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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次见到他,是在七年之后,一家拥挤的超市,到处挤满了周末采购的人潮。

    赵默笙独自推着购物车,艰难地在人群中走走停停。刚刚从国外回来的她,还不太适应这样的拥挤,然而这样热闹而亲切的场面,却使她不自觉地带着微笑,几乎是用感激的心情聆听这嘈杂的乡音。她不知道别人刚刚回国是不是也和她一样,心里的激动和喜悦几乎无法抑制。

    七年!久违了啊!

    但是,怎么刚回国就遇见了他呢?不,确切地说,应该是他们。

    默笙默默地看着站在蔬菜架前的那一双俪影,再一次领略了命运的奇妙。七年之前,也正是他们,使她最终做出了出国的决定。

    现在他们一起来买东西呢,那么最终还是在一起了吧!还好她走得快啊,不然恐怕只会伤得更深。

    何以琛,何以玫,她真傻,怎么会以为有相似的名字就是兄妹呢?

    “我们根本不是兄妹,以前我们两家是很要好的邻居,大家都姓何,所以大人就取了相似的名字。后来以琛的爸爸妈妈出了意外,我们家就收养了以琛。”

    “你觉得你比得过我和以琛二十年青梅竹马的感情吗?”

    “我今天是想告诉你,我爱以琛,我不想偷偷摸摸地爱他,我要和你光明正大地竞争。”

    十九岁的那年,默笙生日的前一天,她一向文静内向的好朋友何以玫,突然勇气十足地对她这样宣言。一向温柔不与人争的以玫会这样说,一定是爱到了极点。

    可是她拿什么跟她竞争呢?就在以玫宣战的当天,她就败了,然后逃去了美国七年。

    何以琛——突然想到那日他冰冷的眉眼,绝情的言语,默笙的心有一丝抽痛,浅浅的,几乎难以察觉,却是存在的。

    他们向她的方向走来,默笙抓住推车的手指关节开始泛白,几乎立刻想要掉头。但超市实在是太挤了,推着购物车的她根本无法转身。而在下一刻她也想开了,为什么要逃避?她应该平静地对他们说:“嗨,好久不见。”然后潇洒地走开,留给他们一个美丽的背影。

    更何况,他们也许根本认不出她来了。她变了好多,以前那头飘逸的长发已经变成了齐耳利落的短发,以前白皙的皮肤已经让加州的阳光晒黑。穿着宽大的t-shirt,牛仔,球鞋的她,和以前的差距太大。

    他们慢慢地,一步一步地走近,然后……擦肩而过。

    不是不心痛的。

    若有似无的语声传来。

    “要不要买点牛奶?”以玫轻柔的声音。

    “……”

    回答却听不真切了。好怀念,以琛低沉如大提琴的声音,这些年在异国他乡,仍然时时处处在她耳边吟诵。

    失落,但也松了一口气,默笙抬起一直低垂的头,迈开步子。

    “砰”的一声,购物车撞上了地上堆成一坐小山似的减价肥皂。罪魁祸首赵默笙傻傻地看着几百块肥皂坍塌下来,场面颇为壮观。

    呃,她可不可以当作不是她干的。

    “天那!这已经是今天第三次了。”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超市理货员发出痛苦的**。

    所以,这也不应该怪她吧,哪有人把货物堆在路中间的。默笙悄悄地吐吐舌头,努力地摆出一副愧疚的表情。

    这里的动静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包括何以玫。她只是不经意地看向那个特别嘈杂的地方,然后呆住——是她,居然是她,以玫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回来了?

    “以玫?”何以琛不解她的反应,出声询问,眼光顺着她看去。

    高大挺拔的身躯瞬间僵硬。

    赵默笙!

    那一脸无辜垂着头的小女子可不正是赵默笙!脸上是百分百的歉然,眼睛里却闪着无庸置疑的顽皮笑意。远远的,其实看不大真切她的表情,但以琛就是知道。他一直知道的,她是这样,习惯搅乱一池春水后不负责任地离开,任性自私又可恶。

    整整七年……她还晓得回来吗?

    何以琛垂眸。“以玫,我们走吧!”

    何以玫惊讶地看着一脸平静的以琛。“你不想去打个招呼吗?也许……”

    “她早已不是我生活中的人了。”波澜不兴的语调,仿佛真的没有什么。

    以玫细细地打量他的神情,却找不出蛛丝马迹,最后只得低叹一声。“走吧!”

