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那个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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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中总是有无数的偶然,当这些偶然和自己的心情相吻合的时候,我们会欢天喜地,认为是上天关照;而当这些偶然让自己在某个瞬间显得惨绝人寰的时候,我们又会哭丧着脸,仰天长啸:我为什么那么惨。其实偶然就是偶然,在一个合适的时间发生了一件合适的事情,这就是偶然了。所谓的幸运和倒霉,只是我们这些红尘俗世中人给它强加的意义而已。当我们欢天喜地或怨声载道的时候,上帝正在天空偷偷的发笑——浪人码头
大学的生活总是丰富多彩的,大学生的身份虽然不能在未来给我们的就业带来太多的便利,可至少在大学的时候,我们能用着自己手头的学生证便宜的享受很多的娱乐福利,比如说:电影。
我喜欢看电影的习惯应该是在大学的时候养成的,两块钱一部电影——在整个大学时代这个应该是最价廉物美的娱乐了。花上很少的代价,在短短的两个小时里轻松而安全的体验另外一段人生,感受另外一个人的生活:或是惊险刺激,或是感天动地;或是胡闹搞笑,或是柔情蜜意——这真的是一种很好的享受。
所以我就成为了一个很喜欢看电影的人——好像每一个骨子里比较自闭的人都会喜欢看电影。
从高数老师的办公室里走出来的我,嘴里一边哼着“解脱”一边一蹦一跳的带着轻松的步伐走到食堂门口的公告板。学校附近的一家电影院每天都会在这里贴上一张启示,上面写着当天放映的电影以招揽生意。
当我看到启示上写着今天要上演《这个杀手不太冷》的时候,我很是惊喜雀跃了一阵子。这是一部我很喜欢的电影,甚至说是最爱也不过分。让雷诺扮演的里昂和娜塔莉•波特曼扮演的玛蒂尔达在银幕上演绎的那段交织着枪林弹雨非同一般的爱情故事,让一个从小到大中轨中矩,从来没打过架很少骂过人小时候拣到钱都要交给警察叔叔的小孩羡慕不已。
尤其是当玛蒂尔达发现自己的父母都被毒贩杀死之后,焦急而无助的敲打着里昂的房门,作为杀手的里昂犹豫了很久,终于打开房门的刹那最让我感到迷恋和激动:就在那一刻,玛蒂尔达的整个世界都亮了,而那盏灯,在里昂的手上。里昂打开了房门,拿着那盏灯,把玛蒂尔达的道路照亮了,这是他的责任,他愿意一直的坚持下去,甚至付出生命。
电影很好,可惜知音很少。当我回到寝室里兴奋的把这个消息通知给那几个哥们,并大度的表示对老五当时那种幸灾乐祸的微笑不予追究的时候,却应者寥寥:老大喜欢看电影,可是晚上学生会有事找,对于从一开学就立志“参政”的老大来说,这是无论如何都不愿意错过的。老二不喜欢看电影,他很爱学习,晚上是上自习的时间这是雷打不动的。老四和老五属于比我更没有追求更没有品味的人:“看电影?有这时间不如打两把星际了!”这就是他们对我的回答。
所以我只能一个人遛去电影院了。
学校附件的那家所谓的电影院其实就是原本一个古老的录像厅,在经过简单的装修之后用一台VCD配合上一个50寸的投影屏幕加上我估计统共不超过500块钱的音响设备就成了。不过在那个时候网吧还不是特别流行的时候,这一套不起眼的行头还是为老板挣了不少钱。因为不是正轨的电影院,所以在这里反而经常能看到一些正轨途径完全接触不到的片子,包括传说中的变态影片之王《索多玛120天》。也正是因为这里的片子比较少见和另类,所以这个电影院还在我们这个小城市的学生堆里颇有名气,经常有其他学校的人过来。
由于今天不是周末,来的人很少,来看电影的人更少。更多的人只是为自己找一个方便谈情说爱的地方而已。所以我只能在磕瓜子喝可乐还有不时传出来的一丝让人感觉可疑的喘息声中看完了电影。
当玛蒂尔达把那盆花埋在了树下,Sting的《ShapeOfMyHeart》冉冉响起的时候,电影院的灯亮了,我哼着调子,点着了一只烟准备等人走完之后再出去——这是我的习惯。
在一秒钟之后,我开始无比感谢自己的这个习惯了。因为我看到了静,而铃,在她的旁边,这两个女孩当时正为里昂的死哭的淅沥哗啦的。
我从来没有想到过会在这么一个场景遇到铃,也从来没有想过铃会在电影院里哭的淅沥哗啦,更没有想过自己当时居然会很有一种冲过去搂住他的冲动!
