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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宁当然还活着。而且除了失忆了之外,活的还比以前更洒脱。
男人洒脱的意思呢,就是他去哪儿,都有大美女陪着,想做啥就做啥。
在俄罗斯时,卡秋莎让他享受到到了王子般的待遇--结果,时间一久,他就暴露出男人喜新厌旧的嘴脸,做梦都想离开卡秋莎,去过一种新生活了。
看在这家伙遭受太多磨难的份上,老天爷成全了他,这才让卡秋莎终于解开了用爱情编织的锁链,让他好像毛驴那般跑来了纽约。
然后,他就遇到了商大明星,并很‘被迫’的把她上了。
这要是放在以前,做任何事都有底线的陆宁,是不敢想象的。
在没有了道德的约束后,他甚至可能连毛驴都比不上。
要不然,在窗外的朗朗乾坤下,他为什么还不肯放过御卿姐,依旧恶狠狠的折磨她,让她哭都哭不出声音来了,只能有气无力的哼哼着?
哦,原来都是商大明星自找的,非得说要爱过够才行。
“行了,我觉得你该接听欧特的电话了,他现在肯定急死了。”
出了一身大汗的陆先生,稍事休息后伸手,替她拿过了又响起的手机。
“不接。”
闭着眼享受某种滋味的商御卿,懒洋洋的回答。
“那家伙虽然没啥骨气,不过对你还是很不错的。你自己也这样说不是?所以我觉得,看在以往他很照顾你的份上,你最好还是安慰他一下。”
陆宁劝说着,替她按下了接听键,放在了她耳边。
“商,你现在哪儿?我、我可是从昨天下午就找你--你如果再不接电话的话,那我真会报警了。商,你还好吧,那个陆宁有没有欺负你?”
站在一座高楼平台上的欧特(他希望站得高,看得远,能发现商御卿的影子),抬手擦了擦还隐隐作痛的下巴(被陆宁揍的),声音里满是欣喜。
当然,也不缺少愧疚。
如果不是这种愧疚,他昨天下午醒来后,就会去报警了。
“呃--你轻点,啊,用力呢。”
手机内,忽然传来商御卿杂乱的哼哼声,还有巴掌扇在屁股上后,才会响起的那种声音。
很急促。
欧特脸上的狂喜,一下子凝固。
他就算用脚丫子去听,也能听出商御卿现在做什么:百分百,在跟那个陆宁恩爱呢。
她这时候才接电话,就是告诉他:欧特,无论我能不能闯过这次难关,我都已经是陆宁的人了,咱们以后就再也没可能了。
“商,我、我想知道,你还去参加马修邀请你去参加的宴会吗?”
只觉得满嘴苦涩的欧特,傻楞半晌后,才声音沙哑的问道。
“去--啊,怎么不去--啊?”
商御卿在那边哼哼的回答。
“好,那、那我就放心了,咱们晚上见。”
欧特说完,就扣掉了电话,然后猛地把手机,狠狠砸向了天台下。
“他肯定会被你气的把手机砸了。”
陆宁抬手,抓住了商御卿不断拍打他腿子的右手,皱眉说道:“别装了。这要是传出去,会影响我形象的。”
“狗屁的形象,你好像从来都没有过形象好不好?”
商御卿翻身坐了起来,冷笑道:“我知道,你现在特看不起我,觉得我就是那十足不要脸的贱女人。你能乖乖的听话跟我上炕,那是因为我能带你混进酒会上,接触到马修那个死老头子,帮你偷东西。”
“行,随便你怎么说,反正我们之间也没啥感情,就是交易。”
陆宁被她的蛮不讲理,给说的有些生气,抬脚下地快步走进了浴室内。
“交易?呵呵,听上去好特么耳熟的样子。”
商御卿望着被砰的一声关上的房门,呆愣片刻才傻笑了声,喃喃说道:“你错了,这才不是交易,我是真得喜欢你--我这样跟你说话,故意主动犯贱,只想彰显跟楚词的与众不同罢了。”
尽管商御卿凭着一部《光速杀手》,已经跻身国际一线影星行列,可她骨子里还是存着乡下孩子才有的自卑。
这种自卑,让她每当想到宋楚词也喜欢陆宁时,就会心疼的要命。
觉得在某些先天性条件上,她始终比不上宋楚词,没资格跟人家争抢陆宁。
在她看来,就算她在说话时把嗓音腻出水来,也比不上宋楚词那种与生俱来的温柔,所以才决定‘另辟捷径’,想以这种反复无常的举动,来给陆宁留下深刻的印象。
哪怕只能留下讨厌。
但只要能够让陆宁牢牢记住她,她就心满意足了。
爱情,总是能让人变傻。
现在的商御卿,并没有意识到她已经改变了太多。
她已经是个国际大影星了,想跟某个男人玩浪漫时,都不需要用这么另类的方式,只需伸出白生生的小手指头,轻轻一勾,男人就会匍匐在地上,舔她的脚趾头的。
她冲他勾了勾好看的小手指头时,刚洗澡出来的陆宁却撇了撇嘴,屁都不放一个的,坐37606408到旁边沙发上吸烟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