    最后一眼看向赵默笙,却发现她也正好偏过头来看到她,视线在空中相撞,默笙好像愣了一下,然后脸上浮现了浅浅的笑容,朝她点头致意。

    以玫慌忙回头叫:“以琛……”

    “嗯?”

    “她……”以玫愕然打住,再回首川流的人群中已经没有了她的的身影。

    “怎么了?”

    “没,没什么。”以玫低头。只是,她明明就看见他们了,为什么这么轻易地就走了?而以琛,也明明看见了她……

    没想到有朝一日回到这里。

    主编面试的时候问她:“赵小姐,你为什么选择在a城工作?”

    默笙突然不知道怎么回答。为什么呢?因为曾在这里念过一年多的大学?因为曾在这里认识他?因为曾在这里经受过很多很多?

    她开始也不知道,回国前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这里,直到那天见到他才明白,她是想见他,虽然他已经不属于她,但是,她就是想看看他。

    只看看而已。

    “可能是因为不能回家吧。”默笙说,主编奇怪地打量了她良久,留下了她,成了某女性杂志的摄影记者。

    然而主编过分地看重她在国外杂志工作的经历使她不安。

    “那只是一个小杂志社。”默笙这样对主编说。

    “哎!阿笙。”四十多岁的女主编亲热地叫着她的名字。“你是在夸奖我的博识吗?我居然连美国一个不起眼的小杂志社都一清二楚。”

    默笙笑了起来,不安也一扫而空。

    主编正色地说:“阿笙,我知道一个中国人在美国当一个摄影师多么的难,你必须比大多数白人优秀。他们总以为我们中国人是没有艺术细胞的。”

    就这样安定下来,她仍然去那家超市购物,却再也没有遇见过他们。直到有一次,超市的保安叫住了她。

    “小姐,请你到保安室来一趟。”

    默笙一愣,直觉没有好事,报纸上有太多的关于超市保安强行搜身甚至打人的报道。

    默笙谨慎地盯着他,保安无奈地说:“小姐,我对你没有恶意,只是想问你一个月前有没有丢了东西。”

    一个月前她刚回国,难道她丢了什么自己也不知道?好奇的随他走进保安室,保安递给她一个黑色的皮夹。

    默笙不用看里面就知道不是自己的,笑着摇摇头说:“你弄错了,这不是我的。”

    保安出乎意料地固执。“你打开来看看。”

    她接过打开,然后看到了自己的照片。

    保安得意地说:“小姐,这是你的照片吧,虽然和现在差别很大,可我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

    差别是很大的,因为那是刚上大学时拍的入学照。她还是长长的头发扎成马尾,傻乎乎地笑着。

    怎么会出现在一个陌生的皮夹里?

    默笙把皮夹还给保安。“这的确不是我的。”

    保安傻傻的。“照片上的人不是你吗?”

    “是我,可是皮夹不是我的。”

    “可一定是认识你的人的,小姐,说不定这个皮夹的主人暗恋你……”

    哎,谁说中国人没有联想力的?

    “可是……”

    “你拿去吧拿去吧,一直没人来认领,放在这里我们也很难处理,交上去也是充公,还不如给你,你和皮夹的主人肯定有点关联。啊!说不定我还促成了一段美好的姻缘呢……”保安沉浸在电视连续剧似的想像里。

    一个月前,大约也是她碰到何以琛何以玫的时候,会是他掉的吗?怀着这样可笑的猜测,默笙把皮夹拿回了家。

    晚上洗完澡在床上仔细地研究它,简单的式样,名贵的牌子,现金不多,完全不能确定失主的身份。

    而那张照片,默笙小心地取出来,上面还有钢印的痕迹,应该是从什么证件上撕下来的。无意地翻过来,她突然怔住,背后有字!那潇洒凌厉得仿佛要破纸而出的字迹她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那是以琛的笔迹,用黑色钢笔写着——

    my sunshine!

    复杂城市里的生活一样可以过得很单纯,工作,吃和睡,如此而已。一段忙乱的适应期后,接下来就是麻木的重复。

    “阿笙啊,我到处找你。”

    默笙刚踏入杂志社,就听到老远的有人在喊。

    “老白,有什么事情?”

    老白其实很年轻,是杂志社的另一个摄影师,姓李,因为老说白字所以大家戏称他老白。他哄明星很有一套,所以杂志封面人物的拍摄都由他负责。

    “我老婆要生了,明天帮萧大模特拍照的事能不能麻烦你?”