叹了一口气,我知道自己完了。之前对铃的感情的那种不确定和彷徨在那一刻都被自己抛到了脑后。记忆中的铃太过完美,像一副中世纪的油画一样浓墨重彩偏偏又优雅细致,而我则是一个机缘巧合欣赏到那幅画的傻小子。我痴迷的看着那幅画里的女子,可是却只能徒劳的触摸到她留在墙上的影子。
可是在那个时候,铃不再是一副画了,她变成了一个女子,一个和我同龄的普通女子。她也许在平时的生活中门户紧闭,可是也会因为电影里的剧情而不住哭泣。是的,在那一刻,我不止感受到了她的美丽,更能感受到她的脆弱和她的呼吸。
大概我也是被电影里男主角的英雄气概所感染,我那一刻没有任何犹豫的走了过去,我认为这是老天爷赐给我的缘,那就不要再因为自己的懦弱和自卑而被阻拦。
我径直的走到了铃的旁边,她像一个小孩一样哭得梨花带雨,可是那一刻却让我感到了一丝温暖。我的心底涌起了一股子叫做“大男子主义”的浪潮,而其中还有一丝细腻的感觉叫做心动的煎熬。
我没有说话,径直的递过去了一包纸巾,把它作为了我的名片。
她们两个被我的突然吓了一跳,抬起头看到我的神情还带着一丝疑惑和警惕——这也难怪,我们只是在一个很公共的场合见过一面。出于一贯的自卑心理,我当然宁愿相信我留给她的印象远没有她留给我的那么深刻。
“是我,康宜,上周联谊宿舍我们见过,特醒目的那个。”我的刚刚得出的结论让我很是伤心,所以自我介绍简单而直白并带着点自我宣传的架势。
“哦,是你啊!”两个人的语气和神态都带着“想起来了”的表情,然后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接过了我的纸巾开始了对自己的整理。这多少安慰了我那颗有点受伤的心。于是我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微笑了一下,尽可能的想向电影主人公一样笑得灿烂而煽情。
“你们怎么跑这边来看电影了?”话题是必须的,不然我就要面临无话可说的尴尬境地了。
“恩,听同学说今天演这个,特意过来的。”铃的回答得相当平静,彷佛刚刚的哭泣只是一段短短的失仪,擦掉了眼泪的她依然是原来那样的得体而有礼。可是静却不然,捏着纸巾,在擦过了眼泪之后甚至还狠狠的擤了一下鼻涕,声音之大让我都感到了惊异。
“你很喜欢这部片子吗?我也是的,每次遇到了总是会看一次的。”把注意力放在正在跟纸巾过不去的静身上是不明智的,我继续跟铃说话。
“好巧,我也是。不过静是第一次看。”铃的话带着一丝惊奇,她眸子里那一刻的闪亮让我的心跳瞬间加快了。
这个时候静在扔了一地的卫生纸之后也差不多能见人了,电影院的人也走的差不多了。我们三个一起往外走着。
“那你都看了多少次了?”静恢复了过来,好奇的问到。
“总有十几次了吧,台词我都会背了。”
“呸,我才不信了。”还是静,铃只是微笑着听静说,她总是很聪明的把自己放在一个很安全的位置,不容易引人注意。
“不信啊,出去找个地方坐着,我背给你们听!”
“好啊,你请客!”
“没问题!”
