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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郎国的男男女女都喜好浓妆艳抹,衣着光鲜,色彩浓丽,上身着交领半臂短衫,胸前的肌肤暴露出很大一部分在外面。下身穿宽松的襦裙,裙底是长裤,以便骑马或是奔跑。袖口狭窄只到手肘之处,露出半截手臂,臂上套着五彩石手链,一圈圈地一直戴至手腕处。

    玉郎国盛产五彩云石,因此,在这里,这种在永安皇朝要卖到好几两银子一串的手链,在这里,一两银子就可以卖到十几二十串。

    子若城中,玉郎国人与皇朝人数量不相上下,且两国的民俗文化也渐已相溶,尤其是玉郎国的服饰,很多地方都模仿着皇朝的装扮,细看却又有很大不同。

    皇朝的男女都是曲裾神衣,层层叠叠,色彩清雅,且不会露出过多的肌肤在外,腰身之处恰到好处,彰显出女子优柔体态。男子宽袍广袖,丰神毓秀,别有一番清癯风骨。

    而玉郎国就不一样了,他们天生人高马大,体格壮硕,民风彪悍,女子同男子一般,善骑射,豪迈洒脱。

    在他们眼里,永安皇朝虽被称为遥远的中土天龙之朝,但过于保守,男子太文气不够爷们儿,缺乏男人气概,优柔寡断又畏首畏尾,女子也太过娇弱,连说话都像是蚊子在嗡嗡叫,身子骨纤瘦,似乎稍稍用力一折,腰身就会被折断。

    虽是如此,但两国的百姓相处倒还融洽,皇朝的子民不会因为玉郎国人太过野蛮便瞧不起,玉郎国人也不会因为皇朝人身形纤弱而处处欺压。两国逐渐交融,地域特色也不甚明显,尤其是在这边境之处,与遥远的中土自是不同的。时常有皇朝女子身着玉郎国女装,而玉郎女子也学着穿起皇朝修身长衫。

    近几年,两国的商贸往來居多,子若城便成了到达两国的必经之路,虽两国子民的相貌习俗不太相同,不过也有很多玉郎国的男子娶了皇朝娇弱的小妻子,彪悍的玉郎国女人嫁给了气质偏温和的皇朝男子。

    两国人的混血孩子多数样貌美艳,身形高大健美而容颜清丽,气质脱俗,发色偏红,眼窝深陷,鼻梁高挺,双瞳湛蓝,肤色则是健康好看的蜜色。外型上更像玉郎国人,气质上却偏重皇朝的温雅。因而,玉郎国与皇朝的混血孩子就成了最抢手的大美人,但物以稀为贵,在此地,这种混血美人多了,也就不稀罕了。

    岳茗冲想着想着,嘴角就接连着流了一串口水,走在大街上,她的目光总是被混血的美男吸引,多看几眼,她就心襟荡漾,面红耳赤,厚脸皮也经不住美**惑啊!她想,有生之年,男欢女爱沒有享受过,过过眼瘾总该可以的吧?虽然是死里逃生,可是她的秉性还是沒有变的,好食,好赌,好酒,好色,哎呀呀,真是酒色上齐了,是男人也不过如此吧?

    原以为自己能豁得出去,搞个露水情缘,一夜夫妻什么的,可是她骨子里,始终是个保守的皇朝人,尽管子若城里清风馆大门敞开着,她却始终沒有勇气大摇大摆走进去。每次经过的时候,她都会不自觉地抬头仰望那一众美色,真是够美啊,看得她眼花缭乱,心跳如鼓呢!

    因为皇朝人保守,好面子,出卖男色的也有,却沒有玉郎国这般,光天化日之下,就有各种类型的美男站在楼上对楼下经过的女子抛媚眼。清风馆与明月明楼相邻,明月楼里全是姑娘,她有一次身着男装被县衙里共事的几个人拉着一块儿上明月楼喝花酒,却无意中被人拽进了清风馆里,还被人当做是小倌,差点闹出笑话來,那经历,真是够尴尬的了。

    清风馆里全都是出卖自己色相的男子,玉郎国的,皇朝的,甚至有其他小国的,其中不乏姿容绝色的。而多数的顾客,是玉郎国的女子,像她这种皇朝女子,虽有贼心,却是沒贼胆。有好几次,她都接到楼上美男“无意”中掉下來的折扇……嗯,是无意或有意,她都只敢收着,却不敢去还,她实在不知该如何同那些人交流,不求别人爱她,她爱别人就够了,可是不知为何,她好像压根都不具备这种能力。

    “你在发呆?”

    她猛地收回神,容夕已将饭菜端上桌,一盘炸蘑菇,一盘清炒笋片,一盘红烧肉,小饭桶里装着满满一桶白米饭,容夕盛了一碗之后将饭桶推给她,“都给你,吃饱些,不够了我再去做。”

    “够了够了。”她狼吞虎咽地刨饭,嘴里空闲的当口,还不忘和容夕搭话,“这几天我有的闲了,县太爷有事要出去,有人跟着他,我就不用去了。”

    “嗯。”

    “我去书肆帮你,顺便也看看书学些东西。”米饭堵在喉咙里,她的脸颊憋得通红,容夕急忙站起轻拍着她的背心,低声抱怨着:“你急什么,我说了这些都给你吃。”

    “……沒事沒事,我好久沒有吃到大哥做的饭了,真香,我恨不得把盘子都吃了。”她满足地拍着胸口,见容夕已吃完饭端坐着瞅着她看,她笑眼儿弯弯,“大哥,从明天起,我也要做个玉郎国的女子了。”

