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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百八十公里的路程,要是放在高速公路上,根本算不上啥事儿,最多用两个来小时,方圆就能驱车赶到。
只是这边明显没有高速公路,而且越往南走,砂石路的路况也越来越糟糕,就算悍马车能耐折腾,可它终究不是无论在任何路况上都如履平地的坦克,深达半米的水洼随处可见,别说是全速前进了,能够保持四五十脉的车速就很不错了。
逐渐的,那些运送矿石、木头的重卡车也看不到一辆了,道路两侧的荒草、树林明显茂密了很多,甚至都长在了路中间。
道路上长草,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很少有人来这儿。
不时的,有兔子等小动物出现,受惊后飞一般的腾挪跳跃着消失。
当车子左前轮砰地一声‘砸’下一个水洼时,方圆竟然发现有一头毛色灰白的狼,从路边草丛中出现,眼神森冷且又贪婪的盯着车子,很快就消失了。
道路上长草,有狼出现,前方的路在荒草遮掩下,越来越不明确,幸好路边两侧有早就废弃了电线杆不时出现,指引着方圆向前。
这些电线杆,都是水泥打制而成的,是最简单、最粗燥的哪一种,灰白色的颜色在满目葱郁中看上去特别显眼,有的已经断裂了,从半腰处垂了下来,露出的拇指般的钢筋,弯曲的地方锈成了八号铁丝粗细。
看样子,指不定啥时候来阵风,就能把钢筋‘吹断’了。
方圆没有再下车,去搜寻昆仑的踪迹。
实在没那个必要了,向南方圆三百公里内,就这一条路,就算昆仑习惯了不走寻常路,她也无法从道路两侧的密林中穿行。
道路两侧的树林,绝对称得上是密林,不但有各种种类的树木紧紧相连,而且还有许多说不出的藤条依附在树上,编织成了粗陋的蜘蛛网样,任谁从里面走,也得挥刀斩断它们才行。
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昆仑犯傻也不会走树林的--哪怕道路也已经变成了树林。
谁能想象道路上长满小树的样子?
荒草从路面上长出来这倒是很正常,可擀面杖粗细的小树,拱破路面长出来,这景色--让方圆想到了华夏的箭扣长城。
万里长城的箭扣长城,长约二十多公里,蜿蜒在崇山峻岭之间,上百年罕有人至,生命力极强的植物,从砖缝里钻出来,嚣张的成长着,就像一个个逃出地狱的恶灵,昂首朝天呲牙狞笑着。
这条路的路面坚硬度,当然比不上大青砖垒成的长城,道路上没有太粗的树长出来,还是因为这些树木没有擅于‘克艰’的松柏枣槐之类的硬木料,道路两侧荒野土质松软,唯有那些被‘排挤’的没有落脚之处的树,才会选择从道路上生根发芽,增长速度缓慢也就很正常了。
也幸亏路面够坚硬,阻碍了树木的疯狂成长,这才能让方圆挂低档、加足油门好像推土机那样轰隆隆的开过去,让那些小树哀嚎着被碾轧在地上。
“嗷!”
有凄厉的野狼叫声,从车子左后侧不远的地方传来。
马上,方圆又听到前面不远处,也有野狼在回应:“嗷!”
随着野狼的嚎叫声响起,方圆就觉得周围气温骤然下降了至少十度以上,就连天边的太阳都变成了红彤彤的颜色。
原来已经是傍晚时分了,方圆在不知不觉间,已经驱车行驶了一个下午。
野狼此起彼伏的叫声,提醒了方圆:小子,你已经被狼群盯上了,赶紧自己洗白白了等着大爷们来美餐一顿吧!
看着不断随着车子碾轧而过时倾倒的小树,听着野狼的嚎叫声,方圆忽然又想起他以前看过的一段地理知识。
话说当年半岛战争结束之后,北朝、南韩以妇女线(三八线)为国境,各自后退二十公里,作为缓冲地段来防御随时爆发的冲突。
当时那地方还是有很多小村庄的,毕竟半岛上人口也很密集,宽约四十公里的缓冲区域内,至少得有上百个村庄。
不过随着那段区域被划为双方的缓冲区,只用了六十年就变成了森林,据说已经有早就灭迹了的东北虎出现了。
由此看来,地球的自我修复能力还是相当强悍的,只要人类别再为了自己的利益、生存而可劲儿糟蹋环境,地球就能还动物们一个蓝天绿水的天堂。
根据吸血蝙蝠保存的那份高级绝密报告,卡门惨案已经发生了八十多年,距离二战结束也已经七十年,那么这地方在人类因为某种原因不得不撤出去后,植物界率先苏醒,用最快的速度恢复被人类破坏的环境。
看那些被碾轧过的小树,方圆相信晚来五年的话,道路就会彻底的消失在森林中,哪怕导航仪能精准标出道路(这条道路从来没改变过),也别想驱车跑这儿来了。
一只体型犹如小牛犊般的野狼,从车子后方十数米的地方出现,鲜红的舌头伸出老长,就像有血在滴那样。
从这只狼的毛发来看,方圆能看出它的生活相当不错,水滑油光的,不缺吃喝。
特么的,动物学家不是早就说过,野狼是一种相当理智的动物吗?