在附近找了一个小水吧坐下以后,我开始给她们背台词了,从玛蒂尔达的“生活都这样,还是只有童年才这么苦。”到史丹的“我喜欢贝多芬……”一溜的给背了下去。两个女孩的眼睛都鼓了起来,看着铃惊讶的样子,我心里泛起了一丝自得。
“都会背台词了,你还要看电影干嘛,在家里自己背一次不就得了?”不用说,这种没经过大脑的话是静说的。
“因为这部电影我最喜欢的不是台词,而是里面的一个镜头。”我停顿了一下,“当玛蒂尔达发现她父母死的时候,去敲里昂的房门,当里昂犹豫了很久最终打开了房门的时候……”
“玛蒂尔达的整个世界都亮了!”一直都没有说话的铃在那个时候和我异口同声的说到。
“我也很喜欢这个镜头!”铃带着微笑看着我。
那一刻,一股暖流缓缓的流淌过我的心头。
我们有了第一个联系,我心里想着。
所以,在那个时候,像电影里那样,我的整个世界也亮了起来。
曾经我以为自己很了解爱情和人生,结果到后来才发现那些说自己多么了解人生多么了解世界的人往往连他自己都不了解。人性是复杂的,社会是多变的,你凭什么说你接触到事情一个方面之后就说了解他了呢?有时候不够深入的了解只会让你陷入更加错误的境地之中——浪人码头。
“玛蒂尔达的整个世界都亮了!”当我和铃异口同声的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感到有一股暖流从我的脊椎向四肢慢慢的流淌,像是一个插上了电的玩具,我整个人活跃了起来。
因为一个无意中的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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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我们聊起了这部电影,从酷酷的让雷诺到有一种变态魅力的加里。奥德曼,《杀手里昂》成了一个合适的润滑剂滋润着我们两个第一次私下相处的每一分每一秒。原本应该有的尴尬和沉默因为这个联系而变的活络了起来,我们俩兴奋的琢磨着电影里的每一个细节。
“你还记得里昂最喜欢说的那句台词吗?”
“nowomennochird?”
“对对对,就是这句!我第一次听到的时候觉得好酷,好喜欢里昂带着墨镜说那句话的样子了。”她摆着手说着,像个小孩。
“可是你不觉得后来让雷诺出现全身的时候,穿的那条裤子太搞笑了吗?白袜子不说,而且裤子明显比腿短一截,活脱脱的就是一个麦克杰克逊!”我刚说完,铃和静“噗”的一声就把嘴里正喝着的果汁给喷了出来。
“咳,咳,咳,你好过分,居然这么说里昂!”铃笑着对我说到。
“本来就是嘛!我第一次看到这里的时候不要太失望哦!”我摇摇头,说到。“所以我还是比较喜欢史丹。他那个变态的样子让我特别的着迷。”我边说边拿着桌子上的火柴盒学着史丹摇药丸的样子。“他身上带有一种很颓废的魅力!”我强调的说到。
“你那个样子好变态啊!”她在笑我。“不过你们男生好像都喜欢史丹,搞不懂。”
我们男生?除了我还有其他的人呢,我被自己的这个发现吓了一跳,愣了一下。
“不过最棒的台词还是最后的时候,小女孩对她老师说的那段……”铃根本没有发现我那一瞬间的恍惚,兴奋的往下说着。
“我家人因毒品问题被警方杀害,我和世界上最棒的男人一起离开,他是杀手,本地顶尖的杀手。”我微笑着接了下去,“当时那个老师的表情不要太恐怖哦!”