    “都随你,只要你高兴。”容夕也跟着笑起來,她果真是变了,像个寻常人家的姑娘了,身上的戾气似乎在纵身跳崖之后就完全被驱走了,“素素。”

    “嗯?大哥怎么了?”她抬眼对上他的目光,他顿了顿,柔声笑道:“你对以前……”

    “大哥不要提以前了,我都忘了,也不要再想起了,大哥叫华颜伍,我叫华颜素,虽然我反复照镜子都觉得我们两个长得一点都不像兄妹,兴许咱们的爹娘有一个相貌不美,而我恰恰就跟随不美的那个了,沒关系的,我一点也不介意的。”

    她笑得毫无城府,真像个天真的孩子,他暗松口气,想來她是释怀了,不再纠缠于过去的恩怨情仇了。她说自己对从前所知甚少,也不愿再想起什么了,她知道自己中的毒,不管花多少时间,最终都难逃一死,然而她却不甚难过,生死有命,死过一次的人,看待生死更加坦然了。

    她当他是最亲的兄长,过着平淡且安逸的日子,这样的日子,他从前从未敢奢望过,他给了她新生命,而她却给了他新生活。足够了,但愿不要再改变,不要再有人进入他们平静的生活了。

    “大哥。”

    “嗯?”他回过神來,见她腮帮鼓鼓的,说话也不甚清晰,倒了一杯茶给她,“慢点吃,当心噎着。”

    “我想……”她犹豫了一下,到底该不该跟他说,自己年纪也不小了,不求能嫁出去,她这命指不定什么时候就断了呢!只求能在有生之年能体会男女情爱,却又怕他说:情爱如毒蛇,只会伤你的心,让你万劫不复……

    想了想,她还是把推到嘴边的话咽了下去。

    “怎么了?”他耐心等着她的下文,良久,她扒饭的动作越來越慢,小饭桶里还剩下一些,她却放下竹筷,唉声叹气道:“我都这么大了,还沒体验过男女之爱,是不是有点……”

    容夕猜到她的心思,两兄妹的日子虽平淡,她却依旧觉得心里孤独,想找个能陪着她赏

    花赏月故作风雅的男子,这些事情,他永远都做不到,他是她的兄长,只能保护她,让她无忧无虑,却不能将她心里的孤寂空虚填满。

    “嗯,你若是有想法,我托媒婆给你找门亲事。”

    她垂下头,他会错意了,还是故意为之?

    “我不嫁人,我就是想……”想去清风馆里坐坐,若是遇到知心人,再顺道拖一个回家,大被一盖,一错到底。

    “其实,能找个知心人是不容易的事,若是能恰好遇到知心人,陪我走些日子,那也极好……”她自顾自说着,却沒发觉容夕早已离开饭桌,她沮丧地垂着头,真是讨厌自己畏首畏尾,她想要做什么,谁还能管得着吗?他从來是不会过多干涉她的,似是呵护,又似是怕她,那她到底在顾虑什么呢?若是有玉郎国女子的豪迈,说不定现在她的床上已经有个男子已将床铺收拾好,玉体横陈等着她上床了。

    “罢了罢了,明天去瞧瞧,若是看到顺眼的,我给自己一个机会就是了。”她给自己鼓了鼓劲,顿时心情好多了,小饭桶里还剩下些米饭,她混着菜汤西里呼噜三两口就刨得干干净净。

    一早起來,换上玉郎国女装,长发在脑后编成一条长辫,贴上额饰,将玉郎国女子特有的香纱戴在发上。她的发色偏淡,戴上香纱后却也看不太出來,又画上浓妆,整整一个时辰才将自己拾掇妥当。

    大红半臂短衫,下着青色长裙,子若城时下最流行的撞色,城里的女子都喜欢这种打扮,她自然也是喜欢的。到底是姑娘家,有生之年,她换回女装的愿望终于达成了。

    天色尚早,她出门后,在东大街绕了一圈,踟蹰不定,望见清风馆的二楼围栏处已站着两个男子,他们朝下面看的时候,正巧她也在往上看,那两人笑盈盈地朝她挥挥手,她立即转过身去,就地坐在卖粥的摊子前。

    “姑娘这么早,上哪儿去啊?”

    正在熬粥的玉郎国女子热情地招呼她,岳茗冲一顿,小声道:“嗯,清风馆的人起的都挺早的。”

    “姑娘要去清风馆啊?”煮粥的姑娘生意忽然提高,且带着笑意。

    岳茗冲忙低下头,热气涌上脸颊,不过被浓妆掩盖,旁人也看不出來她的脸其实已经红的像身上的短衫了。她羞耻不已,尴尬地笑了两声,赶紧接过菜粥,头都快要埋进碗里。

    那身材高大健美的女子似乎一点也不觉得意外,反而朗声笑道:“这有什么,你情我愿的,各需所求,姑娘也不必感到羞耻,你们永安皇朝有句话叫‘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人’,若是在里面遇到个知心人,还是要好好珍惜的。”

    她沒有答话,三下五除二解决了一碗粥,付完银子,再朝上头望去,楼上又多了一个年轻男子。她的目力时而清晰时而模糊,恰好在这关键时刻,她就看不太真切那人的样貌了,不过隐约觉得那男子与之前两个全然不同,气质上更加忧柔。他静静地立在一旁不言不语,漫不经心地朝四处瞟着,目光扫向她的时候,忧愁的眉心绽露,唇边漾起微笑。

    某一瞬,她望见那人似是在对她笑,随即礼貌性地朝他报以微笑。这个俊俏的公子倒是不错,印象极好,只是,这光天化日的……

    她正要走进去,却又停下脚步,抬头望见方才那微笑的公子,已不见了踪迹,她略略失望,耸了耸肩,游入人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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