    萧筱?默笙有点为难。“我是没什么问题,但听说萧筱的脾气很怪,不是熟人根本不配合。”

    老白也想到了这一点,想了想说:“这样吧,你先去试试,如果实在不行再叫我。”

    第二天,当默笙见到冷艳动人的萧筱时,她完全呆住了。她对国内的明星不熟,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萧筱的照片,不知道她竟然……竟然跟她大学时代的好友长得那么像。

    可她的好友是那样一个纯朴而笨拙的农村姑娘,眼前的人却跷着修长的玉腿,抽烟的动作熟练而妩媚……

    默笙不敢认,也许只是相像的人罢了。

    可萧大模特眯着眼瞅了她一眼,踏着优雅的步伐走来,停在她面前。

    “怎么,不认识我了?”

    “……少梅?”

    “呵!”她讽刺地轻笑一声。“可不就是我。”

    “阿笙,你跟萧筱认识?真是太好了。”一起来的同事兴奋地说。

    “大一的时候她是我的上铺。”

    “大学里的上下铺可是最要好的。”萧筱的经纪人也凑上来说。

    “不是要拍照吗?快拍吧!”萧筱不耐烦了。

    她真的变了好多!默笙一边拍照一边想,镜头下的人不再是那个笨拙得可爱的少梅,那么她是谁呢?

    也许谁都不是。一个好的摄影师能够摄取镜头下人的灵魂,而默笙捕捉不到萧筱的灵魂,也许是她功力不足,更也许是镜头下的人根本没有。

    萧筱很空洞!一种让人无力绝望的空洞,也许正是这种空洞才使她红得发紫。

    拍完一组,萧筱挥挥手。“今天就到这吧。”

    “可是萧筱,下面还有……”她的经纪人急切地说。

    “就到这儿。”萧筱毫无余地地说,转头对着默笙,“我们去喝杯咖啡。”

    “久别重逢应该喝酒,可惜最近我的胃出了问题,只好喝咖啡了。”

    “呃,喝咖啡很好,或者你应该喝点牛奶。”默笙不知道说什么话才好,有太多太多的事想问,却不知道从何问起。

    “身体比较重要,节食也要有尺度。”默笙找些不着边际的话说。

    “我从来不节食。”萧筱似笑非笑。“我酗酒。”

    “少梅!”默笙惊愕于她一副自我厌恶的神色,激动地握住她的手,她怎么变成这样的呢?

    萧筱反射地甩开她的手,默笙一愣,气氛尴尬而沉默。

    “你变了很多。”半晌默笙涩涩地说。

    “是的,还记得大一的时候我暗恋过一个人吗?”萧筱冷漠地叙述自己的故事。“有一天我告诉他我喜欢他,他接受了,但他不爱我,然后少梅死了,我现在是萧筱。”

    三言两语,蚀骨穿心。默笙一阵心痛,什么都问不出口了。

    过了一会,萧筱冷讽地说:“你倒没怎么变,还是一副虚情假意的样子。怎么舍得从金光闪闪的美国回来的?”

    这话多少伤了默笙,但想一想毕竟是她理亏在先。当年一声不吭就走了,七年杳无音讯,是她对不起她们的友情。“那时候,我是走得太匆忙了……”

    “你不用跟我说这些。”萧筱打断她。“这些话你应该向何以琛说。”

    何以琛?怎么会扯到他?默笙想起那日他和以玫俪影双双,“我想他并不在意……”

    “不在意?你以为每个人都和你一样无情无义没心没肺?”萧筱的声音激动起来,“你刚失踪的那几天,他找你找得快要发疯,后来干脆整天在宿舍楼下等,可是他等来了什么?”萧筱目光冷冷地指责她。“来了几个人把你的东西都拿走了,然后告诉他告诉我们,你已经去了美国,可能永远不会回来。”

    “默笙,你真狠。”萧筱顿了顿说,“我永远忘不掉他当时的样子,仿佛一下子被掏空了,绝望到了极点,叫人都不忍心看,他是那样高傲的人,居然会露出那样的表情……”

    默笙听得浑浑噩噩,这些事情真的发生过吗?

    “也许他是内疚……”

    “赵默笙,抛弃他去美国的是你,该内疚的也是你。”

    “少梅,你不明白……”

    “我有眼睛会看。”

    默笙停住不说了,所有的人都以为是她抛弃了他吗?明明不是啊!

    明明是他说那样的话……他说他不想再见到她,他说他宁愿从来都不认识她,他叫她滚得越远越好……

    明明是他!

    告别萧筱,默笙走在初夏的街道上,脑中仍回响着萧筱的话。

    “他后来一直一个人……何以玫?她不是他妹妹吗?”

