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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晟停在一户农家小院前,把马匹拴在门口的榆树上,站在篱笆门外,礼貌的叫门,连着喊了两声,才有人开了门。
开门的是一个满头白发的老人,看样子,有七旬左右,破衣烂衫,瘦骨嶙峋,腰都直不起来了。
他拄着一根木杖,开了门,昏黄的老眼看了好久,嘶哑的嗓子开了腔,“公子,何事?”
“老人家,我是赶路的,借宿一夜可否,我带了钱粮。”
老人家上下打量过后,点点头,“只要公子不嫌弃我们家里脏就行。”他开了篱笆门,迎萧晟进来,萧晟弯着腰进了屋子,适应了一会儿屋子里的光线,这才看清楚,房里还有一个老人,正在生火做饭,屋子里虽然狭窄,却收拾得很干净。
萧晟把褡裢里的铜钱拿出来两吊,放在破旧的窗台上,窗户纸有漏风的地方,丝丝的往里冒着凉气。
老人家给萧晟拿了两个麦秸秆做的蒲团,摞在一起,请他坐下,然后看了一眼萧晟放在门内的褡裢,“公子,你这是要去哪儿?”
“我去武平。”萧晟强忍着屋子里的气味说道,他养尊处优惯了,从来没有在这种环境下待过,大齐国,这样的房子,这样的家庭,随处可见,那个孩子坐在龙椅上,哪里懂得家国天下。
大齐国,已经走向了没落。
老人家脸色一变,胡子都颤抖起来,“公子,武平如今可去不得,我们村里有个武平的酒楼当伙计的孩子,前天刚从武平逃回来,现在武平乱着呢,到处都是义军。”
萧晟自是知道老人家是一片好心,笑着谢过老人家,却对逃回来的那人上了心,拐弯抹角的问出那个伙计的情况,决定一会儿去找找看。
老两口的三个儿子都被抓了壮丁,至今不见一个回来,也不曾讨的媳妇,所以,年过半百的老人家,只好相依为命。
萧晟心里动容,又塞给他们一锭银子,叮嘱他们等到太平以后,再去城里的银楼换成铜钱来花,一个贫寒人家,陡然拿出大锭银子,官府肯定会追查来历,说不定,会被抓起来。
他们的晚饭,是稀得照见人影的粟米粥,食物从嗓子眼儿滑下去,就像是咽下石头子一样让人难受。
家里只有一条炕,而且,只有两床被子,老人家要匀给他一床被子,萧晟拒绝了,他是习武之人,坐一晚上也没什么问题。
农户人家就是这样,吃饱了,就躺下了,因为一动,肚子里的食物又会被消化掉,一日两餐,都不能保证吃饱,哪里敢乱走动消化食物。
萧晟坐在蒲团上,闭着眼睛想叶惠清,那双冷冽的眼睛,已经牢牢地掌控了他的心,萧晟苦笑,世上的女子千千万,哪一个,都比她美,为何,偏偏会喜欢上她,看她对自己如此冷漠,应该是不喜欢自己的,他们真的能结为夫妻吗?
萧晟坐不下去了,站起来推开门,来到院子里,刚刚走到院子里的一棵树下,就听见外边传来轻微的脚步声。
声音不对!
此人刻意的轻手蹑脚,似是一个做贼的。
天上无星无月,四下一片漆黑,此时这个人根本不必掩藏身形,除非,他是冲着自己院子外那匹马来的。
因为篱笆门太小,所以,萧晟只能把马拴在门口,不过,他的马可不是普通的战马,这匹千里良驹,已经陪伴自己多年,如同自己的兄弟一般,颇有灵性。
萧晟静静的站在树下,听着声音。
那个人已经停下脚步,接着,就听见哎呦一声,萧晟一笑,那匹马淘气了,提了那人一脚,马尥蹶子,可不是寻常人受得了的。
他这一喊叫,附近的房屋都亮了灯,有的人披着衣服冲出了院子。
萧晟也出了院子,有人提着灯笼照了照躺在地上叫唤的人,诧异道:“宋伟,怎么是你小子!”
宋伟一边诶哟,一边说:“我从这路过,不小心被马踢了一下,这是谁的马,缺德死了,竟然栓在路边。”
萧晟这才说道:“是我的马,我从此路过,借宿一晚,我的马,从来不会胡乱踢人,若非你想解下缰绳,它绝对不会踢你。”
众人恍然大悟,“你小子刚从武平回来就开始偷东西,活该!”
众人纷纷骂道。
萧晟这才知道,此人是从武平回来的,他半弯着腰看向宋伟,“宋伟,我的马踢你哪儿了?”
