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那是……他的小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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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这玉镯也很罕见,也是我们的镇店之宝,”经理见到了嘴边的鸭子要飞,连忙拿起玉镯,给叶桃夭介绍:“小姐您看,咱们这明明是冰玉的玉镯,可玉镯里面,却有粉色的玉髓,并且玉髓的形状,像桃花瓣一样,对光一照,特别漂亮,您请看……”
经理殷勤的拿着玉镯,对光一照。
果然,冰玉的玉镯,水头极好,几乎流水般透明。
对光照时,里面却有片片粉色的玉髓,形状像极了桃花瓣。
经理将玉镯在指间微微一转,那桃花瓣竟然像是迎风舞动一般,在玉镯中缓缓起舞飞扬,美不胜收。
叶桃夭有点看呆了。
好美啊!
而且是桃花诶!
今天这是怎么了?
手链上是桃子和桃核,手镯里是桃花,真的好巧哦!
楼吟霄心情愉悦,当机立断:“开单子。”
“好的,先生!”一下卖出去两件镇店之宝,最起码三个月的营业额不用愁了,经理笑的见牙不见眼,手都激动的有点抖了,拿过单子,给楼吟霄开单子。
“南哥哥,你看那串红宝石项链好漂亮!”
一个娇滴滴的声音,忽然在叶桃夭身后响起。
声音做作又娇嗲,甜的发腻,最重要的是,叶桃夭很熟悉!
叶桃夭不用回头看就知道,说话的人,是她奶奶的侄孙女,潘美乐。
而潘美乐口中的“南哥哥”,肯定是她最讨厌的那个人……冷靳南。
呵呵!
原来书上总爱说,冤家路窄、冤家路窄。
这是真的。
冤家,真的会路窄!
短短几天内,这是她与冷靳南和潘美乐,第二次在珠宝店偶遇了。
以前冷靳南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可没这闲情逸致陪她逛珠宝店。
再说了,就算那时候他有心情,他也没钱!
狼心狗肺的家伙!
她好容易将他养这么大,他刚有钱有势,就会反咬一口了,真是个禽~兽不如的东西。
她当初到底是怎么瞎了眼,非要救他的呢?
叶桃夭垂眼冷笑,手指无意识的摩挲着腕上的手链。
她没回头,但她身上所有的感官,都在注意着身后冷靳南和潘美乐的一举一动。
叶桃夭和楼吟霄背对着冷靳南和潘美乐。
铂金手链戴在叶桃夭手腕上,桃花玉镯被叶桃夭的身子挡住。
柜台上,只有那串散发着神秘高贵光芒的红宝石项链,暴露在潘美乐的视线之中。
潘美乐远远就被那串红宝石项链,吸引了全部的注意力,并没注意叶桃夭。
而冷靳南一进门,就看到了叶桃夭。
哪怕只是一个背影。
哪怕只是看了一眼。
他就确定,那是叶桃夭。
那是……他的小夭!
看到叶桃夭的同时,楼吟霄的背影,也强势的进入他的视野。
看到叶桃夭和楼吟霄并肩站着,两人的身体紧挨在一起,好似亲密无间,他的心脏像被什么东西狠狠割了一下,痛彻心扉。
他用力攥拳,被潘美乐挽着手臂,一步一步,朝叶桃夭走去。
潘美乐走到柜台前,伸手要拿那串红宝石项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