    他们竟然没有在一起,那她当年离开又是为了什么?

    他又是为什么要说那样的话?

    摊开手掌,掌心里稳稳躺着的纸片上写着“袁向何律师事务所”的地址。

    萧筱说:“也许你需要。”

    她不是特意来的,她只是路过。可她毕竟已经站在“袁向何律师事务所”里了。

    接待她的小姐抱歉地微笑:“何律师不在所里,请问你有预约吗?”

    默笙说不清自己是失落多些还是轻松多些。“没有。”

    “那你有什么事情吗?我可以帮你转告,或者……”小姐看向时钟,“你在这里等一下,何律师也快回来了。”

    “哦,不用了,我下次再来。”默笙走出两步又回头。“这是何律师的钱包,请你帮我转交给他,谢谢。”

    这就是结果吧。

    向来缘浅,奈何情深。

    “阿笙,你在国外工作和国内工作感觉有什么不同?”快下班了,杂志社的人也无心工作,闲聊时突然问起。

    “呃。”默笙四处张望一下,见头头不在,“薪水高很多。”

    希罕!吃不到葡萄的同事们立刻鼻孔出气表示不屑。

    “你在那边有没有受到歧视?”

    “多少吧。”

    “其实这也没什么好在意的,香港人还不是看不起大陆人!”大宝从香港回来后感受颇深。

    “当自己真的遇到就不会这么想得开了。有次我老板就当着所有同事的面说中国没有真正的艺术家。我一听气极了,从来没有那么真切地感觉到自己是中国人,当场就指着洋老头的鼻子说,你懂什么中国艺术,我们中国人玩艺术的时候你们美国人还不知道在哪里混呢。”

    “真猛!有气节!”同事们纷纷拍手,赞口不绝,然后一齐问她:“后来你是被什么借口炒掉的?”

    “……”默笙哭笑不得,“老美虽然自大,度量倒还是和身材成正比的。后来有一天老板居然拿着不知道哪弄来的文房四宝来找我要我写几个中国字,说他要挂在客厅。”

    “哇,真的假的?”

    “阿笙,你的字能看吗?”

    “哈,我露了一手郑板桥的绝活,先把墨汁统统倒在宣纸上,再装模作样勾勾弄弄了半天,把那些美国人唬得一楞楞的叹为观止。不过说实话那几个字要不是我自己写的我绝对看不出是什么。”

    “你写了什么?”

    “尔乃蛮夷!”

    噗嗤!有个同事喷茶。

    一片哈哈声中,远远的有人叫:“阿笙,有人找你。”

    默笙转头,被誉为花仙子——花痴仙子的小红八婆兮兮地跑来。“在会客室里,好英俊好冷漠好有味道的男人哦。而且一看就是那种事业有成的都市精英青年才俊哎,阿笙,你刚刚回国就泡上了这种好货色,真人不露相哦。”

    花仙子的话能信猪都能在天上飞了,一般而言她的话要除以二,有时候还可以乘上负数。

    不过默笙十分好奇,她才回国不认识什么人,谁会来找她?

    绝没想到是他!

    会客室里背对她立在落地窗前的英挺男子,竟然是何以琛。听到开门声,他回头,清冷的眸光射向她,淡淡的表情没有一点起伏。

    花仙子总算没有夸张,他的确英俊不凡,气宇轩昂,剪裁合体的西装衬托出高大挺拔的身材,和以前一样的自信沉着,但又多了几分凌人的气势。

    她完完全全地说不出话来。

    而他神色镇定从容不迫地点头致意。“赵小姐。”

    赵小姐?

    默笙真的想笑,然而难度太高。“何……先生。”

    远远地比了比椅子,默笙说:“请坐。”

    她拿出茶叶,低头掩饰自己的神色,她无法像他那样无动于衷,只能藏起自己的激动。“你要喝点什么?”

    “谢谢,不用。”他的目光冷峻。“我说几句话就走。”

    “哦,你来找我……你怎么知道我在这?”

    他停顿五秒才开口。“萧筱。我是她的律师。”

    “有什么事吗?”

    他口气透着寒意。“赵小姐三天前到鄙事务所时曾说会再度光临,却迟迟不见你来,我只好亲自过来拜访。”

    默笙愕然,抬头迎上他灼灼的眸子。“你怎么知道……”她并没有留下名字,他怎么知道还皮夹的人是她?

    “赵小姐,我恰好有正常人的推理能力。”他嘲讽地说。

    也许当律师的都有这种“正常人的推理能力”,默笙盯着墙壁。“我是去还皮夹,你既然已经拿到就不用再跑一趟了。”

    何以琛眸光一闪。“除了还皮夹,你没有别的事?”

