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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回带不带流月走时,李敏是内心里经历过一番挣扎的。说实在话,这是老公送她的爱马,上回差点儿被敌人杀了以后,她是真舍不得让这匹爱马再冒一次险。可朱隶执意让她带上。

    “紫叶,你过来。”听见小丫鬟嚼的舌根,李敏叫道。

    紫叶和春梅一起走了过来。

    “流月现在是谁照顾的?”

    “王德胜。但是孟旗主听说以后,今早上也去看了。”紫叶回答说。

    那是主子的爱马,生死非同小可,孟浩明对此非常清楚,肯定是要去看怎么回事的。

    找人来问八成问不出什么东西。要是能知道怎么回事,两个丫鬟不会在这里嚼舌根了。李敏站了起来。紫叶和春梅知道她是要去看流月,忙给她那皮裘,拿伞。

    马厩安置在驿站后面,走出驿站之后,外面下的雪压根没有停止的迹象。紫叶给李敏撑着竹伞,春梅在前面提着灯笼。这冬天的天色,都没有全亮。

    走到马厩的时候,见好几个人围着的地方,紫叶喊了一声:“少奶奶来了。”

    围聚的几个人马上散开。只剩下王德胜蹲在马儿身边。而孟浩明走了上来,迎向李敏时说:“问题应该不重,可能是昨日的路程较为辛苦。它毕竟不是战马,而且之前主要生活在京师里,相对气候比较温暖潮湿。这边的路不仅难走,气候也是与京师里大相径庭。”

    冷、干燥、路况不好,都是种种理由。按这个道理来说,流月根本不适合这趟远行。可是之前,老公可是一个劲儿地打保票,说流月父母本身都是北方的战马,在部队里都立过战功。儿子老公更不用说,更是一等一的战马。流月遗传基因这么好,不会说因为在京师里稍微养尊处优一蹶不振。更何况,之前这马可是一路跟过她逃亡到燕都的。

    “什么时候开始的?”李敏问,不嫌这小驿站的马厩脏成什么样,走到了马厩前。

    “据王德胜说,昨晚上,它有喝点水。”孟浩明跟在她后面。

    听见她声音的王德胜,从流月身边爬了起来。流月站着,还没有倒下去。可李大夫一看她这匹爱马的眼神,明显不对。

    无神,疲倦。

    “没有吃东西,大便呢?”

    听李敏这样问,大家都很诧异。平常哪户人家的小姐贵妇会懂得养马的。可是,她一问,问的问题,都是针锋相对,一听让人感觉很懂马。

    对于李大夫而言,人都能治,何况马。在农村,很多地方没有专门的兽医,牲畜有什么病,还不是找治人病的大夫想办法。李敏曾经就在农村给母马接生过小马。

    当然,兽医作为一门专科,有专科的研究范畴。她李大夫最多,能看点常见的毛病。但是,这足以先判断出了什么事。

    可见得,大家都没有想到她可能医马。

    王德胜当然是最信任自家小姐了,张口就答:“大便有,今早上我一看,拉的稀的。”

    “让我看看它喝过的水。”李敏道。

    水有问题?

    孟浩明的表情先严重了。

    不要小瞧马喝的水有问题。他是部队的指挥官,深知马出问题的话,下一步人要出问题了。因为,动物总是比人,先一步察觉危险。要是敌方对正方作战的话,一般也会先选择对对方的马下手。

    冬天天气冷,在这个天寒地冻的自然环境下,一般大自然的流水都结了冰。驿站用的水,都是拿冰融化了的冰水,煮熟了给人喝。驿站后院打的那口井水在冬天都是干涸的。

    马的话,喝的就只是冰水而已,哪有人奢侈。但是,喝的是和人一样的水源地,按理说,也不该有什么问题。

    流月喝水用的马槽,放在了李敏面前。这是一块木制的马槽,看起来与普通马槽没有什么两样。

    李敏拿起一根瓷勺子,仔细刮了下马槽的内部,刮下来是些木屑,上面有部分凝结的霜。有可能是马吃完的水留下来的水分,也有可能是下雪时误入马槽里的雪凝结而成。不管怎么说,她把这部分霜放进了春梅端的小碗里。

    让王德胜继续照顾流月,并且暂时不给流月任何吃喝的东西以后,李敏回到了自己客房。

    到了客房以后,拿了只油灯,仔细观察,分析,李敏问跟着她看的两个丫鬟:“看出什么没有?”

    紫叶和春梅都摇了摇头。

    “没觉得有些黄吗?”

    黄?真是需要很仔细地看了。毕竟那个灯是黄的,照下去,如果看见是黄的,会误以为是灯照的,必须和周边的白色做对比。所以,李敏才拿了一个非常洁白的碗,来装这个东西。

    拿支尖利的小竹签慢慢地挑,是能从白霜中挑出一些黄色的颗粒出来。李敏接着,再把这些粉末放到油灯的火上烧。

    只听啪一声响,竟然燃烧的冰霜没有化成水,是发出像鬼火一样的蓝色火焰。两个小丫鬟被吓的够呛,差点没有尖叫出声。而刚好进屋来帮着收拾屋子的李嬷嬷,啊一声尖叫过后打着哆嗦抱着脑袋蹲在了地上,闭着眼睛不敢看。

    鬼?这是闹鬼了吗?

