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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大王的告示贴遍了邯郸城的大街小巷,大意是大王的掌上明珠安平公主突然患上恶疾,脸上长痘痘,寻邯郸城的名医进宫医治,谁治好了重重有赏。〔(( 一时间整个邯郸城鸡飞狗跳,尤其是各家医馆纷纷歇业,因为他们的大夫要抢在第一个进宫为公主治病。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要是成功了必然是名利双收。
嬴政和翁伯、翁仲两兄弟站在人群外,嬴政道:“这赵王真有意思,女儿脸上长个痘就弄得整个邯郸人心惶惶,典型的公器私用,滥用职权。”说完嬴政带着两人离开,却不知身后不远处的一个角落里,已经有两双眼睛将他们锁定。
“总算找个这个混蛋了,我让你拿假药骗我,害我脸上长痘痘,”那公子恶狠狠盯着嬴政的背影,同时不自觉的用手轻轻摸着脸上几颗并不显眼的红痘痘。
“公子你可别摸了,当心越摸越大。”身边的丫鬟劝告道,公子赶紧把手放下了。
“那些人都在干什么呢,过去看看,”公子带着丫鬟来到告示下。
看明白告示的意思,公子红着脸道:“父王也真是的,这么难堪的事怎么让全城的人都知道了,要我以后怎么见人。”
丫鬟开解道:“不要紧的,反正这里也没人认识你。”
公子白了丫鬟一眼:“万一有人认识呢……哎呀,光跟你说废话了,那家伙人呢?”
丫鬟用手指着一个街巷:“我看他们往那个方向去了,好像是要出城。”
“带你出门真是麻烦,快追。”
嬴政和翁伯、翁仲三人出了邯郸城,往北边的一座巍峨的大山走去,他们此行的目的是去寻找一味叫金蝉子的药材。因为生意突然好转,药材出现短缺,其他的药都好找,就是这味金蝉子必须到北边的山里去挖掘。
挖掘本身不是什么困难的事,金蝉子也并不是特别难找,只是这山非常特殊,名唤凤居山,因为这里的地势虎踞龙盘,是一块风水宝地,也赵国王家陵寝的所在,所以被列为禁地。山下一直驻扎着一支军队,防止有人进入王家陵园,不过山实在是太大了,军队数量又有限,根本防不胜防,翁伯、翁仲已经很多次摸进山里,哪里守卫多,哪里路好走,哪里隐蔽他们都一清二楚,所以也不是太危险。
山看着不远,走起来却累断腿,直到太阳升的老高,三人才来到一处山脚下。
这是一处幽静的所在,相对比较开阔,周围没什么树木,远远就可以听见呜咽的胡弦之声传来,一座孤零零的坟墓坐落在哪里,前面是一块石制的墓碑,墓碑前燃着香烛,放着果品,残叟佝偻着身体坐在墓碑的一侧,拉动着胡弦,痛苦的表情似乎在追忆着什么,兰丫儿端正的站在爷爷身边,表情肃穆,不言不语。
墓地之外的一棵大树之后,一个泪眼婆娑的年轻人远远注视着墓碑上的字,轻轻喊了声“母亲”。
“兄弟上坟吗,怎么不过去?今天天气真好,是个上坟的好日子。哭得这么伤心,死的是你妈?”耳边突然传来一个很讨要的声音。年轻人擦干眼泪愤怒的回过头,两人对视之后同时惊讶道:“是你?”
