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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的玫瑰,你是我的花,你是我的爱人,是我一生永远爱着的玫瑰花。一朵花儿开,就有一朵――”
厨房里,李南方摇头晃脑,好像打摆子那样哆嗦着,嘴里哼着这首《你是我的玫瑰花》,左手抓着炒勺,右手里的勺子上下翻飞,还不时的玩个花。
如果被外人看到,肯定会以为他是个幸福指数相当高的居家好男人,大清早的就爬起来,给老婆做饭,不但没有丝毫的怨言,反而会把做饭当作是一种享受。
只是,可惜这厮是个聋子。
什么?
不是聋子?
草,别逗了。
如果不是聋子,他怎么会对在三十里之外,都能听到的女人凄厉惨叫声无动于衷?
哦,原来果然不是聋子。
真是聋子的话,那么他也不会在惨叫声响起时,手里上下翻飞的勺子,会脱离歌声,给惨叫声打拍子了。
算算时间,贺兰小新也该醒来了。
至于她在发现镜子里的她,变成那么丑陋到恐怖后,心里会有多么的害怕,李南方不想去管。
他只想给小姨做一顿丰盛的早餐,哄她开心,把他当一般男人就好。
“唉,男人太出色了,反而会成为一种罪啊。”
贺兰小新的惨叫声嘎然而止后,李南方右手里的勺子,也失去了上下飞舞的动力,在炒勺边缘重重磕打了几下,左手一颠,勺里的西红柿炒鸡蛋,准确落在旁边的盘子里。
竟然没有一点汤汁溅出来。
这证明李南方炒菜的手艺,更进一层。
昨晚误会小姨是个不要脸的,轻轻拍打了她那娇嫩的脸蛋两下,结果却让她对自己彻底失望后,李南方就琢磨着,该采取什么样的有效措施,才能弥补小姨所受的伤害。
思来想去,李南方选择了做饭。
古人早就云了,女人就没有不好吃的。
越漂亮的女孩子,嘴巴就越馋,越刁。
通过她的阴、啊,不对,是通过她的嘴――好像也不对,应该是通过她的胃口,征服她的人,是最切实可行的办法了。
要让她吃过男人做的饭后,就再也忘不掉。
李南方有这信心,更有这把握。
可问题是,李南方要想随时把小姨伺候好,那么原先躲在暗中,观察哪些不长眼的,敢趁他不在家时,欺负他的人的计划,就要彻底的泡汤了。
嗨,只要能把小姨哄好,谁还管计划不计划的?
天大的计划,也没有哄好自己心爱的女人更重要。
主意打定后,天刚放亮,李南方就驾车跑到不远处的蔬菜超市,捡着小姨最爱吃的,买了满满好几大方便袋,又在厨房忙活了两个小时。
“收工。”
啪的打了个响指,看着餐桌上那八道色香味美的精致菜肴,李南方都被馋的咽口水。
他还就不信了。
会有哪个漂亮女孩子,能抗拒得了他绞尽脑汁才做出来的这顿佳肴。
“要不要来点美酒?虽说早上就喝酒,有些装逼的嫌疑。但早上炒这么多好吃的,就已经是在装逼了。装一次是装,装两次也是装。”
在毛巾上擦了擦手,解下腰间的围裙,李南方有些惋惜的摇了摇头:“可惜,老金还没有把我库存六十年的国酒送来。要不然,小姨吃着佳肴,喝着美酒,肯定会龙颜大悦的。”
没有超然国酒,诚然是个遗憾,但李南方还记得,小姨的酒柜里,好像还收藏了一支八几年的拉菲。
虽说那玩意苦不拉唧的好像马尿那样,可却是爱美女人的最爱,聊胜于无吧。
李南方现在满脑子都是怎么哄好他小姨,至于贺兰小新――谁是贺兰小新?
哦,你说刚才那个鬼哭狼嚎的女人啊。
怎么了,你问她的惨叫声,怎么会嘎然而止啊。
嗨,那是被镜子里她那张脸给吓昏过去了。
满脸上除了蝎子就是蜘蛛,要不就是蜜蜂蜈蚣,别说是她这种把自己容颜看的比命还重的了,就是一般女孩子也受不了啊。
白白嫩嫩的脸上,整的和昆虫开会似的,不被吓坏才奇怪呢。
活该。
直接被吓死,也活该。
“哼,谁让她那么欺负小姨了?”
把岳梓童一年前高价从别处淘换来收藏的拉菲,倒在醒酒器内时,李南方听到了轻缓的脚步声,从外面客厅的楼梯上传来。
连忙放下酒瓶子,李南方三步并作两步的走出餐厅,抬头看去,就看到小姨她老人家,左手扶着楼梯扶手,步伐优雅的走了下来。
她今天穿了一身素白色的运动装,白底黑面的平底帆布鞋,头上戴着一顶乳白的棒球帽,墨染了般的秀发,束成马尾,随着她迈步走下来的脚步,上下晃动着。
晃的那叫一个飘逸,整个人纯洁的,就像天山上的雪莲花儿,一塌糊涂。
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