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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你想带上她?”陈二狗看着对面的房门,面带担忧地问道,他已经知道了那些咬人的疯子就是传说中的丧尸,当他知道楼下沾着血的摩托车和那三具没有头颅的尸体是王阿贵的杰作时,他明白了现在谁是老大――换他他可没那个胆子。陈二狗虽然花、虽然行事风格和人家不一样,但却是明白人,正事上从来不糊涂,他当然明白在现在这乱世带着个女人跑路多么不方便。

    “唉――我骗不了自己。”王阿贵无奈地摇了摇头,简单地说了下自己惊心动魄的经历以及宋婉儿以死相逼的举动,“其实――其实我挺喜欢她的性子的,而且而且她还是处女。”

    “唉,这年头能守身如玉到0岁可真不容易――带上就带上吧,不多她一个。”陈二狗看王阿贵主意已定也不再说什么,毕竟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况且宋婉儿是那种要强的女人,应该不会给他们添什么大麻烦。

    陈二狗也不禁佩服宋婉儿的刚烈――守身如玉的女人、刚烈的女人、尤其是漂亮、自立而又刚烈又守身如玉的女人,从来都被男人从心底里尊敬,哪怕她再眼高、再高傲,这份尊敬是不变的。这半年的相处,陈二狗这种花丛老手当然对宋婉儿的人品摸得一清二楚,平时调笑归调笑,但却打心眼里尊敬她,这样的女人――谁不喜欢?

    “谢谢你,二狗!”不知什么时候,宋婉儿靠在了门框上,此时的她已经打扮一新,头发梳成了清爽的马尾辫,身着白色短袖、牛仔裤,就那样静静地靠在门框上,听两个男人神情紧张地说着各自的经历。此时她才明白,外面的情况比她想象的还要凶险,王阿贵那一身黑血,竟然是砍了十几个活死人的脑袋染成的――好强大的男人!女人基因里依靠强者、选择强者的本能让宋婉儿庆幸自己的选择,如果刚才自己稍稍一犹豫,王阿贵就永远地消失在自己面前,自己只能在这个孤房中自生自灭,而其他合租的室友,则永远不可能再踏入这个房子。

    而此时得到了陈二狗的认可,宋婉儿彻底放心,这表明她正式入伙。自己一直以来守身如玉的作风不知道让多少人鄙视和排斥,但是如今却成为了自己活命的首要条件,可想而知,王阿贵这种保守的男人也只有身为处女的宋婉儿另眼相看――男人心中最美的,永远是纯洁的处女。

    如血的残阳烧红了苍茫的天际,仿佛在祭奠北京城中千千万万的冤魂。夕阳余晖照耀下的厨房散发着阵阵香味,宋婉儿像个贤惠的小媳妇一般做着饭,王阿贵和陈二狗在一边打着下手。这会儿还有水和天然气,这两样东西会直到控制终端的备用电源耗尽才停,而不像电,没人管马上就断。三人默契地不提外面的血腥与残酷,谈笑、打闹着好像在准备一顿普通的晚餐般。今天这顿晚饭,也许是三人最后的晚餐,从明天开始,他们就要踏上天涯路,从此风尘行。

    看着如燕子般灵巧的宋婉儿娴熟地炒着菜,王阿贵一脸幸福、手脚笨拙地打着下手,陈二狗靠在门框上五味杂陈地笑着:老王啊老王,你终于春风盛开了,有了这么漂亮贤惠的女人――只是这伴随末世而来的幸福是风雨中飘零的孤雁还是飞向春风的喜鹊呢?但不管怎么样,好好享受今晚的幸福吧,天涯路上有这样的女人相伴,想必你也不枉此生。

    “烛光中你的笑容,暖暖地让我感动;

    告别那昨日的伤与痛,我的心你最懂;

    尽管这夜色朦胧,却知道何去何从”

    黑红相间的手机闪动着那首《好人好梦》,这是宋婉儿最喜欢的歌,淡淡的温馨中带着点点惆怅和沧桑,此情此景此歌此曲交映成辉,给烛光中的客厅带来了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气氛。三个人围坐在茶几边,看着满桌精致的菜肴却无心下咽,谁都知道这可能是最后的晚餐,今后的日子就看造化了――“好人好梦”?但愿吧。

    “来吧!两位,从明天开始,咱们就要浪迹天涯了,这杯酒为咱们的征途――壮行!”王阿贵端着一杯啤酒站起身来打破了沉闷的气氛,“今后的日子――生死与共!”

    “生死与共!”

    “生死与共!”