然后我们两个一起哈哈大笑。
刚刚浮起的那一点点疑问被抛在了脑后。
很奇怪的是,在我和铃聊天聊的开心的时候,静并没有过多的参与进去,她只是很安静的喝着她的果汁,然后用一种说不出来的目光看着我们两个。她那个时候的神情应该怎么说呢:微笑?好奇?期待?难过?好像都有那么一点的样子。我无意中看到了静那个奇怪的样子,心底忽然冒出了一个想法:也许无论是铃还是静,她们两个都没有我原本想象的那么单纯。她们都有一点其他的东西藏在心里面。
至于那是什么?我现在还不知道,可以供我参考的资料太少了。
我有这个想法一点也不奇怪,因为静和铃不同,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静就强烈的体现出了她的存在感,她会毫不顾忌的大笑也会毫不留情面的嘲笑老大的装蒜。她总是在第一时间里就表现出她的喜怒哀乐,并不由自主的吸引别人进入到她的情绪之中。这一点和铃不同,铃总是在刻意的抹杀自己的存在,她总是不愿意甚至是不喜欢让自己成为人群的焦点,她更愿意默默在一个安全的距离观察一切。对于她认为不必要对话她会附和但是绝对不会反驳。
静和铃,像两条完全平行的线,根本找不到交集。可是,她们偏偏是朋友。因为人生,不是数学。
而在这一刻,她们两个好像变换了角色,铃成为了对话的主角,带着微笑和我兴奋的聊着一部电影的话题,而静则只是站在旁边观察着我们俩的对话,似乎想从中发现一些什么似的。
大概是我那一瞬间的走神,铃也发现了静的异样,她歉意的看了静一眼,然后冲我不好意思的笑笑。她知道她在刚刚那半个小时的时间里失态了,她就像一个呆在城堡的公主,趁着人不注意溜了出去,在外面忘乎所以的玩闹了一会,可是很快的被发现了。所以她回到了自己的城堡,钻进了她的壳子,恢复到了平常的样子。
那一刻真的显得很尴尬,大家都不知道说些什么好,我为了掩饰自己的慌张和无措,掏出了香烟准备往着了点。
这个时候,静皱着眉头看了我一眼:“你是个烟鬼!”她摇了摇头。“刚刚都还表现的不错,搞不懂你为什么这么喜欢抽烟?”
我愣了一下,长这么大,第一次有人问我这个问题,而且是在铃,我喜欢的女孩子的面前,那一刻,我第一次感觉到抽烟是个很不好的习惯,犹豫着想把香烟给放下了。
其实我抽烟的目的很单纯也很明确,那就是装酷。而不是一个有名的笑话里说的那样:老师抓到了在厕所里抓到了小学二年纪的小明在抽烟,为他为什么,小明低下头说:祖国没统一,心情很郁闷。我也没有那些痛彻心肺或是感天动地的理由,目的很单纯,目标很明确。然后抽久了,就成了习惯了,一种不可或缺的习惯。无论是开心的时候用来发散自己的欢乐还是尴尬的时候用来掩饰自己的羞涩,香烟都成了一种可以为我掩饰自己的道具,一种可以给我带来安全感的存在。
那一刻,放下了香烟,我好像放下了自己的伪装,一时间更显得手足无措了。
“没关系的,你抽吧。”铃看到了我的尴尬,体贴的说道。
“不许抽,多熏人啊!你不是最讨厌别人抽烟的吗?”静得理不饶人,抢白到。
“没事,我本来烟瘾就不大。不抽就不抽好了,免得熏到你们。”我虽然没有追过女孩,可是还是知道适当得装逼是很必要得一件事。
一时无话。
“晚了,我们该走了。”铃看了静和我一眼,说到。
“啊?要走了吗?”我心里涌起了一丝失望和挫败的感觉,可是却又无可奈何,我知道自己没有能力让铃继续和我开心的聊着电影了。我只好欠了欠身子说:“嗯,我送你们吧?”
“不用了,太麻烦你了。”
“让他送!谁叫他刚刚想抽烟来着,而且你们两个聊天都把给忘了,得让他做点什么我才爽!”静完全恢复了,她挽着铃的胳膊,挑衅的看着我,一副二皮脸的样子。
我从来没有这么深刻和真诚的感激过一个人。那一刻静在我的眼中不再是一个刁钻任性的女孩,而成了一个圣母玛利亚一样的存在。
铃还想拒绝的。可是我抢先了一步:“你都这么说了,那我不送你们回去真的会被人鄙视到死的,以后没法混了!”