它们在不缺食物时,很少主动攻击猎物,尤其是人类。
让猎物吃的更胖更大时些,再适度捕杀,才是狼群的天性,它们可比贪婪成性的人类强多了(我们在荒郊野外无意中发现一个水塘,里面有大批鱼儿后,不是只拿走足够自己吃的,而是得一网打尽),怎么现在就开始打方圆的主意了呢?
方圆倒是很想停车问问那只狼(用刀子),不过在看到不断增加的野狼,都只是默默跟在车后没有做出任何布局的意思后,才明白是怎么回事。
三只以上的狼,就能相互配合、分工明确的捕杀猎物,这是它们的天性,也被人类誉为动物界内除了人类之外,最懂得配合作战的天生军事家。
据说,当年蒙古铁骑之所以能横扫欧亚大方,其军事战术就是从狼群捕猎中演化出来的(当然了,相传那本在中原广为流传的《三国志》,也帮了蒙古人老大的忙了,尤其是‘围魏救赵’这一招,更是被他们运用的炉火纯青)。
这些野狼出现在方圆车后,不是要捕杀他,而是因为方圆‘入侵’了人家的领土,迫使它们迅速昭告领土子民,枕戈待旦准备驱赶入侵者。
只要方圆不打算在这儿定居,它们只会礼送他‘出境’,不会发生任何冲突的。
方圆万里迢迢赶来这儿,可不是为了定居,跟这些地头蛇作战的,他只想用最快的速度赶到卡门,找到那个傻女子,跟她说‘我错了,我可能有点混蛋’,在取得她原谅后,再纵穿外蒙回华夏内地而已。
幸好今天中午时,方圆刚给车子加了汽油(车子后面,还有数桶汽油的,那是预备着去大沙漠中的,轻易不能乱动),不用下车加油,被狼群误会,只需加大油门往前闯就是了。
慢慢地,血红色的太阳完全藏在了云霞中。
天边的红色渐渐褪去后,就代表着黑夜来临了。
方圆打开了车灯。
车顶上横着的那排强光探照灯,雪白的光柱扫出去后,能让方圆看到很多一闪即逝的光点,有蓝色的,红色的,也有绿油油的。
方圆知道,这些光点是小动物的眼睛。
从光点的密度来看,方圆倒是很替车后那十数只野狼而感到欣慰:它们,才是不缺吃喝的幸运儿。
当狼群数量增扩大到十只以上后,就连老虎、熊瞎子都不敢轻易招惹它们的。
既然这样,方圆也没必要再忌惮这些地头蛇了,再说就算没有车子的保护,狼群也没本事把他怎么样的。
不过为了避免没必要的冲突,他还是把车窗都升了起来,用尽可能快的速度,沿着水泥电线杆的指引,向前驶去。
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已经算得上是原始森林的卡门地区,夜色要比都市中黑好多倍,真正的伸手不见五指,显得车灯越发的亮。
当然了,就算没有车灯来照明,方圆同样能看清前方的道路。
“您已经抵达目的地,您已经抵达目的地,您已经--”
本着重要事情说三遍的国际原则,配置先进的车载导航仪,接连三次提醒方圆已经来到了卡门小镇。
说起当今流行的‘重要事情说三遍’,那么就提一嘴德国著名的哲学家德里希·威廉·尼采,尼大爷,因为这句话就是他最先说出来的,相信很少有人知道。
他更没想到死后那么多年了,他说过的某句话才红起来。
这就是卡门?
方圆抬起了踩着油门的脚,抬手打开天窗,站起来伸出半截身子,满脸疑惑的向四周看去。
卡门小镇沉寂七八十年后,会杂草横生,到处长满了树木,这一点方圆早就想到,并亲身经历过了。
只是根据人类已经适应现代都市的固定思想模式,只要是被称为小镇的地方,就算是七八十年没人居住,可也得有城镇的影子吧?
话说处于塔克拉玛干沙漠中、破落了一千多年的楼兰古国,在被人们发现后,不也是看到了城市的废墟?
那还是在风沙过后一片金黄的大沙漠上呢,这边环境可比那边强多了,就算被轰炸过,也不可能连废墟的影子都看不到的。
就在方圆怀疑‘重要事情说三遍’的导航仪,可能是受环境影响造成短路而说胡话时,猛地发现了不该发现的东西:前方数十米外,竟然忽然多了一堵墙。
这是一堵高达七八米的土墙,上面长满了杂草树木。
方圆之所以能肯定这是一堵墙,那是因为没有那座忽然出现在道路前方的山,会是直上直下的,高度一般,就像一条蜿蜒的长蛇,就这样很突兀的横在了前面。
没有任何的征兆。
背后,也是死一般的安静,那些野狼更是不知啥时候已经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