    “啪!”三个杯子碰在了一起,泼洒出的酒花把烛光激得更加明亮。陈二狗强颜欢笑、宋婉儿含着晶莹的泪花,三人举杯相碰――明天,明天就要踏上未知的征途,这杯酒喝得如此悲壮。

    ……

    ……

    清晨的阳光洒满了大地,秋初的晨风吹动着翠绿的柳枝沐浴着晨曦徐徐摆动;树梢的小鸟仍然在欢快地鸣叫,花间的蝴蝶仍然在翩翩起舞;一只只宠物狗仍然按照生物钟的安排四处溜达;一切是那么普通、那么祥和,只是再也听不见汽车的鸣笛和人们的言语;小区里的小径上再也不会有晨练的老人和蹒跚学步的小朋友。看似普通的宁静却有着压抑的恐怖;这就是死城之景,每个角落藏满冤魂的死城之秋。

    “婉儿,我们要走了,做好心理准备了吗?”王阿贵跨在摩托车上,看了眼熟悉的楼道口和小区,问了声坐在后面的宋婉儿。

    “嗯,做好了,你去哪我去哪!”宋婉儿跨在后座,乌黑的秀发扎成发髻,戴着一顶女式头盔,穿着一身褐色的、冬天穿的皮夹克,紧紧地搂着王阿贵的腰,把头靠在他坚实的后背上乖乖地说道。

    “二狗,走吧。”王阿贵拉紧迷彩服的拉链、把头盔的护目镜放下,举头望了眼楼上的一户阳台,那里直挺挺地伫立着一个女人,那个身穿白色睡衣、劈头散发的女人正在凝视着他们——是人?是鬼?对于王阿贵来说这都不重要了。应该是鬼吧,也许不久的将来自己也会加入它们的队伍。

    “走吧。”陈二狗也放下护目镜,回头看了眼身后的小超市,意味深长地看了眼地上仍然在做着咬合运动的头颅心道:老板,借你的摩托车一用,出了北京城我给你烧纸。

    “嗡!——嗡!”两台摩托车发出低沉的轰鸣声,迎着朝阳、踏着晨风,驶向了茫然的未来。

    按照《丧尸生存守则》中的分析,王阿贵决定走高架桥再倒高速公路;毕竟高架桥上车多人少丧尸也少,而且除了高架桥外到处是人潮涌动的北京城似乎也没有其他的路可以逃,有路跑总比没路跑强,跑到哪是哪吧。

    按照计划,三人要先上五环,然后从五环倒京石高速,再倒京珠高速一路南下。宋婉儿家在河北邯郸,王阿贵和陈二狗家在河南,虽然明知家里凶多吉少,但是生要见人、死要见尸,起码得回去看一眼,不然此生心难安。

    气温开始变凉,今年的冬天仍旧会早早到来。如果不一路南下,不用丧尸来咬,三人也活不过这个缺吃少穿、白雪皑皑的冬天。北京城虽然房屋众多、物资丰富,但那曾经的繁华如今却是丧尸的世界,已经和活人没有半点关系。

    路上的丧尸仍然是三三两两的晃荡着,王阿贵锁定油门一马当先,在破损的汽车堆中左突右进,手中的工兵铲不断挥舞着,一颗颗长满青癍的头颅在空中翻滚、四溅着黑血。陈二狗刚开始只敢跟着跑,不敢砍丧尸,但是慢慢的觉得丧尸也不是那么可怕——又不是砍人!他也操起工兵铲学着王阿贵的样子做起摩托骑兵。多年沉淀的军事素养在危机中又重新回到了陈二狗的身上,很快,他也学会了借着摩托车巨大的惯性砍西瓜一般地砍下丧尸的头颅。

    毕竟是在人口不多的五环附近,这里的丧尸远没有市区那么密集。丧尸多不可怕,怕得是黑压压的和蚂蚁窝般的密集,如果面对波涛汹涌的尸海,就是天王老子来了也头疼。

    摩托车七拐八拐地驶上五环路,五环路上到处是撞坏的汽车,但是路面上的丧尸并不多,大多数丧尸都被困在汽车里,甚至还有满满一公交车的丧尸像罐头里的沙丁鱼一样停在路上目送着两辆摩托车绝尘而去。

    “二狗,这里过不去!看来得从这里下高架桥了,从辅路上六环然后再倒京石高速。”摩托车停在车龙的末尾,王阿贵掀起护目镜,皱着眉头看着远处堵得一塌糊涂的路面。此时清晨的薄雾和淡淡的凉爽已经退去,炎热的骄阳又开始烘烤着这座死气沉沉的城市,几声乌鸦的嘶鸣夹杂着车堆里丧尸的狂吼让人感到焦躁不已,看着远处隐隐约约的高速入口,王阿贵有种把这些车全炸碎的冲动。

