样的反对他来做练习生,但是还是偷偷的跑到公司来看他练习,看见他不停的鞠躬问好,每天练习后还要负责打扫练习室,每天总是偷偷的回家对着母亲掉眼泪。
当他说起这个话题的时候,真的少见的严肃,至少在我才认识他才几十天的岁月里,他从来都是嬉皮笑脸,要不就是卖萌无敌。
啊,真的,原来这个男人,展现出来的也并不是真的自己。
但是真的他是什么样子呢?我陷入了好奇,那时的我并不知道,原来好奇是喜欢上一个人的开始。
我们一起逛街,鬼差神使之下,我挽住了他的手臂,但其实,虽然生活在美国,不过我并不是很喜欢肌肤接触,但是好像面对这个男人,我总是能安下心来,也许是,他知道我从未对其他人诉说过的秘密?
后来,我和他一起录歌,连一个小小的转音,都要要求完美无比,真是个严肃的工作狂性格。但是想起来,这样的性格好像也让人讨厌不起来,或者我喜欢的是对待工作一丝不苟的人?
一起出去喝酒,对酒精不过敏的我但可不是千杯不醉,有一天少有的喝醉后,迷迷糊糊的倒在一个人的身上,我只记得身上有很好闻的柠檬香,然后就睡着了。半夜醒来,看见为了让我睡得舒服甚至3个小时后没有挪动过肩膀的男人,看着他可爱的苹果头,我疑惑难道我喜欢的是温柔体贴的男人?
我们一起腌泡菜,看着他推着我走神的样子,看着他认真切菜的样子,看着他认真洗碗的样子,看着他因为我的喂食动作而惊慌的样子,或许我喜欢的是会做家务的男人?
不,我想我应该喜欢的是让我有家的感觉的男人。
我看见他明明喜欢我,却又不敢承认的样子,明明想要告白,却又欲言又止的样子,明明不喜欢畏畏缩缩的男人,但是又因为他的责任心而更加喜欢了。怎么办,难道我得病了吗?
他问我失败怎么办,我很想表现的有自信,但是谁都不知道我内心的忐忑,是的我cola,也有忐忑的时候。
面对感情问题,没有任何人是有自信的,有信心,只能说还没有足够的喜欢,面对在乎的东西,任何人都是患得患失。
幸好,幸好,他愿意迈出那一步。
有时候,我在想,如果他无法迈出那一步,真的就成为朋友、同事、点头之交吗?答案是否定,虽然会失望,但是面对喜欢的人,不努力过就放弃放弃不是我的做法,我认为的爱情,就是不管如何,都没有任何理由分开来。能够因为任何原因分开,不论这原因或大或小,都不能真正的称之为爱情。
或者那个时候我的喜欢还么有到达爱的程度,但是我仍不想不努力就放弃,谁知道这个男人是不是那个陪伴你一生的人。
宁愿试过之后毫不可惜,也不愿不去尝试,后悔万分。
我的爱情,从来不是说说而已。
不过,嘘,这句话可不能让那个男人听到,不然他又会得瑟起来了,艾西,真是,好像答应嫁给他之后,这个男人无时无刻都处在得瑟中啊。
“老婆老婆,你在做什么啊,我要吃饭,吃饭,吃饭。”
你看吧,又来啦,哎,男人啊。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