    她还可以有什么事吗?默笙怔怔。“没有了。”

    “很好。”他眼中仿佛掠过一丝失望,移步到她面前。“可是我有事。”

    他拿出那个黑色的皮夹放在她眼前。“这里面原来有一张照片,赵小姐知道下落吗?”

    当然知道,默笙低头。“有吗?我没有注意。”

    “哦?皮夹里除了钱什么都没有,赵小姐如何知道皮夹是我的?”

    默笙哑口无言。差点忘了他是律师,善于找出对方言辞上的一切漏洞,想骗他先得掂掂自己的斤两。

    他欠身。“赵小姐可否把照片还给我?”

    默笙突然觉得莫名其妙。他是什么意思?一边摆出一副“你是陌生人”的模样,一边却又讨要她的照片。

    “照片上的人是我,为什么要给你?”

    “赵小姐,我劝你不要和一个律师讨论物品的所有权问题。”以琛冷冷地说。

    默笙气馁,这样的以琛她不熟悉而且无法应付。“照片不在这里。”

    “明天给我。”

    “明天我有……”

    “赵小姐!”何以琛打断她,“我想我们都不想和对方有太多的纠缠,何不早死早超生。”

    早死早超生?默笙默然半晌,“你要那张照片干什么?”

    “谁知道呢。”以琛目光沉沉,“也许我想把它放在我身边,时时提醒我那段愚蠢的过去。”

    愚蠢……是啊,多愚蠢!她居然会有所期待。

    何以琛径自做出决定。“我明天会来取,你若没空,可以请别人转交。再见,赵小姐。”

    他举步离开,手刚刚握上门把,听到身后的默笙低声说:“等等……明天,我会送过去。”

    “好。”以琛面无表情地回头。“谢谢你的合作,明天见。”

    默笙怔怔的目送他高挺的背影离去。不是没想过有朝一日他们重逢会是什么样子,但怎么也没想到,他们居然连说一句“好久不见”的情分都没有了。

    愚蠢的过去吗?

    默笙站在卧室里的镜子前,审视镜子里面与她对视的女人。

    如果一头短发变长扎成马尾,如果晒黑的皮肤变白皙一些,如果还能毫无顾忌地笑得灿灿烂烂……最重要的是,如果眼睛里减掉这七年多出来的沉郁,添满张扬的天真——那么,她就变成了初上大学刚认识何以琛的赵默笙。

    “何以琛何以琛……”

    “何以琛何以琛……”

    以琛是怎么被她缠上的她也不太清楚,以琛更是莫名其妙,反正那时候她就追着他跑。直到有一次他受不了了,板着脸问:“赵默笙,你为什么老是跟着我?”

    换成现在的她大概会羞愧得无地自容吧!然而那时侯的她是那么的不知羞,睁大眼睛问:“以琛,是你笨还是我笨,哎,你那么聪明,一定是我笨了,我怎么这么失败,追了半天人家都不知道我在干什么!”

    犹记得以琛目瞪口呆,半天说不出话来。后来他提到这件事,曾好笑又好气地说,他本来是想用质问的口气让她感到羞愧的,谁料到这世上居然有脸皮这么厚的小女子,反将了他一军。

    所以当时法律系的高才生迟迟反应过来后,居然只能结结巴巴地说:“我不准备在大学里找女朋友。”

    她那时侯单纯的连借口都听不出,一鼓作气地问:“那我现在先排队,等你大学毕业了,可不可以有优先录取权?”

    面对毫不讲章法的对手,口若悬河的最佳辩手顿失滔滔,抛下一句有课就落荒而逃。

    她当然没有就此气馁,可在她想到更好的办法之前,居然听到学校有人在传:法律系的那个何以琛听说有女朋友了,叫什么赵默笙,名字挺拗口的。

    她一听几乎是飞快地跑到自习教室找到以琛,急忙澄清:“谣言不是我传出去的,你要相信我。”

    以琛从书中抬头,目光清明地说:“我知道。”

    她傻傻地问:“你怎么知道?”

    以琛神色自若地回答:“因为那是我传的。”

    这回终于换她瞠目结舌,耳边是他在冷静地分析。“我考虑过了,如果三年后你注定是我女朋友,我何不提早行使我的权利。”

    呵!那时候啊!

    镜子里的人嘴角微微弯起,然而笑意还没到达眼底,已经收敛。

    茫茫然走到阳台上,看那月朗星稀,明天应该是个好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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