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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什么天赐的缘分, 随随便便落个水,竟然也能将她冲到这里来!简禾一晃神。
不,现在不是高兴的时候。
玄衣如今还在不在觅隐都难说, 魔族人又不是个个都像他那么好的。比如眼前这两个人――从刚才听到的只言片语判断, 傻子也瞧得出他们居心不良了。
简禾飞快地朝下一瞥,嘴角一抽――她落水时的衣裳已被换下来了, 现在穿着的是一袭质感颇为特别的衣裳, 外套是半透明的纱衣, 领口还开得特别下, 妖里妖气的。幸好身体没感觉出什么奇怪的不适。
衣服都被换了,那么很自然地, 她游历半年以来,藏在身上聊以自保的薄匕首、蒙汗药等物, 也都被收走了。
简禾虽然没有半点修为,但胜在机灵又聪颖, 在外游历了这么长时间,三教九流的功夫学了不少, 还真没有吃过一点亏的。虽说她不认为靠自己一贯的手段就能对付魔族人了,可是连一根簪子、一个耳坠也不给她留下,这也防得太狠了吧?!
简禾捂住了胸口凉飕飕的肌肤, 强自镇定道:“我原来的衣服呢?”
“已经扔掉了。”那魔族的男人用打量货物的眼光扫了简禾两遍,满意道:“反正以后也穿不上了。”
“你这话什么意思?”
“哎哟。”魔族女人掩嘴一笑, 道:“都要去伺候苏因大人了, 以后都是这种衣服了, 提早习惯吧,我们……”
当――
从天而降一个硕大的丧钟,砸碎了简禾的天灵盖。
她怀疑自己听错了,声音瞬间拔高八度:“伺候谁?!”
当着石化了的简禾的面,两个魔族人一唱一和了起来。
“还能有谁,你这个外乡人不认识苏因大人也情有可原。他可是我们觅隐身份最高贵的主上。”
“不错,若非大人他最近换了口味,看腻了本族女人……哼,你这异族人长得还算不错,应该能讨到苏因大人的欢心。”
“我呸!”简禾忍住一脚踹飞这两个人贩子的冲动,心急之下,脱口道:“我在觅隐可是有认识的人的,你们敢对我不客气,让他知道了,当心吃不了兜着走。”
话是这样说了,可实际上,简禾的心里不太有底。
毕竟,在此之前,她一直都将觅隐想象成一座坐落在人迹罕至的世外桃源的小村庄。人数不多,每家每户都认识彼此的那种。
但是,刚才这两个人贩子提到头儿时,用的称谓是“主上”,而不是“村长”、“镇长”之类的词。换言之,觅隐的规模,一定比她以为的要大无数倍。阶级层层递进,既有民宅长街也有宫阙��灯。
人这么多,要是这两个人贩子不认识玄衣,她搬他的名字出来逞威风,也是没用的啊!
听到简禾这么说了,那魔族女人嘻嘻一笑:“谁啊,该不会是你相好吧。”
话都抛出去了,事到如今也不可以收回。简禾把心一横,理直气壮道:“没错!就是我相好,他叫玄衣,厉害得很,你们识相点就快放了我。”
此话一出,两个魔族人一怔,忽然捧着肚子,癫狂大笑起来:“哈哈哈哈哈哈,笑死我啦!”
“哎哟我的天,刚才我还差点信了……你到街上去问问,在这里谁不认识玄衣公子啊。”
“我也认识他啊,只不过他不认识我而已嘛,哈哈哈哈哈哈……”
简禾一呆。
这两个家伙的反应怎么这么大……难道说,玄衣在这里还挺有名的?地位似乎也不低。
殊不知,在两个魔族人看来,她刚才说的那番话的效果,就好比是穷酸小书生声称自己与世家贵女有婚约――不是后者看不看得上前者的问题,而是两个人根本就八竿子都打不上。
故而,对方压根儿没把简禾的话当真,威胁了她一两句,就将门锁上了。
他们前脚一走,简禾后脚就去掰门,无果。在房间里东敲敲西找找,连被子都抖了几次,也没找到任何可以破门开锁的东西。简禾气不打一处来,愤怒地踹了一脚门扉。
岂有此理!欺人太甚!
