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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张图中第二条信息,在这里。”马有纣指了指图片上草丛中的一个黑点,“这张照片是第一次在青芒山煤矿调查时拍摄的,这个黑点像是酸烧蚀草叶留下的痕迹......”
“打住,确定不是拍摄设备故障?”李蔷和王显智齐声驳道,“果然是新兵蛋子,连摄像设备损坏都不懂。这种颜色的小黑点多半是镜头损坏导致的。”
“由于像素问题,我确实没法在这里证实这图上的黑点不是镜头损坏。除非去井山把这台相机拿回来。”马有纣苦笑了一下,“但是我认为,这个黑点是草叶被硫酸烧蚀所致。”
“少瞎猜,多查证!”王显智喝道,“趁现在青芒山还没复工!”
“我们可以先抛弃这个证据。”李蔷大胆地做出了决定,“我们先审阅一下忽裹割喉魔案的卷宗。”
黎泯,男,39岁,种羊商人。1995年从国外花约10万鸡币进口两只美利奴种母羊运至忽裹以20万鸡币的高价向一牧民售出。此后其好友孟海、袁寒、洪虎三人认为这是个不错的投资项目,遂投资三十万让其将种羊生意做大。
谁知天有不测风云,第二批的二十只种羊在哈特市租来的临时羊圈暂养期间爆发了羊瘟,死得是一只不剩。
自此以后,三个朋友就跟黎泯反目为仇。认为是黎泯失职导致了羊瘟爆发,遂要求黎泯赔偿其经济损失;而黎泯本人则认为:羊瘟是不可抗力因素,我没有必要赔偿你们损失。毕竟投资是有风险的。
但是后边这几个朋友就三天两头电话催债,严重时甚至动用堵家门送花圈泼大粪等极端手段讨债。黎泯无奈之下,把自己除了那部大哥大之外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卖了(那把刀据黎泯口述是防身的卖不得),但仍然有二十来万欠款无法还清。
即使这样,这三个早已成了仇敌的“朋友”还是三天两头催债,甚至要求黎泯卖身卖血还债。黎泯一气之下刀杀了三个债主,然后抱着‘反正都要被枪毙,多杀一个是一个’的心理杀了猎户。
“荒唐,真是无比荒唐!”李蔷和马有纣暴怒道,“身为警察,怎能相信这种完全是信口胡编的作案动机?”
“警察其实不荒唐,黎泯也不荒唐。荒唐的是那个‘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活动’的时代。”王显智哽咽了一下,“那年头,哪个刑警敢说自己从没办过冤假错案!”
“如果我们假设猎户不是黎泯杀的,那谁能模仿黎泯的手法并有作案动机和时间。”李蔷迅速输出了这句话,“毕竟时间间隔太久了,不可能对当年的有关人员进行逐个排查。还是先想想谁嫌疑最大。”
“这个猎户跟黎泯实在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人。”王显智疑惑道,“他们之间没有任何瓜葛,黎泯的三个债主也不认识这个猎户。”
“我认识张三,而且跟张三关系很好;我跟李四有仇,但张三不认识李四。然后张三杀了他的仇家被我知道了,于是我模仿张三的手法杀了李四。”李蔷像是在念绕口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