宋伟咧着嘴,“踢我腰上了,我都动不了了。”他叫唤的声音更大了。
萧晟点点头,“你带着伤药,若是你愿意把武平的情形跟我说一说,我一会儿给你上药。”
“我来给你治伤。”叶惠清突然出现,拨开人群,来到宋伟面前。
她蹲□体,让一个离着她近的灯笼往下放了一点,仔细查看宋伟的伤势,萧晟看她利索的撩开宋伟的衣服,一张脸几乎快要贴近他的身体,心内不悦,挡住叶惠清说道:“他被我的马踢了一脚,伤的肯定不轻,你医治不了,哪位认识他们家,拜托找块门板来,先将他抬回去。”
叶惠清翻个白眼,起身道:“你不是带着伤药吗?”
那只是借口,萧晟当然不愿意说出真实的想法,微微一笑,“就算是带着伤药,也不能在街上,先把他抬回家吧。”
众人卸了宋伟家的门板,将他小心翼翼的放在门板上,抬回了家。
宋伟只是在武平一个酒楼做跑堂,知道的消息并不多,只知那个王小三原来是安州的佃农,后来不只因为什么,打伤了主人家,逃跑了三年之后,突然带着几百人回来,把主人杀了,而后,召集附近的农家,攻占了宋县,因为为人仗义,越聚人越多,攻打安州的时候,安州知府都没有抵抗,就带着家小逃跑了。
有人说他是跑到青阳淀做了水贼,有人说他是跑到莱山做了二当家,而后杀了大当家,这才有了造反的资本。
第三天早上,两人到了安州城外。
这一路上,两人听到了各种各样的关于王小三的传说,也为此行蒙上一层阴影。
安州城外,连个鸟叫声都很稀少,四野一片茫茫,附近的村庄,能逃走的,基本上都逃走了。
叶惠清记得很清楚,十几年的战乱,十室九空,更多的百姓为了保命,拼命的向南逃亡,舅父原本想继续定都洛阳,就因为百姓人口数量太少,所以,只好选择了建康城。
安州城头,插满了黑色镶红牙边的旗帜,旗子上绣着斗大的王字。
现在,只开了一个城门,只许进,不许出,守城的士兵,穿的五颜六色,叶惠清发笑,这还真是一支杂牌军。
端坐马上的叶惠清斜睨了一眼同样满面尘灰的萧晟,“你敢进城吗?”
萧晟微笑道:“有何不敢。”两人此行的目的,就是为了说服王小三,若是不敢,只能打道回府了。
王小三的出现,加速了大齐的分崩离析,各城池的守军,只顾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若非战乱到了自己头上,定然不会多管闲事,这也是王小三能够快速攻占安州及其附近三个郡县的原因。
两人牵了马进城,守城的士兵一看二人的装扮,马上架起了长枪,没收了二人的马匹行李。
叶惠清也不反抗,镇定从容的说道:“我是深州的叶惠清,烦请你们禀告将军,就说叶某专程来拜访王将军。”
叶惠清的大名,已经传至天下,白虎军的惨败,让许多男儿郎对叶惠清充满了幻想。
守城的几个士兵也不例外,他们不约而同的放下长枪,细细打量叶惠清,一路风尘尘仆仆,叶惠清身上穿的团领窄袖蓝袍,已经变得脏兮兮,一脸的土,让她的皮肤看起来更黑了。
唯有那双眼睛,依旧冷冽犀利,如墨玉般灵透而深邃。
其中一名头目看了几眼叶惠清之后,指着萧晟问道:“这小白脸又是谁?”
听到有人称呼萧晟小白脸,叶惠清的心情格外的好,“他是我的随从。”
小头目撇了撇嘴,心中暗道,什么随从,说不定,是叶惠清养的男宠,看他瘦高瘦高的,一定没什么力气,怕是应付不了叶惠清这样的女英雄。
两人被请到城门边上的小房子,两个士兵还端了茶水过来,请二人饮用。
等了大约有两刻钟,一队士兵跑步过来,士兵的身后,跟着一个黑脸的骑马将军,他头戴红缨铜盔,身披铠甲,手中握着一杆黑色的铁枪,杀气腾腾的停在了小房子门口。
萧晟既然被定义为随从,他决定一言不发,看叶惠清如何与来人周旋。
来人是王小三的心腹,也是他的亲表弟,周常,这个人原来是一名打铁匠,专门打制菜刀,锅铲,很有一把子力气,王小三造反以后,他就跟着进了军营。
周常虽然是一名铁匠,却是他们之中少有的读书人,他们家的街坊,是一个落第的秀才,在家里设了私塾,因与周家只有一墙之隔,周常偷着学了不少字。
现时的农民,少有识字的,作为城里人的周常,识字,有力气,加上又是王小三的亲戚,自然受到重视。
他一脚踹开门,叶惠清惊讶万分,脱口而出,“周常,原来是你!”