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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话说回来了,举办这次竞赛的主办方,也确实够财大气粗了。先不说之前那个基地说毁就让大家毁了,单说这个酒店,也真的已经是整个纳米亚最顶级的一家了。
光是得到房卡以及提前半个月预付的账单平均一下,每天每个人的花费,就高达3800纳米亚币,大约相当于华夏币1600元。
整整四十个人,也就表示,只是这笔开支,一天就高达152000纳币,十五天算下来,就相当于华夏一百多万。
王朗是个兵,本身也不是富贵命,想想一百多万块,怎么也够自己在老家买套不错的房子了吧。
住的地方安置好以后,也总算有了可以好好休息的地方。
就这样一直过了五天平静的生活,王朗也始终是足不出户,最多就是去健身房锻炼一下身体,其余的时间,要么在房间里上网,要么就是在睡觉。
对于狗眼或者薇拉他们的外出邀请,也都是能推就推,完全没有出去的打算。
直到第七天早上,去健身房锻炼完身体,王朗就按照惯例朝房间里面走去。
只不过,刚进屋,就看到地上不知道被谁从门缝底下塞进了一个信封。
拿起来放到鼻尖位置嗅了嗅,确认并没有任何奇怪的味道以后,这才随手撕开信封抖了抖。
跟着就见一张照片和一张信纸掉了出来。
没有着急去看照片,王朗就随手打开折好的信纸,只见上面写道:“上午十点,请去纳米亚酒店西边商超,在零食区,购买第三排左上角最后面的一盒薯片,龙小姐。”
龙小姐?
看着后面的署名,王朗有些莫名其妙,自己怎么从来不记得认识过一个姓龙的女的?
带着疑惑,王朗捡起照片。
只不过,当看到第一眼的时候,就跟着猛的倒吸了一口凉气。
照片是路边摄像头拍摄到的,是一个带着鸭舌帽,梳着单马尾,上穿军绿背心,下穿一条迷彩作训裤,顺便手里还握着一根球棒的女孩儿,正低头从大街上走过。
看上去,就好像是刚去运动场打完一场棒球赛的普通少女。
即便拍的十分模糊,但是在王朗看来,这个人却真的是熟悉到不能再熟悉了!
因为照片上的这个女孩儿,正是跟自己一起生活了十多年的老姐王月婵!
至于书信上署名的龙小姐,王朗也确实不认识这么个人,以前跟老姐开玩笑弄的暗号里面,绝对没有这个。
不过既然对方将信封准确的投放到自己的房间,那么可以肯定的是,对方也一定知道自己跟王月婵的关系。
想到这里,王朗也不再过多停留,而是直接转身出了房间,没通知狗眼他们,也没有告诉薇拉几人,就那么独自离开酒店。
出门以后,右转,大约五百米的地方是一个大型商超。
进入商超,问清楚零食区的位置,便直接朝楼上走去。
找准第三排左上角放置的薯片,故意挑挑拣拣,最终按照要求选择了左上角最后一排的一盒薯片。
之后,又在商超买了几样小零食,就结账离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