她们都笑了,我付了钱,帮她们推开了门。
静撇了我一眼:“很懂事,可以加分了。”
我笑了一下,当没听到,绕到了铃的旁边,她就这么被我和静一左一右的夹着走。
江南的秋夜是很调皮的,不解风情的风像个调皮的孩子一样带着一丝丝的凉意拨弄着铃的发丝。她那短发飞扬的样子很好看,有一种飘逸的感觉而又不会显得头发太乱。而静就惨了,她的头发虽然不是很长,可是也垂到了肩下。所以风一吹起来就开始乱飞,不时的把她眼睛扫了一下啊什么的,搞的她哇哇大叫。
“什么破地方,一点也不好,我怎么考这里来了。”
“你与其抱怨,不如找个橡皮筋把头发扎起来更现实一点。”我在取笑她。
“你懂什么,女人的发型是很重要的。”
“哦?”我看着她一头的鸡窝在认真的思索这是什么发型。
她看出了我捉狭的眼神,狠狠的一跺脚。“你这算什么意思嘛!”
我一摆手,“没有什么意思啊,就是觉得你现在的发型很特别,不知道在哪家发型屋作的,很成功哦!”
听了我的话,静已经挽起袖子准备打我了,铃笑了起来,笑的很开心。大概是我和静的玩笑让她觉得轻松吧,感觉她放开了很多。
一阵风吹来,静忘记了追杀我,只是忙着整理自己的头发然后哇哇大叫。而则铃只是很随意的用手把头发拨弄到耳后,很温柔,很漂亮,很恬静。
我故意的拉后了一步,站在了铃的背后。那一刻我有点恍惚了。我忽然想起了《英国病人》里的一个镜头:广阔无垠黄沙漫布的撒哈拉沙漠上,一个一身白衣的身影缓步走来——凄迷和美丽。
铃她就是这么一个女人,善变到难以把握。她不像静那样可以张扬着自己的性格,放肆的表达着自己的喜怒。她就像一碗平静的水,会因为风起云涌而有丝丝的波澜和涟漪,却缺乏了爆发和骚动的根本。她究竟是怎样的一个女孩子,有着怎样的一个过去?
我好奇了。
然后我注意到了她的耳环,两个小小的耳环缀在她白白的耳肉上,像她的性格一样,随和而不张扬。很适合她。
“你的耳环很漂亮啊。在哪里买的?”
她愣了一下,仿佛惊讶于我会发现如此不起眼的细节。然后她淡淡的一笑:“我在我们学校外的小摊上买的。老板是个女孩子,很有眼光的。”
“哦,独立有个性的女强人,很好了。”
她又笑了:“瞎掰,人家有男朋友的。男朋友也在我们学校开店,是个小饭馆,味道也很好的。”
“那就是传说中的革命情侣了,让人羡慕啊!”我微笑着说到,一边说着一边下意识的掏出了香烟。虽然刚刚在铃的面前很是装蒜的说了一番牛话,可是下意识的习惯出卖了我。我惊醒到自己犯错了,赶忙把香烟放了回去,然后冲铃尴尬的笑了笑。
铃微笑:“你很喜欢抽烟。”她歪着脑袋看着我。
“是啊,都是高考惹的祸。高考前紧张,要抽吧?高考后担心分数,要抽吧?分数出来了担心学校,还是要抽!”我给自己找着借口。
“那你现在呢?又准备担心什么?”
我的心一动,差点就说出“担心你不喜欢我”这种严格违反了泡mm法则的笨话来。“现在?担心等回找不到回家的路了,你不知道吧,我是个路痴。”我随口找了个借口。
她又笑了:“瞎掰吧你!”
“真的,我高中的时候有次去同学家拿东西,前后不到5分钟,我就不知道怎么出去了。我那个哥们就在他们六楼的窗口上看着我一圈一圈的绕着他们单元转圈,过了半小时实在忍不住了,冲下楼带我,这我才能出去的。”我认真的给她说事实摆例子。
她又笑了,像我第一看见她的那样:先会把鼻子皱起来,然后眼睛被浓浓的笑意所遮挡,毫不顾及的张大她的嘴,露出她洁白整齐的牙齿,她的笑声很清脆,很响亮,像一个铃铛,一个小小的可爱的铃铛。
那个时候,本来调皮的风也变得了温柔起来,我的心也被她吹起了一丝一丝的波澜,跳的好快,我能感觉到我的体温在升高,感觉到腹部有一把火在烧,一杯甜咖啡在慢慢的熬。
我笑了起来。
那个时候,是我和铃认识的第四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