    “草,就不能排队走啊?TM的挤暖和呢?”陈二狗冲着那些扒在窗户上狂吼的丧尸啐了一口,三十年的和平已经让人们忘记了什么是危险;以心狠手辣、道德败坏为能事的社会风气让人们对秩序嗤之以鼻——想从京石高速出逃的人不少,但是离开了交警的震慑,没人搭理什么秩序,数百辆大车小车你挤我我挤你,谁都想先跑,结果谁都跑不掉。

    “上绿化带,下高架上辅路!”王阿贵恼怒地骂了一句,放下护目镜朝绿化带驶去。陈二狗看着高速入口叹了口气,拧动油门跟上王阿贵。

    顺着一条南北向的主干道向西疾驰,记不清砍下了多少丧尸的头颅,两辆摩托车终于来到了西六环的引桥下,摩托车冲上路边的小土坡,王阿贵举目一望,冷汗就下来了;宋婉儿干脆闭上眼把头紧紧地靠在王阿贵后背上连看都不敢看。

    六环道的引桥下,竟然聚集了高密度的丧尸,数量足有上千。引桥下,挤满了各式车辆,轿车、吉普、公交甚至还有重卡。一辆巨大的公交车侧翻在引桥上,把一个方向的行车道拦腰堵死。而另一方向的行车道也被各种车辆挤得死死的,

    可以想象,当时惊恐的人群都想挤进六环道上逃离丧尸疯狂的攻击。小车想凭着体积小的优势钻上去,大车想凭着体积巨大的车身强行突围上去。所有的车都在挤,谁都在争先恐后地破坏规矩,结果谁也跑不掉,大家一起葬身桥底。路被堵死,不断涌来想逃上六环桥的人群,也成功地扩大了丧尸部队的规模。

    引桥下乌压压的丧尸在四处晃荡着,摩托车的轰鸣声显然已经引起了它们的注意,丧尸大军开始向王阿贵他们所在的高地包围过来。

    “MD,二狗!掉头,往回跑!”王阿贵果断撤退,这里上不去就往东走,去下一个引桥。两辆摩托车轰鸣着拐过引桥以北一公里的十字路口,向东驶去。然而天不遂人愿,在下一个引桥下,也是同样的情况,而且这里的丧尸比那里还要密集,看着丧尸部队兴奋地自己挪来,王阿贵有一种破罐破摔死了算了的感觉——TM的北京怎么这么多人?

    “回去,回刚才那个引桥。”王阿贵再次掉头,这附近都是平房区,尸乱爆发时这里的居民也想爬上高高的六环道,结果却加入了丧尸大军。大城市人口密集的弊端此时显露无疑。这里尚且如此,那三环内岂不成了丧尸窝了?

    “阿贵,怎么办?咱们让包饺子了!”陈二狗大声地喊道。两人从东边跑来,后面跟着大批丧尸,震天的吼声把附近能听到的丧尸全部吸引了过来。听到呼朋唤友的声音,前面引桥下的丧尸更是兴奋地伸出斑驳的双臂载兴而来。两辆摩托车的声音之大、尤其是陈二狗那辆国产的铃木骏驰GT15,发动机的轰鸣声更是刺耳,这等于是向丧尸们宣布“早餐来了!”

    “我C,难不成今天交代在这儿了?”王阿贵掀起护目镜四处望着,逐渐升高的气温让他变得有点焦躁。

    满身鲜血、肢体残破的丧尸大军带着浓重的血腥味和滚滚煞气离他们越来越近,先头部队已经距离他们只有00多米了!王阿贵已经能闻见丧尸嘴中散发的恶臭。突然,

    王阿贵眼前一亮,一个搏命的想法出现在脑海中:“二狗,上人行道,进}平房区,把丧尸引开。咱们从胡同出来上刚才停的那个小坡,从哪里跃到那辆宝马车上,再从那预制板顶上跳上那辆公交,距离不高,但是需要胆量。赌一把,敢不敢?”

    陈二狗顺着王阿贵的手指定睛一看:原来在六环引桥的辅路上停着一辆加长重卡,卡车上载着0多米长的工业预制板,后面一辆宝马撞在车尾;预制板后尾正好搭在宝马车头上,而前面则越过车头,朝向引桥的路面。这应该是给哪个工地拉材料的车辆,预制板够结实,如果胆子够大、车速适当的话,冲上预制板然后落到那辆侧翻的公交车上,再开下去,正好落在引桥的路面上,只要上了引桥,三人就能逃出生天。(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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