枉她听见“觅隐”这名字时,还激动了一把――误打误撞来到了玄衣的故乡,说不定可以再见到这个儿时认识的朋友。
可现在,连玄衣的影子都没摸着,她就要被送去上刑了。
狭小的房中倒是有留下透气的窗户,简禾挪至窗边,掀开了帘子,果不其然,是封了细细的木条的。
透过缝隙朝外一看,这里起码有三层楼高,墙壁笔直又没有落脚地,可谓是插翅难飞。从这里眺望出去,山谷之中,遍地是高低错落的楼宇,深红的瓦顶,热闹的长街,辉煌的灯火,壮观且望不见边际……俨然是一座繁盛的大城,与她所想的小荒村,完全是一个天一个地。
这还只是冰山一角。更多的风景,都被高楼挡住了。
以前听玄衣说过,要是没有魔族人的引领,普通人类连觅隐的结界在哪里都摸不到,只会在原地鬼打墙。换言之,她就算从这里跑了,也是出不去人界的。
但是,出不去又怎样,起码不用被押去当个莫名其妙的女奴啊!
要是能和玄衣见一面,就能让他送自己走了。
在这里住了快五天,简禾头顶都快挠秃了,也没找到机会逃跑。估计是认为简禾很值钱吧,那两个魔族人倒没有苛刻她,让看守她的人端上来的,也是熟食。
负责看守她、给她送饭的人,是个和她差不多大的少女。发现无法突围而出后,简禾改变了策略,毕竟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几个回合后,还真让她套出了一点话来。
觅隐这座幻境的大权,如今独揽在了一个叫做苏因的魔族男人手里,据说其私生活十分风流,美艳姬妾一大堆。他的膝下有个不成器的独子,叫做苏渭,算起来与玄衣的年纪差不多大,好色程度比他父亲更甚,荒淫无度,酒色游宴,无一不精。
――当然,侍女肯定没胆子这么说这对父子。这都是简禾听完她的话后,自己总结出来的。
把她关在这里的那两个魔族人是一对夫妇,正是苏渭的两个得力家奴。
再过几日,行宫就里要举办宴席了。听闻苏因的行宫中,最近有个异族女人极其得宠。为了讨好父亲,苏渭投其所好,命令家仆四处搜刮美人,还称最好能找到异族人。这才会有刚开始的那一出。
玄衣的父亲玄烨,生前是苏因的义弟。在玄烨身亡后,苏因对义弟留下的孩子关怀备至,给玄衣待遇几乎与亲儿子平起平坐。
不过,玄衣平时并不住在行宫里,不知道这次宴席会不会出现。
不能把希望全寄托在别人身上,要是不想束手就擒,必须想办法自救。该怎么办才好呢……
简禾苦恼地咬着筷子,视线一点点地挪过了眼前的饭菜,忽然之间,灵光乍现,一拍桌子:“有了!”
当晚,在她的要求下,饭菜中多了一道鲜菇。菜一端上来,就被饿虎扑食的简禾一股脑扫进了肚子里。
从小时候开始,她只要吃了鲜菇,不管是煎炒烹煮还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做法,隔一天后,身上的皮肤都会起大片红斑,足足持续两天时间,不痛不痒,也没发现什么坏处,只就是一点――十分难看。
如果那个苏因真的阅遍美人,见到她这幅尊容,别说有兴趣了,恶心也能恶心死他。
翌日傍晚是宴席开始的时间。
苏渭从头到尾都没出现过,那对家奴夫妇奉他的命令,在午后将简禾送到行宫中,到时自然会有人安排。
和一开始大吵大闹的表现不同,简禾今天像转了性一样,安静得很。反倒让夫妇两人多看了她几眼:“今天你怎么这么安静?”
“我又不蠢。”简禾轻轻地抓着自己的手背,板着脸道:“既然都逃不掉了,与其被你们打晕了带进去,还不如省点力气别反抗来得舒服。”
男人似乎还挺满意她的转变的:“你早这么想不就好了。”
觅隐中的魔族人,迄今还保留着先祖的作息规律。太阳下山以后,才是他们起床活动的时间。
落日最后一缕余晖消失。大街上人流如梭,辉光璀璨,巨大的鸟兽在天上飞跃而过,其浮华半点都不逊色于人间。
苏因所居住的行宫,就位于觅隐的正中心,从外面看,就像是一座守卫森严的巨型堡垒,派头十足。凡是出入的人,都要接受三次盘查。家奴在第一道门就被拦住了。
大概经常有人被“上供”,那领路的魔族人看到简禾,半点都没有不自然的神情,熟练地将她带到了一个房间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