    “拿点水来。”李敏其实大概已经知道这是什么了,可是为了百分百确定,要从各方面做实验来佐证。

    春梅转身,从靠墙的条案上拎起只茶壶,在一个杯子里倒满了开水。

    李敏把碗里余下从马槽里刮出来的东西,全部倒进水里。

    不会儿,众人看着,水杯表面露出了些漂浮的木屑,把这些木屑挑出来以后,在水里融化掉的肯定是同样是水分子的冰霜,剩下的,是一些黄色的颗粒沉淀在水底。

    没有错的了,是硫磺。

    “硫磺?”

    不要以为硫磺只是一个矿物名,硫磺在中药里面,是主要用来治疗皮肤病,对杀虫卓有疗效的一味中药。

    有人在马槽里放了硫磺,混合在水里面。由于冬天马槽的水一样很容易结冰,喝水的马一不留心,把不会溶于水的硫磺当成了冰,一块用舌头舔进嘴里,到了一定的积量以后,硫磺在马肚子里引起了腹泻的副作用。

    可为什么要这么做?想让马拉肚子,用番泻叶不是来的更快吗?况且,为什么对李敏的爱马下手?因为对李敏下手比较难,所以改对李敏的爱马下手,妒忌李敏,想针对李敏?

    大家感觉脑子都快不够用了,因为对方所使用的下毒手段,可以说不够高超,按照李敏的说法,这个下毒方法不仅缓慢,而且难以奏效,马服用量不多的话,硫磺还可以给马杀杀毒。而且针对李敏爱马使用这种小手段,让人感觉,对李敏的恨也不像大到对李敏恨之入骨一样。

    “大概,是想试一下本妃的医术吧。没有伤到任何人,而且,像开玩笑一样不痛不痒,哪怕被抓住,也不算什么大罪,可以一笑而过。”李敏说到这儿都不由一笑,“真难得这个下毒的人,如此费尽心机,怕是想了好久才想出来的主意。”

    孟浩明和王德胜得知流月真是被人下毒所以引起了腹泻,两个人脸色顿变。王德胜,现在是连给流月喝水,都要一对一盯着,绝对不再让坏人有机可乘。可就是如此,两个人都在猜,是谁下的毒。

    “王德胜,之前,你来马厩照顾马看马的次数最多,有发现什么可疑的人吗?”孟浩明问。

    王德胜摇摇脑袋:“孟旗主,你不问,我都在想这个问题。可是,真没有。我原先想,有没有可能是三爷的人做的。可是三爷的人给少奶奶的马下毒做什么?三爷的人,应该知道少奶奶的医术精湛,这点小伎俩根本糊弄不了我们少奶奶。他们做个事,什么目的都达不到。三爷又不是那种无聊到会干这种蠢事的人。”

    孟浩明一抹下巴:“除了三爷,能是谁?”

    除了三爷,能是谁。不说李敏和李敏的人都心知肚明了,就是朱璃清早听说了这件事之后,同样一怔。

    这样的事肯定不是他做的。对于李敏的医术到哪儿去,他能不清楚吗?李敏可是把他母亲那蒙骗了皇帝多少年的骗局都能揭穿了的人。

    马维站在他面前抽了抽鼻子。

    外面天冷,他刚出去溜达了一圈,看看,有没有可能是外面不明来历的人昨晚经过驿站对李敏的马下手。结果这一圈溜达下来以后,发现外部人员作案的可能性不大。

    基本可以断定是内部熟悉的人作案,才会在一群马里头挑中了流月下手。毕竟流月也不算是什么特别的出色的好马。要说出众的马,在队伍里,首先要算是朱璃骑的宝马。高卑国使臣骑的宝马也不赖。流月凭啥成了唯一的目标?只能说,这个作案人员,和李敏有不大不小,尤为微妙的仇。

    “主子,不是我们做的,很有可能是高卑人做的?”马维说。

    “现在,隶王妃都破解了对方给流月下的什么药。对隶王妃来说,这叫做轻而易举,对于对方来说,这叫做想破了脑袋结果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之前,本王还不得不佩服那个高卑国的使臣掩饰的很好,装的很好。”朱璃眯着眼睛,摇了摇头,拿起杯茶要喝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心有余悸,往杯子里多看了几眼。

    听说这个硫磺不溶于水的,可是,能微溶于开水。说不定,在人的水里面混进一点,都不是很难的事情。

    马维打开茶壶盖仔细观察,感觉自己和主子被这么一吓,都跟着有些草木皆兵了。是没有想到高卑人下毒也是别具一格,人家给人拉肚子都是用番泻叶,高卑人另类地搞出个硫磺。是一般人都想不到的毒药,也只有李敏能第一时间不费吹灰之力破解。