怎么形容嬴政当时的感觉呢,说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可能有些过,但绝对是百分之三十的怒火中烧和百分之七十的心惊胆战,眼前的年轻人正是昨日卖药时毒打自己的人,到现在嬴政还没搞清楚自己是哪里得罪了他。
见年轻人鄙夷之中带着怒气,嬴政赶紧退到翁仲身后:“你别乱来,我今天可是带着人手。”
年轻人看了三人一眼,哼了一声便离去了。直到他的身影完全消失不见,嬴政才指着他远去的方向很霸气的说道:“怕了吧,哥在江湖上也是响当当的人物,岂会被你这种小角色吓住。”
三人来到墓碑前,对于能在这里遇到残叟都很吃惊,嬴政指着墓碑上的字念道:“丽……丽什么之墓。”
“是丽姬之墓啦,”兰丫儿在旁边解释道。
“丽……鸡?”嬴政赞道,“这名字起的实在是太有创意了,居然这么大方的把工作都带了出来。对了,她是哪个楼子里的姑娘,万花楼的吗?赶明儿我也去她工作生活和战斗过的地方去瞻仰一番。”
崩的一声琴弦断开的声音,残叟怒视着嬴政,吓得他连退数步:“对不起,我随口一问。”
残叟没有作,显然是看在嬴政曾帮助过他们的份儿上,但是也没有给他好脸色看,他颤颤巍巍的站起身来,说了句:“丫儿,收拾东西咱们回去吧。”
趁兰丫儿收拾东西的空挡,嬴政赶紧过去问是怎么回事,兰丫儿摇摇头:“我也不知道这里埋的是谁,只是从我记事起,爷爷每年这个时候就会带我来这里祭拜这个人,我问是谁他也不说,反正应该不是我们的亲人。”
“不是亲人,难道是你爷爷的老相好?”
“呸,你才老相好呢,我爷爷可不是跟你一样的人,”兰丫儿啐了嬴政一口,“我可不能让赵高哥哥跟你一起玩儿了,不然你肯定会带坏他的。”
“哼,左一个赵高哥哥,右一个赵高哥哥,也不知当初救你的时候谁出力最多,受伤最重。生气了,走了。”嬴政佯装生气的样子带着翁伯翁仲离开,兰丫儿噗嗤一笑,她看得出嬴政只是说笑。
旌旗猎猎,随风招展,威武的甲士守在路的两侧,不远处还有军营和帐篷。躲在一块大石后面的嬴政指着前面的军营问道:“这就是你们所说的安全路线?”
翁仲也纳闷:“上次来还没有人的。”
翁伯道:“是不是因为你上次不小心被现,打晕了那个巡逻的军士,所以他们才加派人手。”
翁仲呵呵傻笑:“好像是的。”
“怎么不早说?”嬴政问现在怎么办,翁伯说:“为今之计咱们只有往西边走了,王家陵园主要在东边,西边人迹罕至,几乎没有人烟,那里也没又军队守卫,就是太远了,大哥觉得呢。”
嬴政道:“都已经出来了,还能打退堂鼓吗,走。”
三人又走了一个多时辰,终于找到了一处可以进山的路,这里的山比东边要巍峨险峻得多,而且树高林密,一看就是个猛兽出没的原始森林。
刚要上山就跟一个打柴的山民撞个正着,一听说三人要进山,山民赶紧劝阻:“你们不知道吗,这山里藏着一只亢金兽,巨大无比,听说比小山还高,嗜血成性,进去的不管是人还是野兽,都会被他撕碎,有好几个打柴的人进去之后就再也没有出来过,曾经有人看见被撕成碎片的人和野兽,太惨了,所以我现在打柴也不敢太深入,只能在周边捡一些枯枝。”
“哥,有野兽,我好怕。”
好吧,如果这话是小个子的翁伯说出来的,嬴政觉得合情合理还会很同情,可这话居然是三人中身材最高达最魁梧最壮实的翁仲说出来的,而且说的时候居然脸色惨白,浑身抖,嬴政除了报以鄙视的眼光,就是坚定不移的决定进山。
“哎,不听我的劝告,你们早晚会后悔。”那打柴的山民摇头离去。
翁仲劝道:“哥,我们还是回去吧,那边的士兵可能已经撤走了,我们可以混进去的。”
“不行,我今儿还非进去不可,我倒要见识见识什么狗屁亢金兽,你前面带路。”见嬴政一脸的坚决,翁仲只好勉为其难的走在最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