    “这下,对方只能输得心服口服了。”朱璃到底没有把拿着的茶杯里的水喝了,说,“但是,是不是如此轻易弃械投降,倒也难说。”

    只能说从这个事儿可以看出,高卑人之前,在燕都,在大明皇帝面前说的那些富丽堂皇的话,全都是在扯淡。一把人接走,狐狸尾巴立马是都忍不住要冒出来了。

    说到底,认亲这个事儿,要是随便能认,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做高卑国的公主郡主,那岂不是天下全乱了。

    想想这个,李敏,也可以理解对方煞费苦心要试她的念头。可是,试她医术可以明着来,找她的爱马下手,说只是让她的爱马拉了肚子,可李大夫是做大夫的,怎么不知道拉肚子对于一匹马也是很痛苦的事儿。李大夫决定反击。

    在早上,顺武把早饭端到卢毓善的屋子时,说:“主子交代的事儿,昨晚奴才做了。”

    “如何?她是不是拉肚子了?”卢毓善挽着袖口坐在八仙桌台边兴致勃勃的,正准备吃大餐,“说她自己是个大夫呢,这样就中招了,说出去真让人笑话。”

    顺武道:“奴才是想来想去,到底想着,她屋子里人多,下手的话恐怕不容易得手,听说她吃的每样东西包括喝的水,都有人先严格把关,替她吃过喝过。”

    “正因为这样,我才给了你的是硫磺。要是番泻叶,马上就让人拉肚子了,不得很快露馅。这个发作很慢。她的丫鬟替她吃替她喝,一时半会儿,也别想试出来。”卢毓善说到这里突然想起,仰头看了下身边人那张缄默的脸,问,“你刚说你下手了,究竟怎样了?她和她的屋子里的人都中招了吗?”

    “三皇子。”顺武的话略显得低沉下来,“她发现了。”

    “什么?发现什么了?你没有下手她已经发现了?还是说,她拉完肚子终于知道怎么回事了?”卢毓善焦急地催问他一次性把话说完。

    “奴才到底是不敢对贵客下手,所以,挑选了贵客的那匹爱马。听说贵客对这匹爱马十分疼惜,犹如自己的性命一般爱护。奴才把硫磺放进了马槽里。她的马今早上得病了。然后她去看过了,奴才以为,她已经看出是奴才在她爱马的马槽里放进了硫磺。因为照顾她马的人,现在是人不离马。外面也都在传,有人在马槽里放入了硫磺。”

    卢毓善听他的话一点一点地说完以后,脸色逐渐改变,最后砰一下碰掉了桌台跳起来,冲他头顶劈头盖脸地骂:“我让你下手,你倒好!挑了她的马!你对她的马下手有屁用?”

    “主子。”顺武低着脑袋,像是承受重压,可是这个平常沉默的男人,越是这样规矩的姿态是,越是犹如一座大山一样牢不可摧,“奴才主要是知道主子让奴才下手的目的,为的是试探她的医术是否犹如传闻中那样,有无欺骗我们的可能。奴才念及她的身份,为如今北燕地王隶王的妃子,倘若主子给她下毒,如今我们尚在隶王的领地中,四周都有隶王的部队,怕是得不偿失。”

    “一点硫磺又不会让她死――”卢毓善支吾着。

    “既然主子不是要拿她的命,只拿她的马下手,并无区别,只要目的达到了就好。况且隶王妃身子有孕,一旦用点药不太适宜,都可能出现不可挽救的结果。现在可以看出,她是犹如传言中那样的本事的,是有医术的。”

    卢毓善扭着嘴角瞅了他两下:你分明知道我是要给她一点下马威。不给一点下马威,免得她到了高卑以后尾巴翘上了天。

    顺武一脸像是写了张默的字。

    “现在她知道了?她知道什么了?小小硫磺而已,哪怕她能看出来,该费了多少劲儿,能叫做神医吗?”卢毓善一条腿踩在凳子上,没有那么快服气。

    顺武张开口,刚想说什么。

    屋门砰砰,传来两声敲门。

    “谁?”卢毓善沉了声音问。

    “给客官送靴子来的。”

    在这样恶劣的天气下,靴子的保养保护成了重中之重的东西。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晚上休息这个靴子脱下来,定是要用火给烤暖了烤掉那个湿气,才能继续保护双脚。

    卢毓善的靴子,是交给了顺武处理的。顺武拿到驿站有烤火的厨房里,架起来烤了一夜。现在那厨房的人知道他们肯定要用,献殷勤给亲自送来了。

    顺武打开门,从外面的人手里接过了卢毓善的靴子,放到主子们面前,亲自蹲下身给主子穿靴子。

    卢毓善吃起了早饭,反正,哪怕人家知道是他做的又怎么样,不过是一匹马中招,马能和人相比吗?马更不能和他这个使臣的面子相比。一般人,都不会计较这点小事,吃了个瘪亏。

    这样想的话,其实顺武这么安排也好。

    吃完早饭,队伍准备启程了。各路人马从各自休息的客房下来。护卫队,昨晚是在驿站附近自己扎营,早上凌晨的时候,已经都在收拾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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